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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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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人事--机要,政务
请问大大们,

题目:
地方制度法规定,县市政府之一级主管除主计,人事,警察,政风,税捐外,可依何者人员任用?
答案是:机要人员
但我觉得应是政务人员...(我看地方制度法是写政务啊....)


表情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9 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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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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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法在96年7月11日有修正§56
将县(市)政府一级机关首长总数1/2得以机要人员进用改为得列政务职,其职务比照简任第12职等
我想应该是修法的关系
才会产生疑问
希望有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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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20 (by weifan) | 理由: 回覆奖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1-19 14:12 |
k282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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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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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大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9 15:00 |
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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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591702250 的确认,谢谢.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21 12:44 |
cb255652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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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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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还蛮实用的,谢谢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2-22 2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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