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8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ainel74102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法绪问题
甲带着八岁的儿子逛百货公司 要儿子趁着电员不注意 将一只泰迪熊玩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3-10 00:54 |
游牧民族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5 鲜花 x6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间接正犯跟教唆犯都是利用人去犯罪,
差别在于被利用人是否对犯罪行为有所认知和利用者是否具关键的支配地位
案例中8岁小孩属刑法上无责任能力,故和不知情的人一样,
又小孩会对家长命令有听从性,
就如医生想害死病人甲,拿药叫不知情的护士给甲服用一样,
故为间接正犯无疑。 


[ 此文章被游牧民族在2011-03-10 08:16重新编辑 ]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1-03-10 08:0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812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