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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篤相法》 上篇 卷四 陳公篤
目錄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上篇 卷四 此為達摩精藝之六
形為心役者病
此為力有所不能。而又勉強從力輕任重上做去。故有事實牽制。患生肘腋。心理顧忌。化出鬱結。貪念不休。而又沽名。外傷其形。內損心血。此為病疾之例。
專為心役者敗
此為因私欲而蒙蔽其聰明。持才而矜驕。仗勢而凌虐。貪多務得。以致事實顛倒。疑是疑非。以致親友怨望。而取失敗之道也。
神為心役者亡
此為非法之動心。意外之舉動。全神注意。而事實反生障碍。偏重者而傾覆。溺愛者而惡感。是以含垢於心。而如火焚。元神離舍。而如觸電。以促其速亡之例。
心為形役者貧
此為環境困乏。生活艱難。竭其心力。而謀其出路。牽制既多。遺累尤重。心血愈枯。而智計愈拙。生機日少。而漏巵日多。故為貧窮之例。
心為事役者夭
此為心有所欲。而出於邪行。或為美色愛情。或為奇珍玩品。既不能正式交涉。又無相當力量。事不能遂。志不能達。苦惱日增。精神日萎。故為夭壽之例。
心為神役者死
此為神之所專。心之所使。既有離奇之阻礙。又有存亡之感慨。元神日枯。心血日衰。怨氣日動。景物日非。故為死亡之例。
公篤曰。余攷達摩通篇精神。即此六句三十六字為第一。次則三疑之二十四字為第二。其三脫之二十七字為第三。又其次則相神之二十一字。測量之三十字。此皆達摩之精藝也。按六役之說。即佛家之貪嗔痴愛所種因。道家之喜怒愛惡之結果。常人之酒色財氣。而化出種種煩惱。以糾纒也。達摩以此三十六字。包括六根之魔。三昧之邪。因果之生勞病死苦。天機之玄妙。鬼神之幽冥。人事之蘊釀。不是他書自稱玄妙或秘訣。而一無所指也。蓋達摩以天機人事。潮流事實而言。如不貫澈儒釋道三家性命之旨。諸子百家玄妙之機。以及社會之研究。人情之趨向。萬不能指出心役形役。事役神役之層次。所不足者。蓋末指出何種形質之格。而有心役形役之發生。何種氣色之變。而有事役神役之應證。余之詳註者。即補出形質氣色之根據也。
蓋第一句。即形為心役者病。其事實則為智小謀大。力輕任重。明知其不能。而又勉強進行。漸次自誇自欺。以鼓勵之。中經飄搖挫折。勞碌無功。損失受怨。蛛網之牽纒。雀角之消耗。多方籌畫。而不能盡其善後。晝夜憂思。而不能完其解脫。故形為心役。而傷其形。轉成痼疾。余攷上停雜紋間斷。印堂雙紋三紋。天倉陷而地庫弱。眉散亂而神緊急。此等形質皆應形為心役者病六字也。
按第二句事為心役者敗。其事實則為私心自用。貪念不休。雖有才智而未受善教。雖有學識而未至純靜。驕氣日盈。遊蕩日怠。以致聰明蒙蔽。而反愚拙。驕傲凌虐。而反顛倒。一經挫折。則有疑是疑非。每有小過。而反謗上謂下。事未成而怨已深。身未立而禍將至。亂其常度。終為失敗。余攷印破陷而逢沖。眉低陷而濃短。井灶薄而露孔。眼神愁而浮白。土星下墜而剋水。口角下反而露齒。滿面浮光如豬脂。額準青光而浮膩。此等形質氣色。皆應事為心役者敗六字也。
按第三句為神為心役者亡。其事實則為非法之妄想。過分之苛求。全神注重於其事。專心反覆籌其謀。或為資格之懸殊。或為才智之不逮。或為力量之有限。或為時事之障碍。加以陰謀而不可宣揚。穢行前猶憚鄙薄。隱忍含垢於心。而如火焚。沉默疑結於神。而如觸電。神昏智憒。精竭力絕。灰其心而不計輕重。迷其性而不計安危。盼其死之情急。希望生之念消。此外無路。惟其一死。余攷烏珠凸露而浮四白。印堂懸針而至髮際。額骨破陷而聲音破散。赤縷貫瞳而口角覆舟。印堂赤黑。國印紅燄。三陽枯慘而無潤色。天門黑暗而無生氣。神變常度。而買光退脫。性反常度。而顛倒行為。滿面火燄桃花。上亭慘白枯骨。此皆死亡形質氣色。而應神為心役者亡六字也。
按第四句。心為形役者貧。其事實則為前業蕭條。環境惡劣。生活日高。生齒日繁。既無一定財源。又無規定城業。家庭失其能力。親友失其輔助。始而聲東堆西。繼而支南吾北。交際則皇皇慎重。以掩飾其虛。談笑則津津有味。以混淆人聲。面興心異。謀與願奢。良心既知其不可。應付又苦於無方。於是竭其心力。困其形體。為家庭生計。為個人表面。牽制既多。遺累尤重。加以漏巵不塞。而多靡費。舖張虛設。而暗吃虧。雖有智者而不能撐持。賢者而不能挽回。此為盈不補漏。得不償失。故稱心為形役者貧。余攷耳珠圓厚而廓飛反。南岳高超而上陷削。兩眉稀政而散亂不常。兩目流光而清潤似愁。井灶薄小而紋。鼻梁露削而曲。眉頭多紋而近印。土星多尖而壓盪。聲音散漫而不收。精神萎縮而多怯。氣色則為青光汲汲。燥色溶溶。浮膩而如膏塗脂。塵滯而薄紗染皂。筋絡露痕而不藏肉。黯暗雜花而不合時。滯沉而似寒。滑終而如粉。此等形質與氣色。則應心為形役者貧六字也。
