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准受贿罪(刑法123) 不太懂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811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莫悠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x
0
[问题讨论] 准受贿罪(刑法123) 不太懂
请各位大大 用白话一点解释~"~
1.于未为公务员或仲裁人时,预以职务上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
他不正利益,而于为公务员或仲裁人后履行者,以公务员或仲裁人要求期
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论
。
还有这句话我也不太懂ˊˋ
2.
对于无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约应扶助、养育或保护而遗弃之,或不为其
生存所必要之扶助、养育或保护者
,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x
0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2-12 21:14 |
jay731020
级别:
小人物
x0
x3
分享:
▲
▼
1. 我还在司法受训所 我刚考上法官 而我未来可能会接到乙的案子 (虽然会有秘密分案 暂不讨论) 而乙预先行贿我 因为此为国家法益,因此他的保护前置到于未为公务员或仲裁人时,预以职务上之行为以达周延
2. 对于无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约应扶助、养育或保护而遗弃之前段为积极遗弃行为,而所谓积极遗弃行为而将无自救力之人积极移置使他生命更加危险之地 例如在它上面盖上报纸让别人很难发现他 或者在到山中
不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养育或保护者 此乃消极不作为 因此一定要讨论有没有保证人地位 例如我开车撞伤乙 乙已呈现无自救之力 我下车看了一下 冷笑了 我就开走了 除了有185-4还有294后段的不作为遗弃罪,因为我依刑法15条第二项开车肇事为危险前行为因此负有法定保证人地位,而我却不履行此一义务,而造成乙生命身体更加危险之情况
以上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小帅哥到此一游..........
x
1
[1 楼]
From: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2-13 00:08 |
莫悠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谢谢你 我看懂了~"~
x
0
[2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2-13 18:33 |
MyChat 数位男女
»
国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43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