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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晴][不高興] 愛要“有來有往”才能夠長久
被愛,是幸福的。被追求,也是幸福的嗎? 看著愛神從你的門前經過,是主動一點比較好,還是被動比較好? 很多女性都認為:還是被動一點,比較安全。
其實,被動比主動的風險還要高得多。因為,被動的人選擇性比較小。
這個道理很簡單。 就像在超市買東西結賬,主動的人就是推車的消費者,他可以選擇要到哪一個收銀機前面結賬, 看哪一臺收銀機的收銀員動作比較快、態度比較親切或人長得比較順眼。 被動的人就是收銀機旁邊的收銀員,不論推車過來的是何方神聖,都得花時間應付一下, 掌控這一場相遇成敗的因素不多,頂多給討厭的消費者一張晚娘面孔, 逼得他不得不加快腳步、匆匆離開,給看得順眼的消費者一個微笑,說聲:“謝謝惠顧”而已。 所以,寧可主動一點,也不要太過於被動。 主動固然比較好,但是一場戀愛能不能精彩,單靠其中某一方很主動,絕對是不夠的。 所謂的“主動”,其實只是在最初始的階段,去敲開對方的心門,讓愛能夠飄進來。 正式開始交往之後,一定要靠雙方彼此“互動”,才能夠讓愛長久。
一味地追求或一味地付出,時間久了,任誰都會覺得疲憊。 盡管愛情的施與受、給與得,常常象征著雙方條件的優劣勢;但愛情畢竟是愛情。
有時候它可能有點現實,有點勢利,可是,它絕不是買賣,不是交易。
主動的人,不該屈居劣勢;被動的人,也不至於能夠長期擺出高姿態待價而沽。 除非,他甘於變成有行無市的滯銷品。 可曾碰見哪個小販在市街叫賣愛情?就算有這樣的攤子,被叫賣聲吸引而駐足凝望的人們之中, 又有幾個真正買得起? 愛情,是世間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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