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561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insamgood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換了房東,房租跟著漲…
我現在租的房子
被本來的房東賣給別人
所以現在換了一個新的房東
舊房東跟我說 
照法律來講 租約在到期前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8 21:53 |
mergyl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照民法425條買賣不破租賃規定:縱使房屋出售,原租賃契約仍有效。
當初契約內容有否提到若換房東,契約要重簽?
若沒有,可和新房東討論看看。(建議您仔細看清楚契約內容)
若有,就沒有商量餘地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9 11:09 |
kkahon_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若能舉證契約關係存在
一年不用書面
1~5年書面
5年以上公證
法律上你是站得住腳
他沒有權利斷你的水和電
倘有此行為可主張債務不履行及損害賠償責任
但,現實面,這種房東也很難相處
你可能要學學孟母考慮三遷吧
若吵起來,妨害自由或可主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9 22:11 |
colde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可以拿這一條去談看看

民法第442條(不動產租賃租金增減請求權)
租賃物為不動產者,因其價值之昇降,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但其租賃定有期限者,不在此限。

這條意思是說,如果租約有定期限,租金就不能亂調整。而且要調整的話,一定要向法院聲請。

你拿這條去溝通看看,一般來說會知難而退啦,畢竟離年底也才一下就到了。但如果講不通,就只好請律師來講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22 20:18 |
linsamgood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當時簽的租賃契約書上
並沒有提到換房東是否契約仍然生效
感謝上面的大大
我會試著去爭取看看
如果還是沒辦法 我可能就要訴諸法律了

一般租屋的糾紛 會去請律師出面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20 18:35 |
JUL6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正常應該不會請到律師吧….請來的費用搞不好都是好幾個月的房租了…搞不好你連問幾個問題就要花個2~3千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2-05 16:47 |
梓甯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挖~~要漲1500,嚇死人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4-01-05 12:42 |
白日夢冒險家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照理說應該是不能漲價或者是強制你搬走吧!!
畢竟你合約是跟前房東簽的,
雖然她把房子給賣了,
但這部分也不應該是讓你去跟二房東對吧!!
而且新的房東應該也知道你還住在裡面,
它應該只是想把你逼走,所以我建議你可以上專業的諮詢,
宏景律師事務所不錯~版大可以考慮看看~~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10 18:11 |
相撲選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崔媽媽基金會義工律師李岳洋指出,一般來說,在不定期或期限較長的租賃契約中,會載明每隔3年調漲5~10%的租金,但法律上並沒有硬性規定必須如此。若是由定期契約轉為不定期契約,則必然不會有上述約定,不過,原則上契約內容變更還是要經過當事人雙方同意。
但在不定期租約中,依《民法》442條規定,無論是房東或房客面對房屋價值有所增減時,可以向法院聲請調漲或調降房租。李岳洋表示,一般不定期租 約因時限長,不動產價值有可能巨幅變化,此時,房東或房客可向法院提出聲請,而法院也會依附近地價、房價或開發程度,來核定租金調整的幅度。
資料來源 :崔媽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11 18:48 |
JUL6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舊的合約必須履行完才能簽新的租約喔!!
不然就是舊房東必須毀約,然後把押金雙倍退給你~
新房東只能你上面2件事情完成後才能和你簽訂新租約~~
(這是個人經驗談啦…如果真的要了解的更清楚,你去找一下哪邊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3-14 13:19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65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