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1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olyblu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科幻] 8个灭绝的古文明
[转贴]8个灭绝的古文明

灭绝的古文明–雷姆力亚大

地球上曾经存在三个现在已经沉没的大陆,分别是(穆大陆)、(亚特兰提斯大陆)、(雷姆力亚大陆),它们的位置,分别在现在的大西洋、太平洋与印度洋里。

有人认为人类史上,最古老的文明发祥地【印度河流域的文明始祖】,很可能就是沉没于印度洋中的雷姆力亚王国。此外,又在另一处文明的发祥地底格里斯河。

幼发拉底河的流域中,发现到雷姆力亚文明的痕迹,此乃因形成原印度文明的人们,其活动范围由内陆部,广达至中亚的草原地带所致,由于他们是海洋民族,因此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注入的波斯湾至阿拉伯海、红海一带,透过贸易,给予这一带非常大的影响。

赫克尔所认为的人类起源地命名为「雷姆力亚大陆」(Lemuria continent)。

司库雷特从原始灵长目(Primates)原猴亚目(Prosimiae)分在非洲、马达加斯加、印度、东南亚,亦即分布在环印度洋周边地区的现象,认为一块大陆把这些地区连结在一起,而以马达加斯加产的原猴----狐猴(Lemur),将该大陆命名为「雷姆力亚」。

雷姆力亚大陆,到底是从何时开始沉没于印度洋的深海中呢?根据地质学家们的推测,雷姆力亚大陆,应该是于距今约三千四百万年前,即第三纪初期时开始沉没的。

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到,当然不是一夜之间就发生的,而是先从雷姆力亚大陆的南部和东南部开始大规模沉下的。

1888年,美国布拉瓦茨基夫人(H.P. Blavatsky)出版《秘法》一书,认为雷姆力亚人为人类基本人种之一。

接下来英国人伊里奥特(Wilham Elliot),于1896年写了《亚特兰提斯与消失的雷姆力亚》一书,书中提到雷姆力亚人的后裔移居亚特兰提斯,并绘有数亿年前的雷姆力亚大陆地。

以地理学解释来看,大西洋一带〔菲律宾,马来西亚....〕的海底火山活动亦不比太平洋瞬息,最重要是此处是破坏性板块边界,所以绝对能对雷姆力亚大陆陆沉作出解释


灭绝的古文明–伊斯特岛(复活岛)
在南太平洋的孤岛上,毛艾巨石像的建造工作持续了600年

伊斯特岛的位置距离南美洲智利海岸3800公里,南纬27度,西经109度,是一个面积160平方公里的小火山岛。

在这南太平洋的海中孤岛上,矗立着举世闻名的毛艾巨石像。较大的石像高20公尺,重达90吨。在岛上可以找到1000具以上的巨石像,这些石像都面向岛内,仿佛巨大眼精注视着岛民的祖先。

毛艾巨石像制作时间大约是在西元1100年代到1600年代的600年间。本来伊斯特岛上居住有长耳族和短耳族,长耳族的耳垂很长,18世纪来过此岛的曲洲人说:「其耳垂几乎可以及肩。」长耳族是统治阶级,不断督促短耳族建造毛艾巨石像,这或许就是石像耳朵很长的原因。



灭绝的古文明–亚特兰提斯

关于亚特兰提斯的正确地理位置,并无任何历史记录可循,根据柏拉图的记载,

亚特兰提斯位于直布罗陀海峡西方的大西洋中,由于亚特兰提斯的位置将北上的墨西哥湾流挡住,使得欧洲与美洲地区发生七次的冰河时期,等到亚特兰提斯岛沉没,温暖的墨西哥湾流才能顺利抵达北方,结束了冰河时代,有部分学者支持这项说法,咸认为现在的亚速尔群岛,威德角群岛,加那利群岛等都是当时亚特兰提斯的山峰,亚特兰提斯大陆沉没后便露在水面以上,形成岛屿,但现代地质探测结果指出,大西洋这块海底区域实际上是一块上升地块,并非是下沉地块,所以这项说法自然被推翻了。

1958年,美国一位动物学家范伦坦博士在巴哈马群岛附近海床上发现奇特的地形结构,从空中往下看这些几何图形是一些正多边形,圆形、三角形,还有长达好几英哩的直线。1968年,范伦坦博士又在巴哈马群岛的北比密尼群岛附近海域发现几百码长的巨大石墙,每个石块至少16立方英尺,顺着探测下去,竟然发现更复杂的结构,有几个港口,还有一座双翼的栈桥,俨然是一个沉没几千年的古代港口。由于巴哈马的海域是属于下沉地形,因此引起不少的猜测,是否是亚特兰提斯人建造的,毕竟没有其他证据辅证仍不得而知,轰动一时的石墙事件仍是一个沉睡海底的谜。


