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278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hfuntt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你的分享~~我真的錯了好幾題~~ 表情 ~~要再加油才行~~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7-07-16 20:53 |
sspell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16 20:57 |
dnjqswvom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huyinglao大大,po一下李老師的筆記好造福眾位無緣的考生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7-16 22:25 |
jackzone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大提供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7-16 23:04 |
aspire52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刑事訴訟法之重點考題﹝容易做錯,切記!﹞

D1、第二審法院於上訴有理由時,何時應撤銷原判決並將案件發回?
 a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b原判決認定事物管轄錯誤
 c原判決誤認無土地管轄權
 d原判決誤為形式判決(應為實體判決卻為形式判決)

B2、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例外為何?(
 a有妨害國家機密之虞
 b維護公共利益(245條: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
 c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d以上皆是

D3、下列何者正確?
 a被告自首涉嫌殺人,警方應即解送檢查官
 b被告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經拘提到案,得檢查官同意後可不予解送(92:限於逮補或接受現行犯,拘提沒有)
 c為逮捕現在犯,得無令狀逕行搜索私人住宅
 d拘捕後之法定障礙期間應列入羈押期間之計算

A4、非常上訴之判決,下列何者效力及於何種效力?
 a為維護審級利益而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更為審判
 b原判決有利被告,經撤銷違法部分
 c訴訟程序違背法令,經撤銷違背法令部分
 d以上皆是

B5、下列何者是對的?
 a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不得緩起訴
 b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不得用於協商程序(不是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也不是由高等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
 c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不得用於簡易程序
 d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偵查中用於強制辯護制度




A6、檢查官所為處分下列何種情形得職權再議?
 a緩起訴案件之緩起訴而無告訴人(如屬告發之案件,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為免一經檢察官為不起訴或緩起訴,即告確定,自宜慎重,及於本條(256)第三項依職權送再議之規定。)
 b告訴不合法之不起訴處分而無告訴人
 c搶奪案件犯罪嫌疑不足之不起訴處分而無告訴人
 d強盜案件行為不罰之不起訴處分而無告訴人

D7、下列何種案件是強制辯護案件?
 a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案件<==我覺的這個才是對的為什麼答案會是D,難道B是認定強制辯護?
 b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案件
 c偵查程序被告智能障礙不能為完全陳述
 d以上皆是

C8、關於回復原狀,下列何者不正確?(第67條)
 a聲請再議期間
 b準抗告期間
 c因過失遲誤不變期間    
 d以上皆是

A9、下列何者錯誤?
 a簡易判決不得為免刑判決
 b協商判決不得為免訴判決
 c無土地管轄法院仍得為協商判決
 d簡易判決不得為管轄錯誤判決

C10、下列何者正確?
 a鑑定證人之個人意見不得為證據:(160)
 b證人未經具結之供述不得為證據(186:15歲小孩不具結,但所得證據法院得斟酌認定採用之)
 c鑑定證人未到庭得拘提之並罰鍰(家庭醫師)
 d以上皆是

C11、下列第二審判決何種情形得上訴第三審?
 a竊盜案件用於通常審判程序而有判決當然違背法令者(限制於”罪”376條2-6)
 b搶奪案件用於簡易程序而有有判決當然違背法令者 <=搶奪罪不是可上三審,為什麼答案會C
 c偽造文書案件用於簡式審判程序而有判決違背法令者
 d強盜案件用於通常審判程序而有認定事實錯誤者(非有違背法令,不得上訴第三審)

可否有大大能解出上面各題的詳細解答~~~~~~~~~~
小弟天生愚昧,有些題目一知半解,下載試題後查書加自己的見解擠出上面一些問題的備註




dbdabadcac



表情


[ 此文章被aspire520在2007-07-17 16:54重新編輯 ]


MSN:b5620530@msa.hinet.ne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7-17 00:52 |
hisok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鮮花 x1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spire520大大辛苦了... 表情

N7題我本在猶豫,但A&C都確定正確,
B超過3年自然亦屬強制辯護案件,
故選D!

第9&10題
我覺得怪怪的...答案正確嗎...

第11題
A竊盜案件本就不得上訴第三審阿...和罪字無關吧...
B簡易程序只有1級2審吧......哪來的上訴第3審!
C偽造文書處7年以下,故可!


[ 此文章被hisoka在2007-07-17 02:34重新編輯 ]


流水無情,落花成塚;
準備國考這條路,好像單戀......
我們不斷的付出,卻不知何時能修成正果。

儘管,如今結出的蘋果尚甚青澀,總是一份收穫。
啟程往下一個里程碑邁進!加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17 01:41 |
hisok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鮮花 x1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還有,aspire520 大大....
N8的答案大錯了喔...是C....


流水無情,落花成塚;
準備國考這條路,好像單戀......
我們不斷的付出,卻不知何時能修成正果。

儘管,如今結出的蘋果尚甚青澀,總是一份收穫。
啟程往下一個里程碑邁進!加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17 01:44 |
figo12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已經久聞李知遠老師的大名了
可是還沒接觸過他的課程內容
這次終於可親嘗一下囉
謝謝你 表情


就讓一切 因為你 因為我 世界更美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07-17 01:49 |
TR617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您....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7-17 11:13 |
aspire52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hisoka於2007-07-17 01:41發表的 :
aspire520大大辛苦了... 表情

N7題我本在猶豫,但A&C都確定正確,
B超過3年自然亦屬強制辯護案件,
故選D!
.......

謝謝你的解答,想不到我還老眼昏花,連答案都看錯
第九題,第十題答案我是依照原本答案的,應該不會有錯吧
第九題我也不太懂,可否請懂的人稍微解說一下呢... 表情


[ 此文章被aspire520在2007-07-17 17:07重新編輯 ]


MSN:b5620530@msa.hinet.ne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7-17 16:57 |

<< 上頁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01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