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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ken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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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您最近有遷戶口嗎?   (這樣做是否侵犯人權???)
新修刑法第146條第2項規定:「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
第3項:「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就條文規定,第2項成立的要件有:1.使特定候選人當選的意圖、2.虛偽遷徙戶籍、3.因而取得投票權、4.行使投票。

所謂未遂是,已著手實行因外界障礙,至使行為未達、未至、或未發生該結果而言(因己意中止者,為中止未遂,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目前政府正對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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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kenken8168在2007-09-05 05:5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7-08-31 23:29 |
yule3200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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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看動機吧
至於 人權 在憲法本來就明白指出 人民有遷徙的自由拉
若動機出自於..”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
當然就另當別論了 
必竟 在保障人權的自由下
也要維護公平正義..
但是 現在社會
真的很 ”氾政治化”
有些事情 很像在灰色地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7-09-01 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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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戶頭放近親家中,或因小孩子學區而連大人放親友家中.沒人會管你的.
怕是遷的都是選舉人,而且2,30個甚至上百個不相干的人遷在一個套房中.詭異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7-09-05 09:13 |
smilehous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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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區查訪和侵犯人權不知如何劃分 表情
如果在正常規定的時間內去訪查戶口..應該不算侵犯人權吧.. 表情
誠如樓上大大所言~2,30個甚至上百個不相干的人遷在一個套房...被當做幽靈人口看待..也應該理所當然... 表情


巧智終歸庸俗
雄謀只餘虛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7-09-11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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