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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061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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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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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 不執行 還養那麼多年 錢誰出的 別浪費國民納稅錢了
那錢 可以拿去養將來國家的棟樑 救助 善良的的窮苦百姓
那些要廢死的人士 你家有被害人再出來說話 不然沒資格說要廢死
如果沒死刑 多殺幾個就賺到了 反正也不會死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13 00:32 |
Fay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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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acad1979 於 2010-05-12 16:52 發表的: 到引言文

偷拐搶騙、殺人、放火,不扣到100分就沒事.............是嗎
那可能一堆人都扣到60再說
壞人先扣到95分再說


其實在第9頁的第86樓我有寫關於扣分制度的事~
不過在這裡我就說一下關於你誤會的部分好了~免得你太氣…


沒扣完100分的人,不是代表就沒事,而是要做相關的處罰
而扣完100分的人,則是處死刑,或比死刑更有義意的事
 

所以不是沒扣到100分就沒事哦!

下面是引用 acad1979 於 2010-05-12 16:52 發表的: 到引言文
台灣有個女法官
可以說「不食人間煙火」
很會讀書,只會讀書,其它的事..........不方便評論
審理 性侵犯,居然判無罪,理由是(大概,詳細的不記得):
犯案地點是一 樓樓梯間最裡面那一小塊,高約120公公
嫌犯身高175以上,怎麼在那犯案,所以判無罪

請問:............嫌犯能不能強迫那女的用躺的
或是用色戒的迴文針體位......................妳的想法和女法官有何差別
為何法律案件越上級的法院就越多法官................就是怕有女法官這種笨蛋亂判
多人參考討論不是比較安全嗎


對了,順便說一件事,關於女法官的事…唉
男女生的事,這麼說吧~
你說女性在審理方面是笨蛋,也就會有人說男性是禽獸(我沒記錯的話,那44位死刑犯都是男的吧…)
所以不要輕易拿男女性別的事來判斷會比較…………好啦~

不論男或女,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都有各自的優缺點,當然我也不例外,但能盡量把自己的缺點改掉對自己永遠是好事~
男女性別的話題大多都是聊輕鬆話題時說出來吧~我想這方面應該可以輕鬆聊~~
自己桶的摟子,自己扛哦…
我是還好,不會太介意,怕是有些女性不好惹…
那我就遺留你一個人在這邊對全天下的女性解釋囉,母親節剛過…我可是很愛我媽的~哈(狗腿)
我走先了
~表情 --->俗辣


太多事可寫,反而不知道寫什麼好了~哈
天天開心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13 12:48 |
無名小女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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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反對~~有本事犯案就要有本事承受後果
絕不能讓加害人有僥倖的心理~~
善良老百姓想要的是一個安居樂業的社會~~
應該想想如何振興經濟~~而不是想這些所謂的「犯罪人權」


迷糊的小丸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5-14 23:28 |
acad197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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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Fayeee 於 2010-05-13 12:4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其實在第9頁的第86樓我有寫關於扣分制度的事~
不過在這裡我就說一下關於你誤會的部分好了~免得你太氣…

.......

不知前因後果的網友請自行參考11頁101 樓的Fayeee                                                                               與12頁115 樓的acad1979發言
****************************************************
「你說女性在審理方面是笨蛋」這句是妳說的,我有說嗎,請不要雞蛋裡挑骨頭
本人只相信公平正義,我罵的只有那位死讀書鑽牛角尖的女法官,我看以後要當法官要再加考生活常識了
自認為判決正確,大家卻當場呆掉
別忘了我是幫女受害人說話,你還硬要扯到女權只會讓妳講的話自相矛盾
要扯女權嗎,那廢死議題炒熱後的下面這個第一個判死刑的怎麼說...........女權最大,不能判死刑,是嗎
請在案情正確無誤、沒有誤判的情況下說出你的想法
詐領保險金 9個月殺3親人 魔女求處3死刑 2010-04-08
明明水裡沒有魚,卻硬要放假魚進去再來硬凹,只會讓人覺的..................你很幼稚

「沒扣完
100分的人,不是代表就沒事,而是要做相關的處罰」
什麼處
罰呢,請說清楚,義務勞動嗎,現在早就有了,比較輕的罪才行,重罪沒有國家敢實驗
殺人放火也有只關十幾年的,全部不關的話路上有多少罪犯,那些壞人有多少犯罪機會?
省錢不關罪犯
卻讓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脅,合理嗎?

最笨的是我啦,看就知道不可能實現的事,卻跟妳吵這麼久

以下是我貼文裡的片段,是很從各大網站與文章中抄錄的
要看全文以挑出我的毛病的話自行到我發的文章裡看,歡迎筆戰:
廢死刑真的適當嗎???

