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台北市民王资莉晚间在塔悠路上的河滨自行车道骑
脚踏车时,突然之间大停电视线不良,让她撞上了车阻,当场断了3颗牙还破了相。一审法官认定北市府有疏失,应该将心比心,王小姐获得国赔26万元。
王小姐两年前刚受伤时,上下嘴唇完全大黑青,周围全缠上绷带,可见事发当时撞击力道有多大。她表示,「它有灯但是它没有照明,就是没有亮,虽然我脚踏车有车灯,但根本就是看不太到,因为车阻没贴反光条,所以我没看到就撞上去了。」
两年前的意外让王小姐到现在为止都还是心惊惊,当时她晚间8点到台北市观山河滨公园骑脚踏车运动,没有想到突然之间大停电,路灯全熄,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撞上车阻,也撞断3颗牙齿。她表示,「法官跟北市府人员说,你们现在上班是公务人员,可是你们下班也是一般老百姓,你们不能这样推卸责任!」
北市府公务员推卸责任的心态让王小姐真的很难过,一状告上法院,法官以北市府没有在停电的第一时间封闭车道,有管理疏失判败诉,国赔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