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6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pc7022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品] 如何留住孩子的自信
来源出处:网路流传
该如何留住孩子的自信?我觉得至少需要以下几种方法:
一、多看优点:
法国心理学家的调查也许可以证明一切。他们发现东西教育的最大分野在于,东方人普遍用负面的角度看小孩的缺点,西方人普遍用正面的角度看小孩的优点,于是造成东方的嫌弃主义与西方的英雄主义。

这个研究深得我心,也正是我的理念。

德国作家歌德在他的大作《格言与感想录》中有一段话这么说:「打铁铺里的熊熊烈火,熔化了铁条上的杂质,铁质变软了,钝化之后,再施以敲打,再用清水淬硬;一个人在老师手中,便是经历这样的过程。」

在歌德的心目中,成人都该是灵魂工程师,职责是发现、利用、欣赏孩子的长处。研究也提醒我们,被赏识、肯定的人得自信,被否定、唾弃的人得自卑。

教育工作者,便该竭尽所能地挖掘隐藏在孩子身上的才华。实验进一步证实,自信的人,成功指数远远高过自卑的人。

你给过孩子多少自信?

有一位国小老师告诉我,他身上有一本记事本,专门记录孩子的优点,这点引起我的好奇。
「优点簿?」
「是的。」他的眼睛闪烁光芒。
「怎么做?」

他依座号记下孩子的名字,各留三页,记录他们的优质表现,比方说助人、说好话、画图生动、口才一流、鬼点子多……。
他的本子里充满赞赏的词汇。
我不由自主地竖起大拇指,说:「了不起。」

隔一个学期,这位老师又在不同的演讲场合告诉我,他买了三十多本笔记本,我的眼睛瞪得雪亮,他继续说:「每个孩子都有一本专属的优点簿。」
「之后呢?」
「两年后送给他们做纪念。」
这位老师送给孩子一生受用的自信了。

我常提及缘分,如果不是有缘,这个孩子怎会在众生之中成了你的儿女或者学生。就因为有缘,所以该疼惜。二年能教给学生什么?估计不会太多,我想只合适传递一种生活哲学、人生态度而已,之后在他的生命发酵,成了一辈子受用的人生观。

谁都需要被肯定,有人赏识,真的是一种福分。

人生一程,不可能也无风来也无雨,每个人都是风雨不断,必须乘风破浪前行,只是失败、跌倒了,怎么办?
自信的人,爬了起来。
自卑的人,倒地不起。

二、尽力就好:
尽力就好,是一句相当平凡的话,但其中却蕴含深意,多数父母是不解其意的。我们太在乎结果,忽略过程,这正是我们与国外优质教育最大的分野:别人在乎的是过程,结果相对并不重要。

尽力就好,表示孩子有了好的意图、接续不断的动机、乐于实践的信念,但不一定能做得尽善尽美。原因很多,一是年龄限制。我们总不能要求一个七岁的孩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吧;二是外在因素。老师出的题,他未读到;他想的与老师想的不同……这些关键都可以影响孩子的成绩,一个懂很多的孩子,仍有可能考得不理想,尽力就好。

我喜欢瑞士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J. Piaget)的名言:「孩子的名字永远叫小孩。」这个意思很简单,便是五岁像五岁,十岁像十岁,千万别要求孩子五岁像十五岁,这会有大麻烦。

迷恋早早功成名就,无疑只是骗局一场。

法国画家德拉克罗瓦说:「哪怕是最果断的人,只要失去信心就会变成懦夫。」因为如此,我很早就让孩子知道他在某一方面有长才,因而深信自己很行,很多事可以自己做,而且做得很好。

每一个父母都该与我一样,可以轻易说得出来孩子的优点,我的女儿在绘画、烹饪、语言方面很有天分,儿子则在运动、生物、魔术的部分表现一流,我常强化他们这一部分的表现,我不相信多才多艺,样样精通的鬼话,什么都好,便什么都不是最好的。

不要限制孩子最为才华洋溢的部分,是教育的铁则。爱绘画的孩子尽可能让他画,爱运动的孩子就尽量让他动。

「厉害!」
「神奇!」
「不得了!」
我常把这些话挂在嘴上,并且鼓励他们动手做。儿子一直是我的花园里的小帮手,我最喜欢听见他这么说:「这是我的杰作咧。」



【心得感想】

东西方的教育本来就差很多,不过用赞美来代替责难,应该是比较好的才对!



老兄!回覆是种鼓励~献花是种支持~自己选一个~没有第三个选择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5-10-09 10:3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66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