釋迦牟尼佛 本身也殺一人救五百人的事蹟,
佛陀正是抱著這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悲心,而殺一救百

歐美有廣大的土地可關終身監禁的犯人,這是前題
我們有嗎?????????


說終身監禁可以讓他們工作養活自己
那監獄用便宜的薪水搶走老百姓的工作,合理嗎

監獄裡如果硬是要吃閒飯的老大,工作全給小弟做
功勞全算到自己頭上,妳敢對他怎樣???

想吃免錢飯這種人當然要強制勞動扣財産等,但通常也不會乖乖的,至少關著不會讓他們再犯罪吧


請問怎麼保證廢除死刑後,犯罪不會增加
廢死聯盟裡有個網站是 怕死特派員  那表示死刑犯怕死,就該永遠保護他們嗎

英美的監獄 ~真的可比擬5星級飯店水準 (好像是人民抗議所以才.............)
幕後主謀是廢死聯盟吧,要用納稅人的錢保障犯人享受的權力,我真..............不要被廢死聯盟步步進逼

行刑前一刻... 死囚嚇到腿軟 華視 / 2010/05/01

      如此可以證明,死刑的確有嚇阻作用,還能防止犯罪,連死刑犯都嚇成這樣,那還有什麼好反駁的呢,沒死刑是沒人會怕的

就算是以後法律與制度良好,也不該廢死
因為一定會有「像殺白曉燕案的陳進興一樣的人,想試試死刑是什麼感覺,那就給他試吧」
文明與法治比我們先進的美國不判死刑後反而殺人狂一堆
所以最近有個州又開始執行死刑了,證明這種人永遠都有
以美國民主的程度都認為死刑是必要的,請歐美先管好自己再說吧

這個社會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壞人 為壞人想後路
連黑道都己變立委了,當然會弄一些對自己黑道勢力有利的法律啦
說不定整個立法院也早就給黑道立委綁架了
(妳不贊成這個法律嗎,那妳的家人的生命就......)

白曉燕命案當時除了陳進興羈押外
另一關係人在交保期間還趁隙殺人...
既然犯人就都不尊重被害者的人權了...
又幹麻要尊重他們阿??

死刑反而還能讓他身上的器官遺愛人間,這不是更好, 多少人等器官等到含恨而終的......
累計犯案除一罪一罰,只能加到30年,也不太合理吧

而最重要的還是教育問題
台灣的教育已嚴重失衡 連帶的價值觀、道德感、社會責任...都快蕩然無存
在一群野人面前談法治?! 先說怎樣學艋舺出人頭地再來談吧


[ 此文章被acad1979在2010-05-19 10:3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15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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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被廢死聯盟和人權團體模糊了焦點
去探討用什麼制度來決定死刑或是做個案判決比較
來當作死刑存廢的依據

重點在台灣的法律條文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健全
而立法者、執法者和施政者卻都避重就輕甚至視而不見

除了一些法條應該修正或是加重其刑外
所有判決也應交由審查會做審議(最好是民間團體組成但非特定意識團體)
在沒有陪審團或審查會的監督情況下 一些法官會做奇怪判決也不足為奇
一些檢察官當然也就肆無忌憚的不照具體事證做差別起訴
因為他們都無法可管也無退場機制 操弄司法於手中 爭議當然也就層出不窮 表情

所以說廢除死刑應該是終極目標
但在機制仍不健全和無有效替代方案的情況下 談廢除還太早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15 23:23 |
Fay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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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發現大概是那句「不食人間煙火」讓我誤會而連想到女性~呵

其實我第一眼看你寫關於女法官的事時沒有生氣或什麼的~
就算你直接寫「女性」在審理方面腦袋有問題而不是寫「女法官」,我也不會對你生氣都哪裡去~因為我大概知道你要寫的重點不是這個
~
況且你整個人就是很有正義感,怎麼樣也不會壞到哪裡去吧~~~哈


只是感覺這麼有正義感的人若被女性誤會你真正要表達的含意有點可惜~所以順道一提說了出來~
既然是誤會一場,那更沒有什麼好說的囉~~~況且只是小事一件~~~呵呵

反過來我才希望您大人不記小人過~我在這兒跟您道歉~~~~

關於扣分制度的事,其實我也是一個概略的想法,所以也只能大概寫一下給大家看看參考參考而已哩~說白一點是有點寫好玩的…不過我發現有些話還真的不能亂寫…,特別是這種嚴肅的話題,哈…只是,如果覺得好那當然高興都來不及~如果沒有什麼參考價值,我當然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
主要是社會若能更美好、更安定~~無論是什麼法,能做到這樣就是好法囉
~~
至於你問我關於「沒扣到100分的人,是什麼處罰?」,這可能問你比較適合~呵