灭绝的古文明–庞贝城

火山爆发造成惊人的大悲剧

很久以前,义大利南部坎佩尼亚地方(Campania)有个叫做庞贝的城市,该城市建于史前时代维苏威火山喷出的熔岩流上。自古以来,就有奥斯肯人(Oscan)、希腊人、艾楚里亚人(Etruria)、塞尼阿姆人(Samnium)等多种民族居住于此。

西元前前89年,庞贝被划入罗马统治之下,因此其制度、建筑等,都很快地沿袭罗马。此地风光明媚,许多罗马上流人士将别野建于此地,作为休闲场所。肥沃土地盛产葡萄和橄槛,市场中商店林立,商业活动十分兴盛,最盛时期的人口近2万,成为坎佩尼亚地方的中心。

西元63年2月的大地震带来严重灾害。虽然不久后即进行修复,但在修复其间的西元79年8月24日,维苏威火山爆发,将历史久的庞贝城埋没于火山灰之下。


灭绝的古文明–印加帝国

沿着安地斯山脉开展的大帝国

印加族人于西元1200年前后,在秘鲁南部标高3400公尺的山间盆地库斯科(Cuzco)建国。起初只是一小王国,1438年前后第九代国王帕恰克提即位之后,开始开疆拓土。到了16世纪初期,已成为沿着安地斯山脉横跟现在的厄瓜多、哥伦比亚国界到智利中部的大帝国。

「印加」一词本有「国王」之意,实际的国名「他王汀斯由」(四州之国),因为印加帝国以首都库斯科为中心,将整个国土划分为4个行政区域。印加人没有文字也没有车辆,但遍及全境的道路网和释站传递信使制度,可使所有的信息得以迅速穿梭于首都与地方之间。

库斯科、马丘庇丘(Machupicchu)等都市,均有以岩石构成的精巧建筑。这些建筑物不利用铁器,仅靠石器和人力造出。印加国王被称为「太阳之子」,握有动员大量人力的权力和财富。


灭绝的古文明–吴哥遗迹

在巨大蓄水设施支撑下的柬埔寨吴哥王朝

吴哥遗迹是指位于现在东埔寨西北部逻拉州(Siem Reap)洞里湖(Tonle Sap)北岸一带(又称吴哥地方)的砖造遗迹群。其中包括吴哥窟、吴哥都城,以及在吴哥王朝(802~1431年)建造的石造寺院、祠堂、蓄水池、桥梁、宗教都城等62座主要遗迹。遗迹东西两侧并设有长边超过7公里的巨大蓄水池,遗迹的总面积有360平方公里左右。吴哥遗迹的特点是规模宏大、建筑宏伟和华丽美观,是东南亚最大的文化遗产。


灭绝的古文明–埃及文明

尼罗河畔的灿烂文明

以金字塔和人面狮身像为代表的埃及文明,于距今大约5000年前,西元前3000年前后诞生。埃及文明的历史,从美尼斯王(Menes)统一全埃及,开始了王朝时代初期,而后经过古王国时代、中王国时代、新王国时代到王朝时代末期,其间经历了3000年的反覆兴衰更迭。

人们习称「埃及是尼罗河的恩赐」,事实上支撑埃及文明欣欣向荣的,是展开于尼罗河流域的农业。该地农耕发达的原因,是拜每年8~11月的尼罗河泛滥之赐──水涨时,尼罗河从上游带来肥沃的土坏,洪水退去后就留下适于耕作的土地。

其实,过猛的洪水会破坏水土,过小则使耕地萎缩,说不定因而引起饥荒。完全依靠「尼罗河之赐」的埃及文明,仿佛被尼罗河玩弄于指掌之间。




灭绝的古文明–马雅文明

在密林中繁荣的文明

马雅文明在犹加敦半岛(Yucatan)和墨西哥南部附近的热带雨林中诞生、繁盛,最盛的时期称为「古典期」(西元250~900年)。以高大的神竷金字塔林立的地区为中心,与其四周的农村一起形成一个个王国,这些好像城邦的王国散布各地。

马雅文明的伟大成就就在于完成文字和历法的体系。马雅人以20进位法为基础编出几种历法,包括由20个文字和13个数字组成的260天周期历,以20天为1个月,由18个月加上5天而成的365天周期历,以及以西元前3114年8月13日为第一天来计算天数的历法等。

国王利用文字和历法,将即位、战争、祭典的纪录和王朝系谱诱于石碑或平板上,但西元909年以后不再出现,古典期的马雅文明从此消失。

【心得感想】

很多科学上无法证实的文明遗迹,有的人都把他归类为外星人的杰作,但实际上是否真是如此没有人知道,我比较站在相信这边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7 11:44 |
cliffche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现在才知道有这么多古文明,我只知道比较有明的几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8 10:29 |
mosaic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亚特兰提斯...埃及...
这二个是我蛮喜欢的古文明....
谢谢大大...
又让我知道了另外几个古文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9 09: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2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