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魔力小櫻於2008-09-12 11:12發表的 請教人事行政局及銓敍部的職掌如何區分清楚呢???:
最近在做題目時,這兩個單位老是讓我傻傻分不清楚
通常我的記法是:
保障//撫恤//銓敘//退休------銓敘部
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人事行政局
可是有時題目只要出現"任免"我會先選人事行政局,但答案居然是銓敘部@@像第1題就是><
請問大大要怎麼區分呢??可以舉例嗎?銓敘部的"銓敘"又是做什麼的??
而第2題,是不是沒看過人事管理條例,就容易選錯呢?
1.依法人事主管人員任免 由誰辦理
A人事行政局B銓敘部
2依人事管理條例之規定,人事管理人員係由下列那個機關指揮監督?
(A)考選部 (B)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C)銓敘部 (D)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人事管理條例第 6 條
人事管理人員由銓敘部指揮監督,其設有銓敘處各省之縣市政府等之人事
管理人員,得由各該銓敘處指揮監督之。
前項人員,仍應遵守各機關之處務規程與其他通則,並秉承原機關主管長
官依法辦理其事務。
第 8 條
人事主管人員之任免,由銓敘部依法辦理;佐理人員之任免,由各該主管
人員擬請銓敘部或銓敘處依法辦理。
銓敘部組織法第七條(人事管理司之職掌)
人事管理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人事管理人員任免、敘級、敘俸、考核之審核事項。
二、關於人事管理人員工作督導及通訊會報事項。
三、關於公務員人事資料之蒐集、查證、登記、處理及統一管理事項。
四、關於公務人力調查評估及人才儲備事項。
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事項。
六、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
行政院所屬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先會商銓敘部。
第七條之一(地方公務人員銓敘司掌理事項)
地方公務人員銓敘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任免、陞降、遷調及轉調之銓敘審定事項。
二、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敘級及敘俸之銓敘審定事項。
三、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考績、考成、考核及其他成績之銓敘審定事項。
四、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之審核事項。
五、關於掌理業務有關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