按第五句。為心為事役者夭。其事實則為嗜好之偏重。淫蕩之邪行。每有出奇之思想。常懷好勝之舉動。或為名利之非正路。或為美色之新創學。奇珍玩品。可以動其心。狗馬彩禽。自為移其志。既不能正式交涉。又無相當力量。外不能明自宣佈。內不能消減妄念。勉強積極進行。多方運籌晝策。障碍之事實太多。反動之力量尤大。一經捲入漩渦。便為附骨之疽。每有倉猝失足。引為終身之恨。波外生波。一波末平。一波又起。禍中有禍。此禍末了。彼禍又興。既無切實解決之辦法。又無先預退步之計畫事不能遂而飲恨吞聲。志不能達。而驚魂動魄。精神受其限制。心性受其拘束。中痞臃塞。氣機不宣。骨消形瘦。慾火相爍。故心為事役。是為夭壽。余攷心為事役。多以氣色為據。如福堂黑暗而雜花。印堂油膩而浮。滯三陰青枯而赤縷縱橫。兩額紅赤而黑影瀰漫。土星一點赤黑人命宮。人中一縷烏絡入水星。兩奸門黑赤青色混合。兩天門枯慘垢色雜聚。青黑之氣一縷。由口角而入命門。青赤之氣一棧。由外顴而插眉尾。三陽紅黑。混亂如珠。印堂青白。交聚如針。此皆凶氣。而應心為事役者夭六字也。
按第六句為心為神役者死。其事實則為才高而偏。性敏而傲。每有離奇之幻想。常存抱負之大志。憑空著手。而飛越正軌。持強立足。而推倒眾人。不避仇怨。不計輕重。達而任意驕橫。窮而違言忤戾。或為精神戀愛。而結不解之緣。或為理想妄貪。而作黃粱之夢。全神之所專。兩心之所使。寧為雞口。勿為牛後之用氣。執其已意。違其眾心之傷神。私慾壘壘如海潮。陰謀鬱鬱如閃電。別有佳境。不能愜其意。另有生機。不能如其願。注意者重過於存亡。凝神者不計其生死。以致元神日耗。精血日枯。怨氣日梟。慧根日減。此為致死之由。余攷赤縷貫瞳而復纏烏珠。印堂十字而復破華蓋。凸睛而又三角之眼。破額而又破鑼之聲。三曲鼻而配吹火口。兩夾眉而配分屍紋。雙眉鎖印。而加螣蛇鎖口。四白露神。而加準尖露孔。聲濁氣寒而露煞。肉流皮緊而屍行。加以氣色黑暗而如油垢。枯白而如溼灰。紅而不潤。赤而沉滯。此等形質氣色。則應心為神役者死六字也。
以上三十六字。可謂相法之經。不可粗心忽略。愈深思而愈有味。愈推想而愈有法。讀吾書者。請從此處用功可也。
達摩相法第五章
火焰上炎。末笄而寡。水流滿洫。垂老而孤。日月高懸。三十六必孀慘。陵塚茂實。二十五定龍騰。
火焰係南岳尖拱。二十以前刑夫。當以二十以後出閣。則減輕刑剋。水流者人中平滿也。有子必刑。但眉曲者。有一二子也。日月角高。亦主中年刑夫。丘陵塚墓高超方吉。而興家也。按女格不重正部。而取六府之輔佐部位也。
印堂常明。相夫登第。淚堂青黑。任意招淫。耳輪反覆。刑夫不一。眉稜斜散。破產非常。
印堂常明黃。當然助夫而貴。淚堂青黑。其人多淫而刑剋人丁。子女夫星皆不旺。耳輪反覆。初年運否。一主天姿愚拙。眉稜斜散。於女格頗輕。破產之說過重。
奸門不陷。多子又賢。淚堂平安。多女而貴。求妾問子。定須清穩而年壽豐隆。娶媳問德。只要澀重而髮膚香潤。
奸門為夫星專部。不陷即夫旺。淚堂關係子女。左男右女也。年壽豐隆。少疾厄也。至於子女。尚以人中臥蠶眉曲印平為重。澀者含羞之貌。重者慎重之謂。香潤為女格之必要。
項強胸突。刑夫剋子而惡終。目秀指尖。旺子順失而永壽。陰戶不封不樹。無子女而有私。頭面又黃又白。有福祿而無垢。
女格項短而強。主刑賤而毒。胸突主子少而苦。目秀指尖。主閒福而有子女。壽則不驗。不對者。言挺露無肉。而有兩側骨斜插。不樹。無毛也。黃自之說是否與形質合耶。或為天道驗此耶。
沉睛蕩足。掠鬢支頤。皆淫奔之婦。聲清色定。寡笑安步。皆貴壽之人。
沉睛為注意之深思。蕩足為飄搖之不正。掠鬢支頤。皆容易感動腦筋。而慕虛榮。變更性情。而生嫉妒。故有貪物品而淫奔。聲清主貴壽。色定主志堅。寡笑主謹慎。安步主正重。此數則均驗。
得意中向人顛倒。豈是賢良。失意後向人懊怒。終非遠器。
得意而反顛倒。其中另有用意。非一奸貪。即陰毒。故曰。非賢良之人也。失意而反怒罵。此為自殺理策。終為受制。故曰。非遠器也。
眉目上殺印堂。毒殺自罹羅網。顴準高稜年壽。妬凶獨守孤孀。
眉目上殺。此為奴欺主之格也。印堂為全部之元首。亦女格之夫星。故有毒殺之惡刑。顴準過高。其人偏傲而驕。代夫之權。刑夫之格。自恃其才貌。而任意凶悍也。
臨困窮而不貪者是德。處英年而寡慾者多子。
困窮不負。男子亦是大英堆。女子則為節德可風之人矣。英年節慾。不惟旺子,而且少。疾多壽。此二句可抵一篇格言也。
相骨先額次鼻。不粗不露為上。相肉貴直賤橫 。不浮不枯為佳。
喜質為相法之一部份。但在頭部亦佔重要點。故云額與鼻。又以不租不露為合法。粗者勞碌。露者刑剋。故也。內法雖為相學之一小部。不過含有氣質。故以不浮不枯為合法。浮者困窮。枯者夭亡。故也。
相形要軒昂。欹垂者為貧賤。相坐要強健。安穩者為富貴。
形以軒昂二字為法。亦從氣魄上論之。歌者仰也。垂者伏也。欹者性偏而受奇窘。孤僻而貧。伏者愚魯而多冷退。賤相而夭。坐者亦相法之小補也。強健言稟受之氣厚也。安穩為吉。
喜時代怒。必是勞苦之人。怒時代喜。定為慳格之輩。
喜怒二字。為性情之根據。則其豪慨慳格分於此。又內從心而發。則天性之善惡自見。故喜時代怒。其勞苦必應。亦從顧忌多而繼之。怒時代喜。其慳格必應。亦從險惡虛而斷之。
對人偷視。莫與交遊。無人自言。豈堪遠大。
目以正視為合格。上視多驕。下視多險。側視多邪行。此云偷視。其行既不正。其心又不可測。故云莫與交遊。言其有毒也。無人自言。主愚拙。然亦有神經失用之例。心地窄狹故也。
坐勿低頭方有壽。食多淋落必受貧。
項為天柱。即醫家之大椎穴。故久病低頭者死。故平常低頭者不壽。食多淋落。即猴食鼠食之例。故主貧苦。而無享福也。
無痰常吐。吐而不收。先富後貧。有話欲言。言而不足。有頭無尾。
