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1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tephenLai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頭銜:★☆☆★★☆☆★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1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轉貼]吻女孩不用她同意
情場上男人最笨的一句話就是:「我可以吻你嗎?」.....

  吻女孩不用問,不用她講同意。男性任何進一步親暱的舉動都不需要女孩說同意。

  在童話中,睡美人睡的時候,王子就吻了她,當然沒有徵求睡美人的意見。他一吻,睡美人就醒了,沒有控告他性騷擾,而是愛上了他。

  不告而取是偷盜,不宣而吻是偷心。而那些要老老實實地問女孩「我可以吻你嗎」的男孩子,在說這句話時,已經失敗了一半了。

  流行漫畫家朱德庸的漫畫中有這樣一個段子:女孩子說:「我們必須結束這種不正常的交往。」男孩子委屈地說:「不正常?天呀!每次約會一到晚上10點我就送你回家。交往半年別說接吻,就連牽手也沒有牽過呀!」女孩子回答說:「對呀,你說這種交往正常嗎?」女孩子的心理,讓「正常的」「好男人」感到很不理解,而成功的「壞男人」也未必都理解。女孩子喜歡男性採用不宣而吻的方式,是因為她們的羞怯心理。實際上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樣,也需要得到異性的愛撫和刺激,也一樣有情感和性的需要,但是她不能突破自己的羞怯心。

  在突破一個障礙,第一次做親密的行為時,雙方都會感到有些羞怯、拘謹和緊張。假如一個男孩子問女孩「我可以吻你嗎?」這就是把突破這個障礙的責任交給了女孩。讓一個女孩子負責突破,這是多麼不紳士的行為啊!

  如果一個男孩子在她需要的時候,一句話也不問,就這樣吻了。他就幫助女孩子突破了羞怯的障礙,幫助女孩子做了她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還有,在雙方第一次親暱前,誰也不敢說完全知道對方的反應,吻而不問就是把被拒絕的危險放在自己的頭上。

  難怪一個敢於這樣做的男性,在女孩子心裡的形象,常常是勇敢而有男子氣的,而那些過於小心謹慎、「尊重女性」的男孩子,卻被視為膽小懦弱。而且,不問,就這樣吻下去,是多麼浪漫的感覺,她像在聖誕節打開盒子,發現了一個自己沒有想到的禮物。

  不過,我相信情場上男人最笨的一件事就是貿然吻一個女孩子。吻女孩子不用問,但是你一定要看。看自己,看她,看自己是不是會被她喜歡。如果你搞錯了,她會憤怒。因為你對她性騷擾。

  在你吻一個女孩子前,你還要喚起她的愛戀之情。你要關心她的心情,要在一次次的交往中,喚起她對你的情感。當你們的心靈在接近、接近,你會發現她的眼神的變化,你會感受到她對你的感情在加溫。你會感到有一個時刻在接近,直到你感覺這個時刻已經來到。然後你就不要猶豫,不要膽怯,就這樣吻她。

  你不需要問她,你已經知道她會同意。

  吻女孩子,你就得到了她的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1 10:59 |
squall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你的說明

但有一次 我因為這樣 被打了一巴掌 >_<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1 13:55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StephenLai於2004-11-11 10:59發表的 [轉貼]吻女孩不用她同意:
情場上男人最笨的一句話就是:「我可以吻你嗎?」.....

  吻女孩不用問,不用她講同意。男性任何進一步親暱的舉動都不需要女孩說同意。

  在童話中,睡美人睡的時候,王子就吻了她,當然沒有徵求睡美人的意見。他一吻,睡美人就醒了,沒有控告他性騷擾,而是愛上了他。
.......
我覺得這個是因人因事因地的啦
但是也要看情況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6-08-11 14:2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03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