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ine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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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種行為係因自然人的事實上動作而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事實行為? (a)對法定代理人的催告 =>意思通知 (b)召集社員總會的決議 =>觀念通知 (c)妻一方的宥恕 =>情感表示 以上a.b.c皆為準法律行為=>非基於表意人之意思表示而生效, 法效來自法律規定 (d)設定住所 (○)=>自然人的事實上動作而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事實行為
2.受死亡宣告之人,在撤銷死亡宣告前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為何? answer:有效 =>死亡宣告僅消滅失蹤人以其住所地為中心的私法關係,若在他處生存所為法律行為仍有效
3.甲為乙公司經理人,與友人丙私下另行組織無限公司為股東,販賣與乙公司 類似之貨物與丁,獲利五十萬元,問乙可有何主張? answer:主張以甲獲利之五十萬元,作為損害賠償 =>違反民法第562條競業禁止,可以依民法第216條請求
4.下列何種約定,係違反強行法規,故為無效: (a)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之責任(民354) 強行法規是說契約必須符合法律的規範,不管契約雙方意思如何,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b)買受人應負擔土地增值稅 (c)承租人就租賃標的物之失火,如有經過失,即應負責 (d)非經出責人同意,承責人不得轉租標的物之全部
5.下列何種情形中之甲,得以意思表示撤銷其法律行為: (a)甲誤以為乙為大學英文系畢業而聘為英文家教 (○)=>§88條2項得依88條1項以意思表示撤銷 (b)30歲之甲出賣自己之汽車與禁治產人乙 =>無效 (c)甲欲出賣其古畫與乙,卻故意向善意之乙表示贈與該畫 =>§86有效 (d)甲因被乙之父親脅迫,而與乙結婚 =>依據§997條6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
6.何種請求權有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a)姓名權受侵害時之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 (b)人格權受侵害時之除去侵害請求權 =>非財產上 (c)夫妻間之同居請求權 =>身分權 (d)履行婚約請求權 =>身分權 b.c.d非消滅時效客体 消滅時效客体=>請求權(財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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