無痰而此者氣衰。吐而不收者。其人恍憾無用。故為紈絝子弟。而不受善教也。欲言不足主愚拙。又主妄貪。故有心亂無把握之舉動。其人寡情少義。故稱有頭無尾。
疾言口撮。破敗飄零。無事匆忙。離宗困頓。
疾言者。不慎重之態。口撮者。吹火之態。故主損失而刑人丁。無事仁者。多成多敗。每出貧苦之家。而易地謀生。易成易敗也。一為有神經病也。
紅絲纒眼。山根筋起者重刑。丹硃塗唇。滿面桃花者浮蕩。
紅絲貫烏珠。主刑剋而驚險。山根青筋主疾。故曰重刑。唇如抹珠者。聰明而祿。加以桃花面。則明敏而邪蕩淫亂也。即俗謂飽煖而思淫欲故也。
公篤曰。麻衣相法三章。達摩相法五章。此為真跡。而達摩之法。則百深過麻衣遠矣。故六役之心法。三疑之包括。三悅之取法。測量之見解。皆非他書所能望塵也。不但不解其法。而且不明其義。故世人只知有麻衣。亦千餘年之埋沒也。
余按四庫全書。選柳莊相法。而達摩麻衣皆不選。查柳莊為永樂時人。其書之傳。即永樂尊其人耳。其解麻衣之六眉害。多附邪說惑人。而不循正義。又解達摩之五露。亦錯訛妄語。而偏重異端。據此二者。可見其相法之精良與否。然其學識雖淺。而遇合頗佳。達摩之學識雖高。而遇合太否。此其書之傳與不傳者。亦幸與不幸者耳。
余攷達摩之法。精粹頗多。其所不足者。即天道厚薄。時世衰盛。而無活法變法之分別也。其人事則詳言無遺矣。蓋天道厚其人稟受厚。而壽者多。天道薄其人稟受薄。而夭者多。時世盛則運平安而持久。時世衰則運暴發而易過。如盛世之格。眼神清潤黑自分明者貴。衰世則烏珠玄明而露黃光者貴。此盛衰相反處。大概不合居多數。達摩無變法之活法耳。其法有不驗者。即天道不合也。余之全錄者。亦恐將來天道輪轉耳。又於研究相法者。多一層攷驗。而容易進步耳。
雜說第一
孔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
公篤曰。孔于為儒家之萬世師表。政教一分。儒學倡明。實由於刪詩定禮。作春秋。立褒貶。崇師教。一言而為天下之法也。號曰聖人者。對於國家興亡。社會紛爭。無所不知也。故有識人賢愚。辨人邪正。貫通天理人情。法律社會。而為相法之精英。茲特詳註。為風鑑一助。其解擇如下。
一.視其所以。視者。為神之注意也。先視其人之清濁如何。亦有似清而濁。似濁而清。外清內濁。外濁內清。清中有清。濁中有濁。故有顏貌修麗。風表閒雅。望之溢目。接之適意。口不能吐片奇。筆不能序半句。形與事反。貌與心違之類。次視其人賢愚如何。亦有似賢而愚。似愚而賢。內賢外愚。外賢內愚。亦有賢而不盡善。愚而有一能。故有顏貌誠樸。儀容鄙陋。聲氣雌暗。進止遲澀。然而含笑懷寶。經明行高。峻標邈俗。高亮純粹之類。再視其厚薄如何。亦有厚而不實。薄而反堅。厚中有俗。薄中有威。故有體度動靜。清詳無侮。威容以肅。咬潔以守。然有奪而無厭。正而害直。言巧行違。履濁假清之類。冉視其穿根如何。亦有稟受厚而反薄。稟受濁而自清。智而妄行。愚而守道。故有擒銳藻以立言。甄墳索以窮理。機變清銳。巧言綺聚。然有長於識古。短於理今。詞不近理。筆不達意之類。終則視其器量如何。能容納幾許。形質如何。能達何程度。靜燥如何。能否樂天知命。安貧達道。枯潤如何。是否當運之窮通。含有禍福性質。此為形容氣色上論。
二.觀其所由。觀者。為目之審察也。觀其人之品行如何。是否溫恭謙讓。敦睦守禮。入孝出弟。揚明彪炳。有超凡入聖之品。窮理盡性之行。次觀其志向如何。是否謀猷淵送。術略入神。智周成敗。思洞幽元。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再觀其智識如何。是否志小謀大。力輕任重。見解有遠慮。預料有先決。見機不作。則所為無成。迀闊不達。則拘執失敗。持勇不慎。累國累家。怯處不學。誤人誤己。終觀其勤敏。是否推肩卸責。畏難苟安。風夜不懈。而惜寸陰。盡瘁忘勞。而盡天職。謀略如何。築基而不越正軌。進退如何。知足而不蔽聰明。此為天姿事實上論。
三.察其所安。察者。為動靜之留心也。查其人之善惡如何。是否面惡心善。面善心惡。言善行惡。言惡行善。有心為惡有心為善。至於前生善因。今生善果。前生善因。今生惡果。前生惡因。今生惡果。前生惡因。今生善果。故查其行之善惡。心之善惡。口之善惡。因潮流而趨為善惡。因知交而逼為善惡。因名利而惑為善惡。因氣憤而改為善惡。次查其富而無驕。及好禮否。貧而無諂。及自樂否。貴而有容量。及不淫亂否。賤而從吾所好。及不移志否。守其範圍而不越。純其準繩而不亂。俗語謂之人格。古人謂之德行。終查其居尊有無驕傲。而盡其職責否。處卑有無諂侫。而亂其常度否。作事有無信用。言語是否正直。此為學趾行為上論。
雜說第二
子口。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公篤曰。社會之分別。即君子與小人二種。而包括富貴貧賤。九流三教。士農丁商矣。所謂君子。即容貌清奇秀正。威嚴和肅。聲音明亮韻長。清秀和藹。氣色明潤安閒。黃紫慈祥。性情耿直公平。和蘊慷慨。仁義為用。道德為懷。故坦然無驚。心無妄念。瀟灑融和。胸無俗累。故曰君子坦蕩蕩他。即雍容安和之貌也。所謂小人。即容貌鄙陋濁俗。薄削歪斜。聲音急燥散漫。破斷濁浮。氣色浮光脂膩。塵滯枯緊。性情偏窄見小。私貪痴妄。見利忘義。肥私害公。故戚然鬱結。常有私慾。陰險讓諧。常多俗累。故曰小人長戚戚也。即鬱結惑亂之貌也。又有界於君子小人之間。類君子而不足。類小人而半非。則形質為清濁相兼。厚薄相等。雅俗相混。剛柔相用。小善立決而前。大善遲疑不為。積極勇進於名利。疎忽輕舉於道德。此等人謂之中人可也。非蕩蕩也。非戚戚也。執其兩端而常循循也。即勞慎持重之貌也。
