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37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达人奇兵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贴图天使奖
头衔: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08 鲜花 x35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资讯交流][保健] 黄雀
 黄雀是雀类的一种,漂亮的鸟儿很有观赏价值,是很好的观赏鸟。

【名 称】
黄雀 通称黄鸟或黄雀儿,有些地区也称其为金雀或芦花黄雀。 北京地区称其雌鸟为黄麻。

【形态】
成鸟体长110~120毫米,体重12~14克。雄鸟头顶及喉部中央为黑色;背部暗绿色,腰部羽色金黄;翅羽黑色而具有金黄色斑;下体前黄后白,并有黑褐色纹。雌鸟头顶暗绿色,喉部无明显黑色斑,下体黄色并不明显。当年幼鸟,背部羽色甚似雌鸟,但其后颈部有淡赤褐色横斑;眼后方、颈侧、喉及胸微具黄色横斑,但并不相连;下体纵纹较成鸟更多。幼鸟雄性的背部纵纹明显,幼年雌鸟的头及背羽褐色较重。第二年夏末秋初,幼鸟体羽全部换齐,羽色全同于成鸟。

【生态】
黄雀繁殖在中国东北部地区,迁徙途径内蒙古、河北、山东、江苏等省;在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台湾等地过冬。黄雀生活于山林、丘陵和平原地带,秋季和冬季多见于平原地区或山脚林带避风处,多栖息于柳、杨、榆等大树的顶端。偶见栖于针叶林或灌丛间。在华北地区的冬季,过去曾见百只大群出没取食,近来甚难见到如此的大群黄雀。飞行力甚强,飞行时其翅膀多作快速鼓动,常循看直线前进。黄雀以多种植物的果实和种子为食,兼食多种昆虫,嫩芽及杂草子实等。野生黄雀营巢于林间较高的树上,雌鸟是营巢的主力,巢以蛛网、苔藓、各种野蚕茧、细草茎、草根及各种纤维缠绕编织而成,巢内垫以软纤维、兽毛、鸟羽等。巢似深杯状,雌鸟担任孵卵,雄鸟在孵化期中替雌鸟觅食。每巢4~6卵,孵化期约14天,由雌雄亲鸟共同承担育雏任务,但雌鸟育雏任务大于雄鸟。野生黄雀捕食部分害虫并采食大量杂草种子,有利于农林业生产。黄雀的羽色较艳丽,而且体态活跃,灵巧多姿,再伴以悠扬动听的叫声,是一种较易驯养的鸣禽。

【饲养要点】
黄雀是初学者养鸟和训鸟的选择。笼鸟中,饲养黄雀是最省事的,管理只要保证食水充足、新鲜,每周清理1—2次笼子就可以了。秋、冬、春三季常让黄雀晒太阳,夏季将笼子挂凉爽地方。换羽期多给叶菜、补充些苏子。黄雀羽毛换得快,「开叫」早,羽毛闪银灰色光,显得十分漂亮。  

北京地区对黄雀的鸣叫要求很严格,讲究「三大口」,即叫喜鹊、红、油葫芦。如杂有其他鸟的叫声,常被认为是「杂口」,特别忌讳有太平鸟、金翅雀、燕雀、崽黑(幼白脸山雀)的叫声。因而培养一只真正「三大口」的黄雀是很困难的,除能得到「麻鸟」并严格隔离外,须经常早起窜入小笼到有灰喜鹊栖息的树林中去遛。途中要藏在书包里,听到灰喜鹊叫时再拿出,并打开笼套。如此经过两周,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学会。让其学油葫芦叫口,一般是在自家养油葫芦,晚上油葫芦喜鸣,就把黄雀置灯下听。另外,养黄雀的人都喜欢养一只红,专为教黄雀学叫。  

至于黄雀的技艺,无非是「叫远」、「撞钟」、「抽签」(过去算命先生常用)等简单动作,全是用苏子引诱形成的简单条件反射。黄雀在人工饲养下的繁殖问题,应引起养鸟爱好者的广泛注意。人工繁殖能得到满意的「麻鸟」,不必去野外捕捉,也有利于保护自然界的种群。国内已有繁殖成功的,须先在大笼中饲养几对,细心观察,发现有亲密成对的,放进繁殖笼内,安上草巢,就有可能产卵。

黄雀容易学会其他鸟的叫声和做一些叼物技巧。一般选择嘴尖、腰长、尾长而善鸣的雄鸟饲养。饲养雄黄雀,用专门的黄雀笼;饲养雌黄雀主要训练叼物,可架杆饲养,栓脖锁。黄雀最爱吃苏子、花生,核桃、葵花籽等食物,为了不至于过肥,在训练时作为奖励用。平时喂给谷子、黍子、稗子和少量苏子即可,并经常喂一些蔬菜和砂粒。

黄雀应在光线充足的地方饲养,但避免曝晒。食物与水要充足。黄雀的鸣叫,在北京地区讲究「三口」。即喜鹊、红吱和油葫芦的鸣叫声,而且没有「杂口」。在训练时严禁其他杂音,只有出现所学声音时再打开笼罩。



宽心待人 轻声细语 做事细心 规规矩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当你不知所措的时候先回到原点想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30 09: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06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