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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動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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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物權!!!動腦時間!!!
一、陳大同之父於97年1月1月過世後,依法繼承陳父名下之A房屋一幢及其座落之B土地一筆。繼承後,陳大同發現有如下之事實,問其如何處置?
(一)倘A房屋自95年1月間即由陳父租給陳大同之姑媽居住,於陳父過世後,陳大同可否逕向其姑媽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趕走其姑媽?
(二)倘A房屋於96年12月間即由陳父出售於甲,但還來不及交付房屋及移轉所有權,陳父即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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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1-23 23:42 |
春之柏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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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承為繼受取得,為出租人地位,須履約.
二,繼受取得,為出賣人地位,受須履約.
三,
租:
K
交付占有使用
賣:
K
移轉所有權+交付
合夥(共同經營):
合夥K
移轉所有權+交付
四
借款預約(視情形抽銀根)(分批撥款成立債款K)
借款K
人保(債)
物保(抵押權=最高限額或一般抵押權)
屋和基地一起抵押(及利息和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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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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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1-24 22:01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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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物權追及力:乙丙之抵押權,及A地,丁繼受.
2物權優先性:民866II,可排除丙之地上權.
3物權追及性:所有權追物,
戍占有,侵害用益物權人丙使用權,主張940以(占有侵奪之排除),或主張物上請求權.(新法可以)
侵害丁所有權圓滿(間接占有人),主張767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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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1-24 22:38 |
alily111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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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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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大大 你有答案了嗎
我實在是答不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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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1-28 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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