雜說第三
孟子曰。胸中正。則胖子瞭焉。胸中不正。則胖子托焉。
公篤曰。聖人所謂誠於中。必形於外。蓋謂氣色為先天之動機。窮通動靜繫於此。目神為後天之代表。喜怒哀樂繫於此。二者。含有性情行為。賢愚善惡之原則也。凡人含有天然之愛惡。孟子以眸子為比喻。心為五臟之君主。故醫家曰。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印堂為心之外表。為面部之主體。內應於心故也。故曰。胸中之心靜而正。則印堂之氣明而潤。則其神不驚不擾。和蘊而收。瞭者。安閒之常態也。以眸子動靜。可推常人也。又胸中之心不正。有偏向欹斜。或為名利之關鍵。或為事實之障礙。或為安危之所繫。或為連帶之所累。如有怒氣之動而不正。則印堂見燥暗之色。有憂氣之動而不正。則印堂有青膩之光。有懼有哀而心動不正。則印堂有赤黑之氣。或動於愛之而不可得。或動於惡之而不可除。則印堂有浮膩之青暗。或動於惡念之已動。或動於危機之潛伏。則印堂有赤燄之枯慘。則眸子之心動神亂。有驚疑。有繁擾。故眊焉。眊者。烏珠上翻。睫毛宜竪。倉皇泯亂之態也。亦以眸子動靜。而可推常人也。余據事實攷之。凡人有醜惡之行。其面帶愧。有殘毒之行。其神帶岔。有不平之行。其神帶憤。有陰險之舉。其面帶煞。有損失之事。其面帶愁。有死亡之災。其神似脫。試觀擾人演陰謀之時。必黑搽三陰。演危險之間。必紅點印堂。演慘禍之際。必滿面油垢而塗脂。演疾病之時。必滿面青黑而浮土。此亦誠於中而形於外也之表現。亦言形格。言氣色。而後決其事實也。
雜說第四
公篤曰。髮為血之餘。色為氣之餘。亦為相法之一小部份。故束髮。辮髮。薙髮。革髮。剪髮。雖以國家政治為轉移。亦有形格之宜與不宜也。如木形必蓄髮為吉。否則多疾厄苦惱。而多羈畔之事實發生。其義者何。蓋木者。即樹木之義也。宜清秀明潤。而青色不忌也。如禾之有苗。如樹之有葉。故禾無苗則死。樹無葉則枯。此獨不利於木形之正義。其他水土火金各格。則無關係。如木形非蓄髮不可。至於長短形式。又在各人之愛耳。
辨正第一
公篤曰。古人常言相由心變。斯言封難為定論。老子雖有禍福無門。為人自招之說。此語為改造社會之風化。現正人心而設。並非事實也。凡人稟先天之靈氣而生。受後天之培養而成。或富或貧。或貴或賤。或壽或夭。或勞或逸。皆種前世之因。結今生之果。故以靈根為周。而後化出形質。方有清奇古怪嚴肅厚重。而為八大正格。薄削弱露歪濁俗寒。而為八大反格。其富貴貧賤。壽夭勞逸。各類。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層次。皆在有餘不足中區分也。有此形質。然後有其心志。心有上進之思。志有不群之立。以國家為己任。以潮流為改造。有此心志。然後有其行為。行者。受教育而栽培成材。為者。乘時勢而促進為用。各尋出路之階梯。各結團體之發達。有此行為。然後有其際遇。或因利害而同舟共濟。或因時勢而冒險工作。或因交情而連代關係之進取。或因環境而逼迫臨險之成功。故種善因。結善果。種惡因。結惡果。種富貴貧賤因。結富貴貧賤果。種壽夭疾苦因。結壽夭疾苦果。此其定論也。故格局主富貴。雖奢華淫佚。依然為富貴之人。格局貧賤。雖勤慎耐勞。依然為貧賤之輩。此運命之格局使然。其任勞而盡其天職。乃完人道之本責。至於窮通。則聽天安命也。壽者酒色縱慾。依然多壽。夭者清心寡慾。亦是疾夭。此禀受之元氣使然。其脩身而養其正氣。刀法聖人之規矩。至於壽夭。則聽其稟受也。經云。老人貪淫好色者為大壽。蓋禀受之氣太充足。而無消耗之地。須排洩其精。放縱其慾。方能調和陰陽。平氣安神。放心暢性。可見天地之造化。在於自然承受也。故不能勉強改移其富貧。顛倒其貴賤。何況壽夭之生死關係尤大。又豈能強勉改移耶。夫夭亡之相。稟受既薄。而形質輕浮。氣色枯膩。加以酒色過度。私慾自戕。亦不過多惡疾耳。壽亦定數也。惟懸樑自剔。投河服毒。不是禀受之氣弱而死。然亦有凶格以證之。如分屍紋。覆舟口。赤脈貫瞳。睛凸四白。結喉露痣。兩腋無毛。谷道無毛。印堂懸針。火焰紋。破錠聲之類。如無此類形格。萬無凶死之理由。按聖門之顏淵。敏而好學。其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動。非禮勿言。觀此可知其行為矣。何以已亡年三十二歲耶。又紀漢之管輅。神其技矣。其自斷云。神不守宅。目無守睛。恐四九之年。為我之厄。後果亡於三十六歲。而應四九之厄年矣。如能修改。則不驗其不守宅不守睛之格局。況管輅深通玄機。善測休咎。如此二子者。豈脩身之道而未聞耶。然吾國數千年。有性命學。即道家者流。而有不生不死之白日飛昇者。亦據有清奇之仙姿。古怪之道貌。如老子形如古柏。週身露筋骨而少肉。即純木純陽之格也。莊子氣息以踵。東陽碧眼方瞳。呂祖神含真彩。而有寒灼之光。關尹輔角插天。而有凌雲之氣。火龍真人。玉柱上貫百會穴。三峰祖師。山林骨插後腦海。按此數者。雖有神傅姿質。尚有良好際遇。故得真傳而修煉。又得金丹而證道。超凡入聖者有之。白日飛昇者亦有之。惟不易得仙品之姿質。以及真傳與秘訣耳。茲特證明惑人各術。為將來之智者攷取焉。
