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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增报考诱因/公职律师 代讼拟给酬
【联合报╱记者张锦弘/台北报导】
本报最近报导考选部有意设公职律师,但外界担心薪水低,吸引不了人。考选部将拟说帖,研议未来公职律师若代理政府机关诉讼出庭,可按件给接案费用,增加报考诱因。
考选部考选规划司长黄庆章说,考选部初步研议在交通、财税、环保及卫生医疗等机关设公职律师,也可在一般行政类科当中分设一个公职律师的子类别,但专业科目只考3科,各单位有需求都可报缺。
考试院已通过修正公务人员考试法部分条文,取得把证照当应考资格、设新类科的法源,若立法院顺利三读通过,最快明年就可招考公职律师。
黄庆章指出,公职律师若设在高考三级,月薪4万6千多元,其实不算低,他们将分发到第一线办理业务,直接面对群众,并提供任职单位更切实际的法律见解,若有民众告该单位,还可以诉讼代理人的身分,帮单位主管出庭,不用额外花钱请律师。
他表示,目前公职社工师除了本薪,若处理有危险性、或特别需要保护的个案,还可请领保护性社工的特别处遇费,每个案子两三千元。未来公职律师代理诉讼也可按件领接案费,至于费用要给多少,可再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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