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1年4月27日
发文字号:选特二字第1011500330号
附件:如文
主旨:举办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及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
依据:民国101年4月26日考试院第11届第185次会议决议。
公告事项:
一、考试等别、类科组及暂定需用名额:
(一)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
1、考试等别:三等考试、四等考试及五等考试。
2、各类科组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wwwc.moex.gov.tw/main/content/wHandEditorFile.ashx?Fun=Property&file_id=4069)。
(二)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
1、考试等别:三等考试。
2、暂定需用名额:75名。
(三)前揭暂定需用名额得视考试成绩及用人需要,择优增减录取。用人机关如有临时用人需要,于典试委员会决定录取标准前,经考试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额。
二、考试日期:
(一)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
1、三等考试:
(1)第一试笔试:101年8月11日(星期六)至8月13日(星期一)。
(2)第二试口试:预定于101年11月17日(星期六),实际口试日期须视典试委员会决议而定。
2、四等考试:101年8月11日(星期六)至8月12日(星期日)。
3、五等考试:101年8月11日(星期六)。
(二)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
1、第一试笔试:101年8月11日(星期六)。
2、第二试笔试:101年10月13日(星期六)至10月14日(星期日)。
3、第三试口试:预定于101年12月23日(星期日),实际口试日期须视典试委员会决议而定。
三、考试地点:本2项考试设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莲及台东六考区同时举行。(司法官考试第二试笔试仅设台北及高雄考区)
四、应考资格、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分别依照「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规则」及其附表、「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规则」、「公务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之规定办理。
五、体格检查时间及标准:
(一)101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依「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规则」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体格检查标准表」之规定办理。应考人于第一试录取通知送达14日内,应经试务机关指定之医疗机构办理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不合格或未于规定期间内缴交体格检查表者,不得参加第二试,或不予训练。
(二)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依「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规则」之规定办理。应考人于第二试录取通知送达14日内,应经试务机关指定之医疗机构办理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不合格或未于规定期间内缴交体格检查表者,不得参加第三试。
六、报名有关规定:
(一)报名日期:自101年5月8日起至5月17日下午5时止。
(二)纸本收件截止日期:应考人须于101年5月18日前(邮戳为凭),以挂号邮寄报名表件,始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邮寄地点:11602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1号考选部特种考试司第二科。
(四)报名方式:
1、本2项考试一律采网路报名,应考人请以电脑登入考选部全球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moex.gov.tw,点选网路报名主站或新站,即可进入网路报名资讯系统入口网路,或以网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进入系统报名,登入报名资料前,请先下载应考须知详细阅读。
2、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四等考试及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第一试:采「网路报名纸本寄件」方式办理,应考人进入前项系统登录报名资料完成后,务必下载列印报名书表,连同应考资格证明文件及缴款证明等,以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
3、 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三等及五等考试:采「网路报名无纸化」方式办理,应考人于网路报名系统完成报名资料登录后,将由系统主动提示讯息,毋须缴交报名书表、身分证件及应考资格等书面证明文件,但仍应于规定期限内列印缴款单或线上缴费,缴款证明由应考人自行妥善留存。应考人于网路报名系统所填具之报名资料,将透过户役政机关及各级学校之资料进行检核。惟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仍请依前项「网路报名纸本寄件」方式办理:
(1)所填具之报名资料无法透过户役政机关及各级学校之资料进行检核(得进行学历资料检核之各级学校名单及毕业起始年度,已公布于网路报名系统);
(2)以修习相关课程之资格报考;
(3)以普通考试或相当普通考试之特种考试相关类科考试及格满三年之资格报考;
(4)以高等或普通检定考试及格之资格报考;
(5)以国外学历报考;
(6)身心障碍者或申请特殊照护措施者;
(7)申请报名费减半优待;
(8)姓名有罕见字。
4、无纸化报名注意事项:无纸化报名时须上传照片JPG电子档(档案大小须为300KB以内),请于报名前备妥照片JPG档案,凭以报名,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登录。
七、 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第二试应试科目除国文外均附发法律条文;另101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三等考试行政执行官类科应试科目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与国际私法科目之「强制执行法」部分,于该应试科目考试时,附发该科单科本法律条文供应考人使用,惟实际命题范围并不以附发之法律条文为限。各应试法律科目所附发之法律条文以本考试举行2个月前经公布生效之法律条文为准。
八、应考人为身心障碍者、原住民、后备军人或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应缴规费予以优待,依照规定数额减半收取,其余均不予优待。
九、其他有关事项,详载于本2项考试「应考须知」(应考须知将于报名前放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