辨正第二
公篤曰。天道淳厚。人物感受淳正之氣。其人誠厚。天道澆薄。人物感受不正之氣。分外聰明。古法與今法之相反。大體可知其梗概。故古人智化略遲。形質亦厚重。宗旨穩見。志向有定。處世堅忍耐勞。舉動操以規矩準繩。貪心不重。力量與責任相合。謀為與智識相等。故成功者多。蓋壯而冠。即操一定職業。可繩終身享用。其運平穩而持久。其行誠厚而守信。憂思妄念不多。反覆阻碍尤少。先天充足。後天無虧。其有壽者居多。耋耄期頤者不奇矣。今人智化頗早。元氣先洩。形質亦薄露。其志向大而縱橫。其持科學而強進。本尚武之精神。以機巧為適用。貪心既重。而越正軌。妄念尤多。而慕虛榮。故壯年即遊歷歐美。考查科學。遍覽古今。其運又駁雜不純。其行又機巧而貪。其氛又剛燥而焰。其性又複雜而亂。不達目的尤多。驚險挫折不少。氣質不舒而多憂。花天酒地而從慾。先天之禀受本薄。後天之形質又虧。其不壽者居多。四九六七者常見矣。二者雖夭時之潮流所趨。而形格神氣必變更矣。古人清中氣厚者必多。今人清中氣薄者亦多。古人有才不露者尤多。今人有才浮露者亦多。故孔子曰。三十而立。剩下十八歲即立。而為階梯之初步。四十而不惑。刻下二十七成為不惑。爭名奪利之立功。五十而知天命。刻下為三十六歲。即能改造時勢。而有國家興亡之關係。六十而耳順。刻下為四十五歲。即成功居多數。知時達世矣。七十而從心所欲。刻下為五十左右。即舉止安危。立言立法。從心所欲矣。故古今之情形不同。潮流之轉移各異。聖人之言。不足為定法矣。今之風鑑家。尤宜注意天道厚薄。時世盛衰。人事轉移。地形變通。與相法有連代之關係焉。
辨正第三
公篤曰。內相一說。由來久矣。前賢已略言之而不詳。似不注重於內相明矣。今人多惑於茲。而又誤會其說。茲特證之。聖人云。誠於中必形於外。有內相者。必有外相以應之。宜隱藏者。惟痣耳。不能以身上之某處有一骨不同。某處有一痕奇異。則評為如何富。判為如何貴也。請觀達摩之測量法。即如其輕重矣。其全身由項而下。僅佔十分之三分耳。故手足之相。尚不為重。不過形局之一小補助品耳。其他骨痣痕紋。又為補助品之附屬品而已。至於富貴貧賤。末敢以此為定論也。假定有內相。而無外相。則如美玉之埋山耳。有外相無內相。亦可超騰。而發達也。內相外相相應。自然奇特。而非尋常之貴矣。單獨內相奇特。即前論為補助之附屬品。自然無關利害也。余每見形格清奇。無內相亦名成利就。又每見形格削陷。有內相亦家破身貧。此皆市檜惑人之說。不足為憑。而非正義明矣。故經云。頭為諸陽之首。而佔全身十分之七。面為百部之全。而應五臟六肺之系。方為正論也。按內相者。隱藏無質也。余攷古之相法。以形格氣色為外相。有名有質故也。以精神聲音為內相。有名無質故也。此等論法。較為確實。而具正大之義論也。
辨正第四
公篤曰。眉毫。真毫。耳毫。古人多稱為有壽。而袁柳莊與衡真。尤極力發揮此項議論。其眉毫如何貴壽。鼻毫如何富壽。耳毫如何壽考康寧。可見其法。多據單獨部位而論。乃一偏之見。純係小家。而不知大體。故也。古人以毫毛。為相法之附帶品。亦有部位之輕重。加減之乘除。以重要牲為用神。故也。余攷眉為肺絡之正系。肺主憂思。按內經云。肺主皮毛。此憂愁發現於眉故也。查眉之常度。以柔細清疏修長潤澤為合格。以枯燥焦亂浪濁雜毫。皆為眉之反格。號曰愁眉不展之類是也。按余攷查。左眉露毫。主外務糾紛而發生。亦有刑弟兄叔伯者。右眉露毫。主內務顧忌而發生。亦有刑妻妾子女者。又攷兩眉前半節。多應弟兄姊妹之刑剋。次亦自相殘害之不睦。兩眉後半節。多應妻妾子女之刑傷。次亦意見紛爭之忤逆。故眉之露毫。亦因肺氣不舒。肺竅閉塞。由憂思鬱結。而反其常度也。鼻孔之竅。內通腎絡。側通肺管。此四竅之正屬偏屬也。外形屬土。中岳之名始此也。鼻孔固有毫。但在收臧與露出為區分耳。大凡鼻毫以收藏柔細為吉。如粗多者。為聰明而勞碌。如細少者。為清閒而平安。如露出而長者。則家庭有刑剋人丁。及血系統之衰弱。六親無力。而反遺累。雖主壽而非福。亦非壽之專部也。假定眉不高。耳不長。神不充。氣不聚。雖有鼻毫。亦不能為壽矣。可見鼻毫發露。為環境日勞。人丁日弱。子孫日見不力。皆非善相亦明矣。按耳竅內屬腎絡。運限則為初年。耳毫雖主壽。然有缺點。或主神經昏憒。或主人丁衰弱。或主眼失其明。或主耳失其聽。如耳毫愈多而愈長。其破敗愈大。此為勞苦寒賤之流。或為果滯憂愁之輩。此三者皆非善相。風鑑家勿為柳莊衡真所誤也。如有毫露出。可以拔之。用酒揉搽。久則可減其勢。而事實亦可減輕。今附錄於此。亦相法之小補也。
辨正第五
