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09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
推文 x 鲜花 x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伸张正当防卫或者紧急救助与否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9-10-04 22:53 |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toxic 于 2009-10-04 22:53 发表的: 到引言文
今天上课谈到了正当防卫与紧急救助 脑中浮出这个问题 希望各位前辈先进们可以给予您的思考方向

1.
    甲于深夜行走 愈切捷径而穿越乙家后院 乙发现后出言制止 禁止甲的借道
       甲不于理会加速穿越乙的后院 乙见状便上前以武力制止 问今天以下情形可否伸张正当防卫或者紧急救护


a. 甲误伤乙-->乙是正当防卫者.所以甲不能主张刑法23.24
b. 甲误杀乙-->同上
c. 乙误伤甲-->乙之行为视当时之情形有无逾越社会伦理所规范.(逾越者.甲可能得主张正当防卫)
d. 乙误杀甲-->同上原因

下面是引用 toxic 于 2009-10-04 22:53 发表的: 到引言文

2.
    内侧车不打方向灯 及切外侧出弯 问今天以下情形可否伸张正当防卫或者紧急救护


a. 外侧车不避让 硬撞-->因该没有正当防卫或是紧急避难之讨论空间
b. 外侧车急煞 遭后车撞击-->视当时避难之行为有无.适当性.相当性与均衡性
c. 煞车不及撞上内侧车 (应该同驶上人行道撞伤行人一样意思吧?)-->可能在第一阶.以刑法12条排除
原因:纵有预见可能性.但无回避可能性
--------------------->以上仅为个人乱说的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10-06 19:31 |
toxic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伸张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难与否
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09-10-06 19:3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a. 甲误伤乙-->乙是正当防卫者.所以甲不能主张刑法23.24
b. 甲误杀乙-->同上
c. 乙误伤甲-->乙之行为视当时之情形有无逾越社会伦理所规范.(逾越者.甲可能得主张正当防卫)
d. 乙误杀甲-->同上原因



a. 外侧车不避让 硬撞-->因该没有正当防卫或是紧急避难之讨论空间
b. 外侧车急煞 遭后车撞击-->视当时避难之行为有无.适当性.相当性与均衡性
c. 煞车不及撞上内侧车 (应该同驶上人行道撞伤行人一样意思吧?)-->可能在第一阶.以刑法12条排除
原因:纵有预见可能性.但无回避可能性
--------------------->以上仅为个人乱说的表情

看没啥人回应 以为是自己言不及义
今天刚好朋友有分享一点想法

第一题上 的武力制止 所造成的伤害有分轻重跟死亡 但是想想回到题目最初的是甲借道乙的后院 不论如何应属甲的过失在先 所以甲无法伸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难
乙的情况又依照乙当时所采行为跟工具 应查清是否有防卫过当行为

第二题中可确定内侧车已犯错 所以我是想问说此时外侧车急煞遭后车撞击时可伸张的行为

谢谢你的分享
在讨论啊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10-06 20:28 |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toxic 于 2009-10-06 20:28 发表的: 到引言文

第一题上 的武力制止 所造成的伤害有分轻重跟死亡 但是想想回到题目最初的是甲借道乙的后院 不论如何应属甲的过失在先 所以甲无法伸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难
乙的情况又依照乙当时所采行为跟工具 应查清是否有防卫过当行为



--->没错.原则上甲是故意行为(不是过失喔)侵入住宅在先.而面对乙的正当防卫是不得以刑法23(防卫).24(避难)
对抗乙...但是若乙主张正当防卫之防卫行为.乙逾越社会伦理所规范.亦不能主张正当防卫...也就是乙的行为将为违
法行为...此时甲碰到的是乙的违法行为.甲何不可主张正当防卫..?


下面是引用 toxic 于 2009-10-06 20:28 发表的: 到引言文

第二题中可确定内侧车已犯错 所以我是想问说此时外侧车急煞遭后车撞击时可伸张的行为




--->外侧车的行为.要看当时为之避难行为.有无造成更大的损害(避难过当).或是能不能有回避之空间
---------->以上仅为个人浅见表情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10-06 21:54重新编辑 ]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10-06 21:49 |
sephiroth72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09-10-06 21:4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没错.原则上甲是故意行为(不是过失喔)侵入住宅在先.而面对乙的正当防卫是不得以刑法23(防卫).24(避难)
对抗乙...但是若乙主张正当防卫之防卫行为.乙逾越社会伦理所规范.亦不能主张正当防卫...也就是乙的行为将为违
法行为...此时甲碰到的是乙的违法行为.甲何不可主张正当防卫..?





--->外侧车的行为.要看当时为之避难行为.有无造成更大的损害(避难过当).或是能不能有回避之空间
---------->以上仅为个人浅见表情    


小的觉得甲并非"无故"侵入附连围绕土地罪,甲是为了走捷径才进入乙之附连围绕土地,依社会论里价值而观之,并非无正当理由侵入乙之附连围绕土地,然
(一)第一种情况,乙以武力制止,甲因而误伤乙,得主张正当防卫;若甲误杀乙,须视当时实行攻击者之方法、轻重、缓急、危险性,由客观审查防卫者之反击行为是否出于必要性,而成立防卫过当。
(二)第二种情形,如前所述,甲并非无正当理由侵入乙之附连围绕土地,乙防卫之行为,系属误想防卫,视情节成立过失;乙则成立过失伤害或过失杀人罪。





---->仅为个人浅见@@


[ 此文章被sephiroth727在2009-10-14 09:5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宽频通讯 | Posted:2009-10-14 09:4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894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