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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 敢於快樂
不久前過世的泰瑞莎修女,在挑選同工時,有一項特別標準,他總是尋找一些能吃、能笑、能睡的見習修女加入工作行列。因為她確定,能開懷暢飲,表示她們是健康的;能安然入睡,則表示她們已脫離白天負擔;如果能高聲歡笑,就意味著她們已具有在困境中生存下去的必要特質了。
歷代哲人也一再強調歡笑是生存的要素,希臘哲人索佛克里斯,就曾提醒他學生:「一個生活中遠離歡笑的人,已不再有生氣,只能算是個死了的活人罷了!」
在美國憲法中,向人民保證,「追求快樂」是人民基本權益之一。然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歡笑的表現,卻少的可憐,我們自己歡笑的少,卻視那些常常歡笑的人為不正常,認為他們是傻子、是輕浮之輩,是些腦袋空空的笨蛋;更奇怪的是,將嚴肅視為理性,冷漠則被抬舉成舉成酷,還在那裡沾沾自得。之所以會如此,或許在我們成長過程中,曾經被明示過,生活不要地太咨意,人生不可太放肆,因為這是件「嚴肅的事」。
就某個層面而言,或許有理,但也因此扼殺了許多人「敢於快樂」的慾念,並形成會在面對快樂時感到莫名的罪疚,覺得自己失態,怕會因此而受到懲罰。甚至有些人害怕去表露歡笑、得意、喜悅,只因為他們認為歡笑會導致羞愧、心虛。
環顧四周,我們很少聽到自然流露的開懷大笑,也不太看見發自內心的微笑,以及見面時的欣然而笑。在許多場合,儘管大家都掛著笑靨,卻十分勉強而公式化。至於對陌生人笑,那就更不多見了。
歡笑、快樂不一定要有特定理由,它只是單純地心靈反應,笑的時候,我們體內會分泌一種特殊地荷爾蒙,具有天然止痛功效。
而當我們感到歡暢、快樂、自在時,心胸就更開闊,觀察也更透徹,更有能力去排解生活中的緊張及壓力。所以,常笑保健康,何妨多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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