公篤曰。相法一說。由來已久。各因時代變遷。則用神亦為之一轉移。刻下萬國交通。世界風行。但各有地帶不同。國家法律各異。以致應徵。亦有互相出入。分地而論之可也。余攷新相法。有骨相學一冊。此為一偏見之說。或因少數人之應驗而設。按骨相始於周代之鬼谷子。即山之有玉璞寶石。以分貴賤也。淵之有明珠水晶。以別真偽也。骨相之學。本此而論。乃中國古法一知之過渡時代。漢唐已不全用矣。一經流入歐西。藻飾文詞。變更名稱。復流入中國也。如眉尾之福堂骨。中國為外財庫。西人為蓄財骨。同一意也。據此立法。尚為相學之枝葉部位。不如達摩之形神音氣合論為詳。而可靠也。西人得此為研究之初步。試驗之過程。不如達摩百分之五也。又有手相學一冊。余攷手相之說。始於唐代之李淳風。以八卦方位。而立中宮明堂。以紋縱橫成形。象形立義。而別貴賤也。按手足為四肢。肢者。枝葉之義也。而非正幹明矣。又割斷手足。尚不致命。此不如頭面之重亦明矣。故達摩之測量法。以頭面佔十分之七。全身佔十分之三。亦出輕重之分而定也。凡個人以一百分測量。兩手得三分。萬不能以三分。而勝過九十七分也。假定二者偶有應驗。或與形神暗合。不足為定法也。近有相法大觀。採取清代名將名相之圖形。以及民國偉人。名流名伶名妓。無不盡量搜印。取以為證。按圖案驥。亦蹈水鏡相法引古作證之弊。按人生之形質神氣。各有不同。即同父母而先後生。或孿生。亦各有差異之點。何得有同樣之人。而相比較乎。設有相同。先後之時代變更。窮通各異。又何得為同類之事業。而定其運限乎。如題為像譜大觀可矣。此非風鑑家所出之書也。凡讀吾書者。請注意後之測量五章。以及各種活法要訣。方
是正宗。而不偏向也。
辨正第六
公篤曰。近世風鑑家。斷財帛官之富業。單據土星而論之。並且盲指而瞎吹。常有不近人情之說。又以土星一部。而包括各項。是為相法之誤解。蓋財星之種類頗多。有正受之祖業。有坐守之自創。有官祿之致富。有承祧之偏受。有偏浮之發達。有交際之利益。有子孫之宏恢。有族戚之提拔。有知交之輔佐。有遠發之外業。有妻妾之暗助。有奴僕之勤勞。故非中岳一部。而可包括矣。茲特分類列後。
一.正受祖業之財。以南岳高超寬隆為重。山根有梁上實次之。有無祖業。當以二部考查之。如祖業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氣質之聚。以分別而定之。
二.坐守自創之財。以土星豐隆圓齊為重。年壽梁柱捲筒次之。能否創立。當以二部攷查之。如創立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雄突。及氣聚之厚薄。以分別而定之。
三.官祿致富之財。以兩目清秀充藏為重。兩額上插厚輔次之。宦囊是否充裕。當以二部攷查之。加進田宅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充分。及氣聚之久暫。以分別而定之。
四.承祧偏受之財。以兩天倉豐隆雄突為重。土星敦厚圓隆次之。能否偏受產業。當以二部攷查之。如偏受產業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厚薄。及其氣聚之旺弱。以分別而定之。
五.偏浮發達之財。以蘭臺圓厚勻收為重。又以蘭臺氣黃色紫定之。如意外之財。當以此部攷查之。如得偏浮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大小。及其氣色之明潤濃淡。而合五行四時。以分別而定之。
六.交際利益之財。則以廷尉圓厚勻收為重。又以廷尉氣黃色紫定之。如交際各項之財利。當以此部攷查之。如得交際利益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大小。及其氣色之明潤濃淡。而合五行四時。以分別而定之。
七.子孫發達宏恢大業之財。則以地庫豐隆而朝拱為重。人中深長。土星圓起次之。子孫是否宏恢門第。當以此三部攷查之。如子孫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其氣色潤澤之虛浮充實。以分別而定之。
八.族戚六親提拔之財。則以口角上仰。食祿二倉收斂為重。井竈勻配次之。如得族戚六親之助。當以此二部攷查之。如族戚提拔而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其氣色明潤之濃淡。以分別而定之。
九.弟兄平輩相輔而發之財。則以兩眉清秀修長為重。印堂豐滿平隆次之。如得兄弟平輩相輔而發之財。當以此二部攷查之。如得輔助而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其氣色明潤之濃淡虛浮。以分別而定之。
十.知交輔佐。友誼臂助。而發達之財。則以兩顴高起上插玉堂為重。法令豐隆紋長次之。知交友誼是否輔佐臂助之發達。當以此二部考查之。如得外輔而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如何。及其氣色明潤之濃淡。以分別而定之。
十一.破梓離鄉。遠發異地。立業於外者。則以眉尾之福堂骨高稜豐突為重。邊城上破而復上插次之。如異鄉是否立業。當以此二部攷查之。至於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及突露。又以氣色之黃紫充足。以分別而定之。
十二.妻妾暗助之財。則以奸門豎起上平玉堂。魚尾紋上仰為重。兩顴隆厚次之。有無內助之力。及暗助之發。當以此三部攷查之。至於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強弱。及其氣色之黃紫濃淡大小。以分別而定之。
十三.奴僕勤勞。得力有用。而發達之財。則以腮頤力突重城為重。兩仙庫平厚豐起次之。有無奴僕可靠而得力。當以此二部攷查之。至於發達之多寡。則以其部位之勢突與厚重。及氣色之明潤。以分別而定之。
