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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45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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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 再審
42 下列有關「再審」之敘述,何者正確?(98 司)
A 聲請再審,由判決之上級審法院管轄
B 開始再審之裁定確定後,法院應依其審級之通常程序,更為審判
C 基於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再審判決不得諭知重於原判決之刑
D 於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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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考上
一切以考上為最終目標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7-28 17:50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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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第 439 條
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諭知有罪之判決者,不得重於原判決
所諭知之刑。
反面來看,不是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判決人之不利益),得重於原判決。
所以C答案僅對一半。


至於B答案最為正確,第 436 條,開始再審之裁定確定後,法院應依
其審級之通常程序,更為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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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28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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