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7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onion5858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健康] 中風黃金時間處理...要學~~超重要..
【來源出處】 friend e-mail

中風黃金時間處理...要學~~超重要..請您複製以下內容廣為大力宣傳(導),只要花您少許時間便能營救很多人,您的善舉功德無量;請在自己的身邊隨時準備1份隨身救命包,備而不用,等到有突發狀況的時候,該救命包便能發揮利己或救人的功效;當您已隨身備有救命包,最要緊的是必須牢記下列利己或救人的步驟,方能於非常危急的時候來救人或自救,很重要切記。


患了中風,腦部的微血管,

會慢慢的破裂,遇到這種情形,千萬別慌,

患者無論在什麼地方(不管是浴室、臥房或客廳),千萬不可搬動他。

因為,如果移動,會加速微血管的破裂。

所以要先原地把患者扶起坐穩以防止再摔倒,這時才開始(放血)。

家中如有專為注射用的針,當然最好,

如果沒有,就拿縫衣用的銅針,

或是大頭針,用火燒一下消毒,

就在患者的十個手指頭尖兒

(沒有固定穴道,大約距離手指甲一分之處)

刺上去,要刺出血來 (萬一血不出來,可用手擠),

等十個手指頭都流出血來(每指一滴),

大約幾分鐘之後,患者就會自然清醒

如果嘴也歪了,就拉他的耳朵,把耳朵拉紅,

在兩耳的耳垂兒的部位,各刺兩針,

也各流兩滴血,幾分鐘以後,嘴就恢復原狀了。

等患者一切恢復正常感覺沒有異狀時再送醫,

就一定可以轉危為安,否則,若是急著抬上救護車送醫,

經一路的顛跛震動恐怕還沒到醫院,他腦部微血管,

差不多已經都破裂了。萬一能夠吉人天相,保全老命,

能像孫院長,容得勉強行動,那得要靠祖上的庇蔭了。

放血救命法,是住在新竹的中醫師夏伯挺先生說的。

且是經自己親身實驗,敢說百分之百有效。

  大概是民國六十八年我在台中逢甲學院任教,

有天上午,我正在上課,一位老師跑到我的教室上氣不接下氣的說:

劉老師快來,主任中風了;

我立刻跑到三樓,看到陳幅添主任,

氣色不正,語意模糊,嘴也歪了,很明顯的是中風了。

立即請工讀生到校門外的西藥房,買來一支注射用的針頭,

就在陳主任十個手指頭上直刺。

等十個手指尖兒都見血了(豆粒似的一滴),

大約幾分鐘以後,陳主任的氣色就變過來了,

兩眼也有神了,只有嘴還歪著,我就拉搓他的耳朵,

使之充血,等把耳朵拉紅,就在左右耳垂之處,

各刺兩針,待兩耳垂都流出兩滴血來,奇蹟就出現了,

大約不到三五分鐘,他的嘴形,恢復正常了,說話也清清楚楚了。

讓他靜坐一陣子,喝了一杯熱茶,才扶他下樓,

開車送到惠華醫院,打一罐點滴,休息了一夜,

第二天就出院回學校上課了。

一切照常工作,毫無後遺症。


反觀一般腦中風患者,

都是送醫院治療時,經過一路震盪血管急速破裂,

以致多數患者一病不起,所以腦中風,在死因排行榜上高居第二位,

其最幸運者,也僅能保住老命,而落得終身殘廢。

這是一個多麼可怕的病症。如果大家都能記住這(放血救命)的方法,


立刻施救,在短短時間它能起死回生,

而且保證百分之百的正常。

這個急救法,希望大家告訴大家。

那腦中風,在死因排行榜上,就可以除名了。



  ●閱後傳知他人,功德無量●






太陽光大 表情

父母恩大 表情

君子量大 表情

小人氣大 表情


【心得感想】

生命可貴 貴在救人利己


[ 此文章被onion5858在2005-10-28 23:59重新編輯 ]