辨正第七
公篤曰。余攷近世業星命風鑑各學。而取流年之行運者。皆以生誕之日起。為基礎起運之關鍵。又有過生辰為餘氣若干之說。今人多用其法。其宗古人之法乎。抑革新之法乎。據余攷之。驗者頗少。不驗者尤多。千古未明真象。亦無一定標準之法。以為用也。余攷天地氣候。陰陽日月。均有盈虛消長之說。而不足者較多。故有閨餘而成歲也。其氣候陰陽之變。以數學考之。又從夏至一陰生。冬至一陽生。是為天地氣候交易之關鍵。又考達摩麻衣。均未指定行運之法。而柳莊衡真等。則各據私見。而誤解之。或從一州一邑之風俗。而規定之。故有超過一歲之說。余按河圖洛書。以及陰符數。演禽數。大六壬數。太乙數。另數。而考證之。當以春令為首。而經過夏秋冬之四時。力為一歲。至於正月生與臘月生。其所生之數月。皆為餘氣。其所餘之多寡。即盈虛之義也。蓋建子起運。實為冬至一陽初生之說。乃天運也。建丑起運。實為執其兩端而用中之說。乃地運也。建寅起運。實為立春天氣初升之說。乃人運也。故孔子有行夏之時一語。而合節令及戶之朔望也。此為人運之正受。按春夏秋冬而行運。較為正大而合法。其生誕之日行運。是為風俗普通紀念之論。而無氣候節令以行運。此皆傍歧而不合法也。又如水形加一歲。火局加二歲。金形加三歲。木馬局四歲。土形加五歲。則又按河圖洛書之氣化。而順受逆受。以為用也。其相生之兼體。合併而加之。相剋之兼體。合併而減半之。是皆有餘不足之法。其流年行運本乎此。亦閨餘而歲功成之法也。余經驗二十餘年。屢驗不妄。茲特規定此種取義。為千古後之定法。故附記於此。以俟後之高明者證之。
五形取義
一曰木形。清秀修長。高植瘦弱。得五長之氣而成。其卦為震。其音為角。是為天氣上升之初侯。萬物得之而生也。以高端挺植。清秀修長。是為本局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腰徧陷弱。輕跳背坑。是為木局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木局得青潤色。是其本質之色。主清貴不權。名高壽永。稍有疾厄與恃才偏傲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為削木成器。主富貴功名。重權有為。稍有任勞與剛燥恃勇之性情也。如得黃色。是為木土相制而相化。主中當中貴。勞碌刑剋。稍有疾厄與明敏畏難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為客凌王位。主迍邅反覆。惡疾衣祿。亦有夭苦與聰敏懈怠之性情也。如得紅色。是為通靈發洩。主富貴挫折。險阻刑傷。亦有勞怨與智謀固執之性情也。故純一木局。是為仙品之根。英屬為仁。定貴賤也。蓋其味為酸也。
二曰水形。圓厚而清。肥闊短重。得五圓之氣而成。其封為坎。其音為羽。是為天氣下沉之極候。萬物得之而藏也。以圓肥清重。坐如釘石。是為得水局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骨弱肉流。上重臀削。是為水局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水局得黑潤色。是其本質之色。主大富大貴。重權大名。亦有勞心與英明遠智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為相生相化。主富貴功名。威權萬里。稍有反覆與機智陰險之性情也。如得紅色。是為水火既濟。主貴名流芳。志向不群。稍有窮困與高深幽博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為相剋而化。主貴名有權。任勞務功。亦有刑傷與勇為徧見之性情也。如得黃色。是為客侵主位。主小富小貴。安享多祿。稍有疾苦與柔弱苟安之性情也。故純一水局。為佛品之根。其屬為智。定賢愚也。蓋其味為鹹也。
三曰金形。骨堅肉實。方正犄角。得五方之氣而成。其封為兌。其音為商。是為天氣下降之初侯。萬物得之而殺也。以方正犄角。骨肉堅實。是為金局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陷削欹斜。肉多骨少。是為金局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金局得白潤色。是其本質之色。主威權王霸。大名事業。亦有仇怨與精明剛執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為剋化為用。主富貴多祿。子孫紹業。稍有奔馳與敏捷拘節之性情也。如得黃色。是為相生而化。主中等富貴。豐足衣祿。稍有成敗與持重膽小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為相生不化。主貴而挫折。富而消耗。亦有惡疾與剛復窄狹之性情也。如得紅色。是為煉金成器。主富貴勞碌。逼迫成功。亦有刑傷與堅決自用之性情也。如純一金局。為帝王將相之品。其屬為義。定壽夭也。蓋其味為辛也。
