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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tosk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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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問地方制度法的修法
請問今年是修了#4 #7 #5. #9. #56. #62 #88 這七條而已嗎?

想確定一下^^" 表情 表情


everything depends on yourself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8-15 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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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期 : 6745 公布日期 : 2007-05-23 生效日期 : 2007-05-25
公布名稱 : 修正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七條條文
摘  要 :
第 4 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
、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
之規定,準用之。
人口聚居達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二十五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
人口聚居達十五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
本法施行前已設之直轄市、市及縣轄市,得不適用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
第 7 條   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區〔以下簡稱鄉(鎮、市、區)〕之設置、廢止與該行政區域之劃分、調整,依法律規定行之。
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如不涉及行政區域之劃分、調整者,經縣(市)政府
提請縣(市)議會通過後,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之,不適用前項規定。
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另定之。

卷  期 : 6752 公布日期 : 2007-07-11 生效日期 : 2007-07-13
公布名稱 : 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條文
摘  要 :
第 5 條   地方民意代表因職務關係,得由各該地方民意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其健康檢查
費、保險費、為民服務費、春節慰勞金及出國考察費。
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及鄉(鎮、市)民代表
會主席、副主席,得由各該地方民意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因公支出之特別費。

前二項費用編列最高標準如附表。
附表                       單位:新臺幣(元)
對象\金額 直轄市議會     縣(市)議會    鄉(鎮、市)民代表
會 
項目    議長、副議長及議員 議長、副議長及議員 主席、副主席及代表

健康檢查費 16,000        16,000       16,000
(每人每年)
保險費   15,000        15,000       15,000
(每人每年)

為民服務費  20,000        9,000        3,000
(每人每月)

春節慰勞金 一個半月       一個半月      一個半月
(每人每年)之研究費       之研究費      之研究費

出國考察費 150,000       100,000       50,000
(每人每年)
特別費   議 長200,000   議 長88,000   1.人口數未滿5萬者
(每人每月)副議長140,000   副議長44,000    主席23,700
                          副主席11,850
                         2.人口數在5萬以上
                          未滿10萬者
                          主席25,000
                          副主席12,500
                         3.人口數在10萬以
                          上未滿20萬者
                          主席26,300
                          副主席13,150
                         4.人口數在20萬
                          以上者
                          主席27,600
                          副主席13,800
註一:健康檢查費按年編列,地方民意代表應憑地區以上醫院收據核銷。
註二:為民服務費及特別費按月編列,地方民意代表應檢據核銷。
註三:保險費、出國考察費按年編列,地方民意代表應檢據核銷。
卷  期 : 6752 公布日期 : 2007-07-11 生效日期 : 2007-07-13
公布名稱 : 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二條條文
摘  要 :
第 56 條   縣(市)政府置縣(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縣(市),綜理縣(市)政,縣
長並指導監督所轄鄉(鎮、市)自治。縣(市)長均由縣(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縣(市)長一人,襄助縣(市)長處理縣
(市)政,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人口在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之縣(市)
,得增置副縣(市)長一人,均由縣(市)長任命,並報請內政部備查。
縣(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縣(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
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
,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二分之一得列政務職,其職務比照簡任第
十二職等,其餘均由縣(市)長依法任免之。
副縣(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縣(市)長卸任、
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依第一項選出之縣(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第 62 條   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
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所屬
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定之。
縣(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縣(市)政府應
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縣(市)議會同意後,報內政部備查;縣(市)
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縣(市)政府定之。
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
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為科。
鄉(鎮、市)公所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鄉(鎮、市
)公所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後,報縣政
府備查。鄉(鎮、市)公所所屬機關之組織規程,由鄉(鎮、市)公所定之。

新設之直轄市政府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新設之縣(市)政府組織規程,
由內政部定之;新設之鄉(鎮、市)公所組織規程,由縣政府定之。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與其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準
則、規程及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各
權責機關於核定或同意後,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卷  期 : 6752 公布日期 : 2007-07-11 生效日期 : 2007-07-13
公布名稱 : 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九條第八十八條條文
摘  要 :
第 9 條   省政府置委員九人,組成省政府委員會議,行使職權,其中一人為主席,由其
他特任人員兼任,綜理省政業務,其餘委員為無給職,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
統任命之。
第 88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四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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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30 (by 霞客) | 理由: .......天阿 你懂的會不會太廣一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8-15 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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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8-15 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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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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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可能也需注意!!前幾年申論題都有考題~~
96.08.08 總統令: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10281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55 條條文



第 55 條   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監察員一人,監察員若干人,監察投票、開票工作。
      前項監察員之產生每一投票所,由各組候選人各自推薦一人,送由選舉委員會審核派充之。但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由其所屬政黨推薦,二個以上
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者,以一政黨計,並由政黨推薦書所填順序首位之政黨負責處理推薦事宜。
      主任監察員由選舉委員會就下列人員遴派之:
      一、地方公正人士。
      二、各機關、團體、學校人員。
      三、大專校院成年學生。
      監察員資格、推薦程序及服務規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表情 表情 表情


 俗語說:「天下無難事,衹怕有心人」,雖然這是老生常談,不過,如果腦中有神聖計劃而遲遲未著手去做,眼前有一目標卻自忖力有未逮,那麼就從現在開始動手進行,一點也不嫌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TWNIC-TW | Posted:2007-08-15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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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難準備的地方制度法 加上今年又多了個準直轄市 真是頭痛呀 謝謝你們費心蒐集的修正法條 表情 大家加油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8-15 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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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財富:30 (by 霞客)
| 理由: .......天阿 你懂的會不會太廣一點...

開板有說條規,找一下都有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8-15 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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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樓上大大的用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8 12:57 |
ju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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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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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三樓大大的提供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7-29 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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