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5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enhaoliu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7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爱情] 婚姻生活中的性修养
不少人认为结了婚就完事大吉了,
婚内性生活必然是那么诱人、美满和幸福。其实不然。
婚姻决不像1+1=2那么简单,
好的婚内性生活需要学习、磨合、适应和协调。
这个加号不是数学意义上的事,它意味着双方之间如何建立联系、
架起桥梁,可很多人不是去架桥而是在砌墙,
如此森严壁垒,怎么能和对方交流,怎么能彼此相互认识呢?
要知道,从领取结婚证到获得爱情、
婚姻和性生活的美满与和谐,还有一段漫长的旅途。
爱和性爱是创造出来的,不是刻板的日程安排或机械的程式,
婚后应寻找出双方共同的通向新的亲昵关系的旅程图,
弥合双方性格、心理、喜好的差异,实现性的和谐与美满。
这种交流应是坦诚的,而且要尽早开始,不要等待再等待,
直到双方在性问题上的差距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激化,
再去努力平复就太迟了,那时往往已经使双方受到深深的伤害。
性修养实际上就是性化的过程。
人在出生时是没有性欲和性功能的,它们的成熟要到青春期之后。
在十几年或更久的时间里,人们将学习和认识自己的性别、
性角色、性偏好、性功能、性反应、性关系,
这也就是学习和建立性行为准则的过程,简称性修养。
婚后不知性修养的人将难以获得美满的爱情、婚姻和性生活。
婚姻生活内容丰富,婚姻应是“爱”在一起,而不仅仅是“住”在一起。
现在离异的现象很普遍,其中不乏性冲突所致者,
双方与其盲目地争吵、离异、再婚,何不把这种精力、时间、
金钱、感情,用在从头开始自己的婚姻呢?
就算从头做起,与另找一个陌生人相比,
毕竟已有了相当多的了解和熟悉,何况已经有了子女的拖累,
从头开始总比重新开始容易得多。
应该记住的是,在走向法院之前不妨先共同走向医院,
请医生帮助你们调解好性关系。
实际上,也确实有很多经过医生处理的夫妻避免了离异的悲剧。
国外婚外性行为之所以盛行,
是因为双方在不顾虑其他许多因素的情况下投入了更多的注意力;
而婚内性兴趣往往因为种种人为的控制、约束、
情感交流的阻塞、道德神话的抵制等而减弱。
但婚外情是短暂而不成熟的,很难持久发展和深化,
又为文化体系和性价值观念所不容,
所以有了婚外性关系往往使婚姻破裂,而不是增进婚内性关系,
至少也使改善婚内性关系的努力受到冲击。
现在,西方许多人醒悟到婚外性发展并非灵丹妙药,
如果能处理好婚内性关系,任何婚外情都将是无法与之匹敌的。
一个人不可能既拥有婚外情,
而又在整个一生中具有高水准的婚内性生活。
高水准的婚内性关系,需要从文化、社会、伦理、家政
等各个方面为之添加养料,而婚外情则像饮鸩止渴。
要想获得美满的婚内性生活,
取决于双方对性角色的理解和扮演的好坏程度。
如果男方总以为性是男人的事,不顾女方的意愿而勉为其难,
而女方则不愿意公开表达自己的想往或不满,
彼此的角色扮演必将充满缺憾,这样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性角色的扮演应该是令人舒服的,能为双方所接受的,
不是先入为主的或为错误观念所束缚的,
不是僵硬不变死板的而是灵活可变的。
总之,婚内性关系的调整、改善、和谐与美满不是自动出现的,
而需经过双方性修养的不断磨合、理解、适应。
夫妻完全可以学会自我调整,如果真的遇到困难,
别忘了找性治疗医生帮助你们。





What sunshine is to flowers, smiles are to humanity.
微笑之于人类,犹如阳光之于花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3-25 10:21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jenhaoliu于2005-03-25 10:21发表的 婚姻生活中的性修养:
不少人认为结了婚就完事大吉了,
婚内性生活必然是那么诱人、美满和幸福。其实不然。
婚姻决不像1+1=2那么简单,
好的婚内性生活需要学习、磨合、适应和协调。
这个加号不是数学意义上的事,它意味着双方之间如何建立联系、
.......
我觉得有时候婚姻就是要彼此的尊重会比较好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9-09 19: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23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