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费券何时领?哪里领?
答:消费券的发放时间与地点分为两阶段:
(1) 单一发放日(农历年前只有这 1 天可以领喔~~~)
时间:2009/1/18 上午 8 点~下午 5 点止
地点:全省 14,401 个发放所!依照领取通知单上注明的地点,到户籍地址所在的发放所领取
(2) 过了发放日后(超过 4 月 30 日就领不到了~~)
时间:2009/2/7~4/30 止
地点:依照通知单,到指定的邮局领取
2. 谁可以领?
答:
(1) 凡是在中华民国设有户籍的国民都可以领取
(2) 没有设户籍但具有台湾地区居留许可的无户籍国民依亲居留的大陆地区民众,已经取得居留许可的外籍配偶都可以领取
(3) 2009/3/31 前出生,并办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一定要办妥出生登记才算数~~)
3. 带什么领?
答:
(1) 亲自领:领取通知单、印章、国民身份证或居留证 p.s.. 如果没有印章可以签名或盖指印代替
(2) 代领:领取通知书、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 p.s. 帮未成年子女领取,要带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
4. 我会拿到多少张消费券?
答:9 张(6 张 500 元、3 张 200 元,合计是 3,600 元)
5.. 我的身份证遗失了,可以用驾照或健保卡领取吗?
答:依规定一定要带新式身份证,若用驾照或旧式身份证会遭拒,所以尚未换发新式身份证或是遗失的人,快向户政机关申请补发
6. 如果我的家人不幸在发放期间过世,那还可以领吗?
答:内政部规定,在 2008/12/7~2009/ 12/30 期间过世的民众,由于已经规画发放金额,因此可以由准定继承人代为领取
7. 我想询问关于消费券的问题,可以问谁?
答:0800-00-3600
2009/1/5 开始启用,每天上午 8 点到晚上 10 点会有专人回答民众的询问或上消费券发放措施专区
网址如下:
http://w...7. gov.tw/... egov./coupon/ index.html
8. 消费券使用 10 戒
(1) 不能补发,千万别掉了,遗失了可不会再发给你
(2) 不能找零,别拿它去买 200 元以下的小东西
(3) 不能转售、兑换现金或购买商品礼券、现金礼券;但是你能拿他去送礼
(4) 不能缴税与缴交公共事业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瓦斯费等;但是可以用来买家用桶装瓦斯
(5) 不能缴学费,但可以缴营养午餐及书籍费
(6) 不能回收,毁损面积超过 1/4,形同作废
(7) 不能用在储值型态的商品
(8) 不能购买基金、股票、保险
(9) 不能看医生
(10) 不能买彩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