覺得好就給我點鼓勵吧~
感謝您的支持與鼓勵【onion5858】才能更加成長茁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28 23:26 |
小醫師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老實說,我覺得放血療法要看那一種情況而定。
中風就是所謂的「腦血管疾病」,分為出血性和阻塞性。
大大所說的處理方式大多用於「阻塞性腦中風」,此時腦血壓會升高,末稍放血在十九世紀初西醫也常使用這種方式。當然中醫老早就這樣做了,但是中醫是不分門別類的。
如果是出血性腦中風,我們再對病人加以放血,通常流至腦部其他正常組織的血壓不升反降,因此有時會引起腦缺血,意識狀況反而會受影響,所以現代西醫比較少用放血療法。
不管是那一種中風,其實腦血管都會慢慢有所破裂,只是速度不同罷了,並不會因搬動而有大破裂甚而再大出血,只要頭部沒有撞擊都沒關係。
另外,還有一點要認知:有些阻塞性腦中風本來就會很快回復,就是俗稱的小中風(TIA: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通常在24小時內就會完全恢復正常,沒有後遺症的比比皆是。像這種的佔大多數,都沒什麼大礙。我們耳閒中風都是送進醫院而有生命危險的,理所當然會覺得可怕,但那反而是某些病患才會是這種情形。

參考資料:
腦血管疾病(中風)
中風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29 10:54 |
onion5858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文章表情
樓上的小醫師您好:
感謝您的補充說明而使本篇文章更臻詳細,其中也讓我更了解中風發生情形及種類謝謝。


[ 此文章被onion5858在2005-10-30 23:32重新編輯 ]


覺得好就給我點鼓勵吧~
感謝您的支持與鼓勵【onion5858】才能更加成長茁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30 14:01 |
litchi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8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中醫是以針刺十指尖端的"十宣穴",
按壓心經的"內關穴",膀胱經的"膏盲穴",
也是急救法之ㄧ!
醫院中醫師敎我的,跟大家分享~
但是還是要趕緊送醫!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10-30 15:20 |
JordanSWei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8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中風大致分成兩種 (如前所述, 15%是出血性--血管破裂, 及缺血性--血管阻塞, 約85%)
一般民眾最重要的事情是: 辨識出中風的跡象 & 打 119 求救 (就這兩件事)
辨識的方法, 可以要求對方做以下三件事情
一. 微笑, 如果有一側嘴角無法上揚 --> 異常
二. 雙手向前平舉與肩齊 (對了, 就像是以前的殭屍電影), 十秒內如有一側手臂垂下 --> 異常
三. 跟隨你講同一句話 (如: "老狗學不會新把戲" 或是...), 如果講不出來或是很不流利 --> 異常
以上三項, 其中之ㄧ異常的話, 中風機率達 72% -- Cincinnati Prehospital Stroke Scale, ACLS textbook
趕快打 119 找救護車送醫院才是上策
千萬不要耽擱時間
因為下一步就需要"非顯影劑頭部電腦斷層"區分到底是哪一種中風, 位置在哪, 範圍多大...
也同時需要一些初步治療, 出生命現象評估, 血液常規檢查... 等等
然後會診神經內科或是神經外科醫師, 決定下一步治療方式
至於指尖放血, 小的不是中醫相關人士, 也沒詳查歷代典籍, 也無近年實証醫學證據, 無法證實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01 14:29 |
小醫師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樓上的大大的說明沒錯,清楚易懂又詳細。
另外,要補充的是,
如果有厲害的暈昡症狀,加上嘔吐、頭痛,也有可能是「高血壓性」或是「腦幹」中風,
也要到醫院去檢查,必要時也要做"非顯影劑頭部電腦斷層"來證實。
所以中風不是一件小事,有症狀最好還是到醫院請醫師診斷,也才能避免有後遺症產生,
希望大家都能小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02 10:4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31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