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102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6 鲜花 x49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一个假设的问题
假设A少年17岁无驾照 骑车行驶在道路上 却不慎撞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4 20:23 |
weifa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 鲜花 x19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无照驾驶跟过失致死不可混为一谈^^
不过还是由S大来解释较为清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4 21:22 |
hoyea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 鲜花 x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照驾驶都可能有责任,不要说无照驾驶了.
只是双方都有责任,笔录很重要,注意对方有无违规,你自己有无违规.
是否有应注意而未注意的问题,

不管你是那一方面,发生意外有人受伤一定要赶快叫救护车,要冷静,把伤害降到最少.


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yi-wan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4 23:22 |
SaintChris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7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无照驾驶可不等于肇事原因唷!毕竟有很多未满18岁的青少年,骑乘驾驭技术都高逾某些不见经传的赛车手...

这问题的重点要放在儿童闯越马路上,总之是跟有没有驾照无关啦~ 至于责任归属,就要请您假设的清楚一点,例如什么样的马路?谁闯红灯?谁有疏失之类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10-15 03:04 |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6 鲜花 x49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恩~我改一下好了 少年无照驾驶 但是却没违反其他交通规则的状况下 而儿童 在没有交通号志的情况下

经过马路 且儿童父母在场 这样子OK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5 13:23 |
负二代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或许你要强调的是,因为有父母在场,是否a少年无罪??(因为未满18岁)??

我说一个我知道的,一位张xx被一个未满18岁的开车撞受重伤,事后告到法庭上,家属赔钱,因为他们明知道小孩未满18岁,还让他开自己的车出去。


中部地区要装监视器 可以找我       中部地区要装监视器 可以找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5 19:08 |
SaintChris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7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砂于2006-10-15 13:23发表的 :
少年无照驾驶 但是却没违反其他交通规则的状况下 而儿童 在没有交通号志的情况下经过马路 且儿童父母在场 这样子OK吗?

我来帮您改一下题目好噜...

少年无照驾驶,儿童却在马路中间突然钻出,穿越马路...这个时候,少年基本上是不用负担刑法上责任的。至于原因,想知道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10-16 01:18 |
weifa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 鲜花 x19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10-16 01:18发表的 :


我来帮您改一下题目好噜...

少年无照驾驶,儿童却在马路中间突然钻出,穿越马路...这个时候,少年基本上是不用负担刑法上责任的。至于原因,想知道吗?


吭????~~~~~至于原因,想知道吗?<----吊人味口.....=_="

快点说哦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6 08:52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儿童福利法
第 2 条 本法所称儿童,指未满十二岁之人。
第 34 条 父母、养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之人不得使儿童独处于易发生
危险或伤害之环境,对于六岁以下儿童或需要特别看护之儿童不得使其独
处或由不适当之人代为照顾。
这理由充不充分
不过实务上少年完全不用负担刑法上责任,好像很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6-10-17 08:57 |
负二代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10-16 01:18发表的 :


我来帮您改一下题目好噜...

少年无照驾驶,儿童却在马路中间突然钻出,穿越马路...这个时候,少年基本上是不用负担刑法上责任的。至于原因,想知道吗?

这就是我强调的话术,一件事情看你怎么陈述,会有很大的差异,不愧是版主


中部地区要装监视器 可以找我       中部地区要装监视器 可以找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7 13:04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05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