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鐘國仁於2005-05-19 22:14發表的 :
按照警察職權行使法是可以將民眾帶回駐地查證身份,其實警察不是不知道法令,只是如此捉弄警察並非好事,因為只要你行的正,那怕是看身份證,想想如果沒有警察辛苦的維持治安,我想台灣的治安可能比現在更糟,懂法律是保障自己的人權固然沒錯,但是想想如果今天保護的人壞人的人權加上自己身為被害人,試試做何感想,如果每個人都對警察工作都存有質疑的態度,將來治安敗壞的惡果是會報應到自己後代的身上,每個人都可能會成為被害人所以,當在朝笑警方出糗的時候,想想警察也是人,換作你是警察的話,你會希望社會大眾是用這種異樣的眼光看你嗎?警察工作本來就是良心工作,如果每個警察不做盤查的動作,而滿街都是壞人而不怕警察的話,試問你是否可能成為飛車搶奪或是車輛被偷的被害人呢?台灣目前已經夠亂了,如果你們曾經遇過警察對你們服務的態度良好的話,請你們自己出來說句公道話~~~~警察加油
那你就錯了~~警察態度都是屌兒啷噹~~況且沒事幹麻整天帶身分證
上次我去OK也是被帶回派出所~誰知道半夜買東西也要帶身分證
警察整天吃飽沒事幹在路上飆車<隨便響個警笛就可以闖紅燈~超雙簧縣~超速~最重要是又抓不到人>
不然又抓未戴安全帽還是改裝機車~搶劫放火不去抓~
搞不懂警察是幹麻的!?
<個人言論~不爽看的請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