什麼處罰都可以~只要是有用的處罰就是好法規,有些隨著時間的改變,某些處罰也要跟著改變,所以我就沒寫那麼多,只打個比方寫個金錢賠償的例子~真的寫的很完整可能要成一本書才能讓各式各樣的問題有個正確答案,畢竟簡單的幾句話時常不能代表一個人真正要表達的內容及含意,只是若有人問我,我會盡量回答,主要不希望我寫的東西讓別人有誤會什麼的,所以不論是嚴肅的問題或輕鬆的話題,可以的話我應該都會盡量回答~~~不過真的只能盡量,哈…畢竟任何話都還是會有人有意見,不過我倒是不會那麼排斥不同的意見~反而還要謝謝你讓我上了一課,以後還請你多多指教囉~~ ^^
 

「女權最大」?雖然不知道這句話哪裡來的~不過如果我有哪裡寫的不好,還請見諒~或是你有任何想說的話都可以跟我說~我會看的~


說了那麼多我自己的事,也說一下這裡的主題~~
死刑的存廢議題,我覺得人渣就不用「久留」~如果留著他的用途實在不多,甚或更糟,那更是沒有留著他的理由了…
人渣以外的人……那就看情況再做處置囉~


太多事可寫,反而不知道寫什麼好了~哈
天天開心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16 13:50 |
Fay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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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點沒看到你的回應,原來你寫在我樓上……還是我眼殘上次沒看到… = =


是不是有一個觀念我寫的不是很清楚呢~不過沒關係,我就做個說明
~~
沒扣完100分的人是什麼樣的人呢?

譬如他只扣了幾分,那一定就是犯了小小的罪,是不是
~
譬如他去偷了別人的東西,那依照現在台灣的處理方式可能就是把他關起來反省,但大多放出來後還是照偷不誤,有的規勸也沒有效果…


那要怎麼辦呢?我想應該不是關他一輩子囉…

所以我才想到大概連關也不用,當然規勸還是要,只是說就不用關了,以扣分的方式來教育。扣越多,「驚喜」越多~~相信他會知道他只剩幾分可以扣的機會,也藉此讓他思考~不然永遠就是關了又出來一直循環,沒有效果,永無止盡…還浪費人民納稅錢來關他、養他…(再說詳細一點,大概就是留幾間監獄專門關重大惡行的人吧,至於其他輕微罪行的人就不用關了~反正關了也沒用,也不可能關他一輩子,所以就不用關了,不然也只是浪費時間和人民的金錢來養他而已
)

扣完100分或快要扣完100分那是非常嚴重才會扣那麼多分數,甚至100分全都扣光還不夠變成負的人,應該就是沒救了…

還沒扣到100分的人,就是金錢上的處罰或其它,看他犯的是什麼罪囉~只是最後一律再加上扣分就是了
~

不過我也說過,我寫的扣分制度寫的很簡略,細節上當然沒辦法一一交代,真的要交代可能要寫成一本書…   真的要寫我也還沒有那種專業能力可以寫…所以也只能提供一個想法給大家參考~~看看就算了~~或是真的遇到有想法有能力的人也不錯,若覺得可行,也是好事一件~~覺得不好也沒關係,再想其它的辦法也是可以
~~

對了,你有在問我贊不贊成死刑這件事嗎?還是我想太多??

我個人認為我寫的是滿清楚的…

不過我再說一次也無仿,目前我是贊成死刑的,甚至認為死刑可能還要用很久~用到看會不會發生奇蹟為止…像是有那種讓他吃了藥後會忽然轉性變好……


唉~~有些人渣就是很適合判死刑,至於人渣以外的人,例如自衛或其它原因,當然就是另行再作處置
~

ps
:你不會笨呀,你能有肚量跟一個你根本不想溝通的人聊就是最大的優點了~怎麼會是笨呢~ 還很難得
~
只是在跟對方溝通的時候身段若能放低一點,我想效果會更好哦
~~ ^^
在關心社會之餘,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方法來關心身邊的人事物會更適合,我想這也是每個人的課題~~ 當然我也不例外~~呵


最後祝你這麼有正義感的人能快樂、幸福又平安~~


太多事可寫,反而不知道寫什麼好了~哈
天天開心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17 17:26 |
Fay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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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個前提…因為acad大大您是在同一個地方編輯,這是沒關係,只是有些問題雖然已對您解釋過了,不過同樣的問題在您重新編輯後 仍然沒有任何改變…我快看不出您是哪兒對我有疑問,只能猜測您只是「忘記」修改,所以在這兒跟您說抱歉了…

