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7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ego 手机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贴图天使奖 贴图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2 鲜花 x9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药物中毒时可视情况施予催吐、喝牛奶、并携药罐就医!
【来源出处】 http://www.webhospital.org.tw/essay...13089&category=

文/振兴急诊重症医学部主任 林健盛

小芸是一位高中生,而且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平常与同学们相处融洽,在老师们心中是个模范生,在同学们心中是位好朋友,而且从小到大的每一次考试都是第一名,所以对自己的要求相当严谨。最近小芸发生交通事故,在疗伤复健的过程中,学校课业受到影响,考试成绩不再保有往日雄风,小芸情绪低落,个性变得沉默,每到假日就窝在房内不出门。有一天,母亲发现小芸超过时间还没外出上学,进入她房内看见小芸正服下不明药丸,同时发现床边有一瓶安眠药的空罐子,焦急的母亲立即打一一九电话求救送医。


在台湾的服药自杀个案中,以服用安眠药为最常见。对于误食或是蓄意自杀服用药物的个案,首先应了解事情发生的人、事、时、地、因、量等因素。人就是何人或相关的人是谁,事就是服药的事件,时则是服药的时间,地就是地点(例如,发现病患倒在房间内,可能是服用安眠药,若倒在厨房或厕所,可能是喝清洁剂),因是服药的原因,量则是服下多少药。


服用安眠药过量的症状如下,中等剂量会产生说话不清、嗜睡、思想障碍、协调性不佳、失去方向感及有酒醉行为。过量可能导致脑神经抑制、呼吸变浅、皮肤湿冷、瞳孔放大、脉搏加速且微弱,还可能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对于服药过量的病患,要搜集的最重要的资讯即是生命征象及意识状态。例如病患是否清醒、是否可以回答问题、对痛的刺激是否会挡开或缩回、是否有足够的呼吸、是否有正常的循环功能、血压、脉搏以及皮肤颜色是否正常,意识状态分为清醒、半昏迷及昏迷。


若病患出现以下任何一征候,就表示有生命危险,应予紧急处理。一、丧失意识:无法叫醒或是叫醒后,很快又进入丧失意识状态。二、呼吸困难:病患呼吸微弱而浅、时强时弱,甚至有暂停现象。如皮肤发紫,则表示氧气不够。若有发现上述状况,请尽速送医急救!


《医护小百科》一般对自杀不正确的迷思


1.【错误观念】:企图自杀者,主要在引起他人注意。
事实上,自杀者的行为应该视为一种「求助的哭喊」(CryforHelp)
,痛苦负荷过重的人,自杀可能是解除痛苦的一种手段,是一种得不
到援助而绝望的举动。


2.【错误观念】:企图自杀者,最可能发生在晚上和假期结束之后。
事实上,根据研究,不论白天或晚上,不管是平时或假期,自杀都可
能发生。不过,儿童或青少年的自杀,最可能发生的季节是在春季,
其次为秋季。


3.【错误观念】:企图自杀者,若不再忧郁,就不会自杀。
事实上,这是相当危险的错误观念,而且是许多人都会有的错误观念
。其实,忧郁不再出现,经常伴随的是另一个自杀计划的再出现,与
自杀决心的在确定。基本上,要特别提高警觉的是,假如企图自杀者
,心情的突然转好是突如其来的,而其所处的环境与遭遇的问题、困
扰并没有明显的改善,其自杀的危机还是相当高的。


4.【错误观念】:谈论自杀的人,不会自杀。
事实上,企图自杀者,大都在采取自杀行动前,就会把自杀的内在想
法,透露给周边的人,所以认为谈论自杀的人,不会自杀,议事相当
危险的。


5.【错误观念】:自杀事件的发生,往往是没有预警的。
事实上,虽然,意图自杀的人,在口语上的线索,不一定总是可以被
发现,但是其在自杀之前,仍然有线索可循的。一般人之所以有错误
的认为:自杀事件的发生,往往是没有预警的,其问题在于,每个人
是否能警觉到企图自杀者所发出的自杀征兆。


参考资料:高雄师大学生辅导中心

本文由【KingNet国家网路医院】提供


【心得感想】

最近自杀的案例陈出不穷.
往往因为课业..债务..疾病的原因.以致情绪低落
对于身边的家属.朋友.如果能提高警觉.相信可以减少很多不幸的事故发生

《医护小百科》一般对自杀不正确的迷思
很不错的资讯..大家都应该看看.....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06 10:23 |
sang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9 鲜花 x49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您的提供,不过如果是强酸碱度或是氰化物则是不可以的啦.因为会造成2次伤害是不可以催吐的,须要用中和剂来化解毒性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5-13 08:31 |
yann00628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现代的社会~动不动就中毒~动不动就毒素~唉~真是可怕.真不知以前的人为何那么健康???????? 表情


~是不是来朵 支持鼓励~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5 11:3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68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