最後我就挑幾個問題來回答您好了……
你問「省錢不關罪犯,卻讓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脅,合理嗎?」
不是不關,而是看情況來關~
除了重大惡行或其他特殊原因外,很多犯人我認為關是沒有用的,只是關了又出來一直循環而已,沒有任何效果,甚至還有人想被關吃免錢飯(誇張)。

對於這些人你要怎麼辦呢?
像這種人我也覺得義務勞動沒用,所以才會想一個扣分制度出來治他們。
扣完分後當然還要搭配其它教育或處罰的措施,至於處置的內容是什麼,就要看他犯什麼罪,視情況而定。再說這不是我隨便說說就一定對…就不便在這裡高談闊論了…(以上劃線部分順便回答您問的「沒扣完100分的人是什麼處罰呢,請說清楚」這句)

至於我會寫說「監獄留著可以拿來關重大惡行的人」,不是用來關他一輩子,而是用在判決前,判決確定前總是要找個地方把他關起來吧…總不能放他在外面流浪……,或是有串供疑慮的,大概也是要先關一陣子,或是又有其它原因也需要都是可以討論的~
 
 

如果您有仔細看扣分制度的話,不知有沒有發現,減少一堆沒必要關的人後,是不是也順便解決你問「歐美有廣大的土地可關終身監禁的犯人,這是前題,我們有嗎?????????」的問題了呢~~ 呵呵~

ps:開始覺得自己有點在自問自答了… = = 我就寫到這兒了……
pps:忽然發現我寫了很多關於扣分制度的事…我看我就別再寫了…再寫下去真的要出書了……表情


[ 此文章被Fayeee在2010-05-18 22:14重新編輯 ]


太多事可寫,反而不知道寫什麼好了~哈
天天開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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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制度就像現行交通記點那樣
問題還是在執法的公正性和法規涵蓋範圍
我並不覺得會比修正法條來明定出更多罰則要好(包括政法檢警調媒體立委民代等等通通都要納入規範)

台灣司法號稱獨立 但其實還是掌握在特定人士手中
司法改革喊很久也沒啥成效 黃牛和黑手依然逍遙法外
我對廢死和人權團體的一些主張是有認同
但無法理解的是 那些高知識分子怎麼盡在幹本末倒置的事
台灣政治對立已經很嚴重 他們在那瞎攪和也只是模糊焦點罷了
而更慘的是還真的有許多人被他們誤導 盡說受害者才有資格決定這問題

其實廢除死刑和死刑替代是一樣的
但在現行法律未大幅修正下 貿然廢除只是讓這個社會更亂而已
不去想有效的替代死刑辦法進而倡導推行
卻用人權、潮流論來試圖說服大眾 這不是很荒謬嗎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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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篇也改了
香水達人虐死女友還拍光碟 判無期

檢方形容黃女遭虐殺過程「慘絕人寰」,電擊、剃頭,而求處死刑,但板橋地院法官認為宋「並非具有直接殺人犯意」
請問凌虐好幾次,而且宋擔心凌虐黃女的事曝光,在黃女臨死前,強逼黃女寫下遺書自稱宋協助她戒毒,她自己因吸毒恍神受傷,若出了事與宋無關等。

知道可能會死,逼黃女寫遺書,竟可以說無殺人犯意............很奇怪的判決,讓他們一起在下面玩不是更好
-------------------------------------------
爭議判決…用腳踹死人 無殺人犯意?

殺人罪假釋中的潘資敬,疑因不滿候車的張中照看他一眼,把張打倒後用腳猛踹,致張顱內出血死亡,檢方以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法官認為腳踹沒置人於死犯意,改依重傷害致死罪判處九年半徒刑。

檢察官表示,潘資敬酒後見到不認識的路人,無緣無故踹死人,手段殘暴,被害人家屬迄今仍不願原諒他,檢方已提上訴,請二審依殺人罪重判。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潘資敬只是徒手與腳踹,行兇的動機只是要傷害對方,「手段尚非兇殘」,張是因跌倒致後腦受重傷不治,才依傷害致死罪判刑。

還在假釋中就犯案,不是要連前罪也一併起訴計算嗎,而且張倒下後,潘又連踹多下,他不知有致死可能嗎,竟然判那麼輕
以後大家要勤綀拳腳功夫,不小心打死人也只是輕判而己啦

就算以後法律制度比歐美還要完善,終身監禁反而讓殺人犯賺更多,反正不會死當然要多殺幾個
法律以經很努力防止犯罪了,卻還有人偏要殺人,這些人應該有和受害者同樣的待遇
趕快判死刑捐出器官來比較好吧,一堆人在等呢


[ 此文章被acad1979在2010-05-19 10:27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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