四曰土形。敦厚而重。深濁平勻。得五濁之氣而成。其封為坤。其音為宮。是為天氣半升半沉之侯。萬物得之而容納也。以敦厚而深。濁重寬平。是為土形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蜂腰削臀。肉浮而流。是為土形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土形得黃潤色。是為本質之色。主大富多壽。安和康寧。稍有顧忌與誠厚遲疑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為受制相犯。主中富小貴。勞碌受制。亦有反覆與循私妄貪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為金土相化。主小貴素豐。小名專技。亦有私志與偏僻自恃之性情也。如得黑色。是為剋而不化。主刑剋疾苦。勞碌衣祿。亦有夭亡與狹小愚庸之性情也。如得紅色。是為火爍土燥。主勞苦奔馳。刑剋牽制。亦有窮困與拘泥妄拙之性情也。如純一土局。為大富大壽之品。其屬為信。定貧富也。蓋其味為甘也。
五曰火形。局露有頂。上尖下闊。得五露之氣而成。其封為離。其音為徵。是為天氣上昇之極侯。萬物得之而長也。以上銳下豐。尖露起峰。是為火局之正體。感受正氣而生也。以唇吹氣短。濁緊枯焦。是為火局之反體。感受不正之氣而生也。如得紅潤色。是為本質之色。主公侯將相。危局發達。亦有艱難險阻興敏捷驕勇之性情也。如得白色。是為火爍金毀。主富貴驚險。多成多敗。亦有孤刑與貪妄放縱之性情也。如得青色。是為木火通靈。主小富小貴。勞碌牽制。亦有羈絆與猶豫見小之性情也。如得黃色。是為相生不化。主富過於貴。飄搖刑剋。亦有殘破與慳悋浮亂之性倩也。如得黑色。是為水火不交。主挫折失敗。冷退刑傷。亦有疾夭與拙偏邪惑之性情也。如純一火局。為公侯將相之品。其屬為禮。定剛柔也。蓋其味為苦也。
五形變通說
公篤曰。相有千般。難逃生剋制化之中。法固無窮。參考吉凶禍福之義。
形格各得其氣而生。以相生相化為吉。相爭相剋為凶。凡定格局。先明主客兼體之義。為第一步。故吉凶禍福皆在其中。以合格為富貴壽考。不合格為貧賤勞碌也。
一大一小為不配。又陷又露為不週。
五官以開展為吉。五岳以勻配為吉。故一大一小。皆受剋制。而有缺點也。又陷者。為不足之破敗而生。又露者。為不合之刑剋而成。故不週全。亦相法之所忌也。蓋不足者。而見缺點之敗。有餘者。而見刑傷之勞。均非善相。而不合法也。
額高耳反。主前澤破耗。火剋金也。
南岳高露。為火之有餘。耳反廓飛。為金之不足。故火剋其金。而前澤破耗。祖業蕭條。余每見南岳高廣。而反無前業。皆兩耳之輪反廓飛之不配也。蓋兩耳為初運。故前業不守。而見破耗也。
額尖頦大。主一生困窮。水剋火也。
余攷南岳尖削。為火之不足。地閣豐大。為水之有餘。故水剋其火。而一生困窮。勞碌刑剋。余每見地庫豐隆。而反受窮困。亦由上亭尖弱之不配。火星受剋於水。故也。即天停可勝地閣之義也。
耳大目小。愚庸無知。金傷木也。
兩耳為金星。如形質長大。為金之有餘。兩目為木星。內為肝絡。如形式太小。為木之不足。故金剋其木。天姿愚拙。受制而壽。凡聰明者。耳目相配。耳有垂珠。目有清光。兩不相剋。而反相用也。
目露鼻弱。凶險迭見。木剋土也。
兩目大而露。為木之有餘。鼻小弱尖。為土星之不足。故木剋其土。應刑剋人丁。驚險失敗,凶危挫折。皆土受木之剋。凡貴在眼。富在鼻。成敗之關鍵在比。如兩相剋制。雖貴亦貧窮。而有危險之傾覆。己身破家也。
鼻大口小。破梓離鄉之格。土剋水也。
鼻為土星。豐隆過大。為土之有餘。口小唇薄。為水星之不足。水受土剋。則有六親之累。內外之患。因而破梓離鄉。而無立身之地。口為衣祿關鍵。故也。土星雖大。孤立而無用也。
髭粗眉細。奴欺戚累之輩。下犯上也。
眉為文采之官。在上為主。髭為下停之表。在下為客。均以柔細為合格。如眉粗濃而髭柔細。此為上臨下之格。尚不至為害。如眉柔細而髭粗濃。此為客凌其主下欺其上之格。當然有害而凌虐。以相欺而累也。
故法以陽陰交垢。為萬物生。以五行錯綜為萬物用。
人之禀受。以陰陽交垢。而萬物發生。天有陰陽而歲功成。人有陰陽而男女生。氣有陰陽而寒暑別。地有陰陽而五谷收。凡人道物類器用。皆以五行之生剋制化。而為用也。人之形格氣色。亦合陰陽五行也。
五行平勻。相生而為用。五行強弱。相剋而為害。
故人內具五行。心肝脾肺腎是也。外具五行。眉目鼻耳口是也。五行不可過。亦不可不足。如內五行不足。則有疾病發生。外五行不足。則有貧賤之害。過之則傷。而有孤獨刑剋。不及則害。而有夭亡下賤也。
睛清額寬。必是貴豪之人。神充岳大。方為賢傑之士。
睛清主貴。額寬亦主貴。如兼而有之。則為貴之豪者。神充者氣厚而特智。又主壽徵。岳大者。主有奇特行為。流芳千古。此賢傑之品。而立非常之功也。
金木不可以相剋。水火不可以相犯。
金木不可平均而相爭。則相剋而為害矣。水火不可平勻而相爭。亦相剋而為害矣。故以金多木少。則為剋化成用。木多金少。則為削木成器。水火亦然。相爭而不濟其用也。
是以金不嫌方。木不嫌瘦。水不嫌肥。火不嫌露。土不嫌濁。純一則富貴壽考。反犯則勞苦貧賤。
金以方為用。故不嫌其方也。木不嫌瘦。以瘦為用故也。水以圓肥為用。故不嫌其肥也。火以露為用。故不嫌其露也。土以濁為用。故不嫌其濁也。五形各得其正。皆富貴壽考。反犯則勞苦貧賤。與迍邅夭亡也。
似金得金剛毅深。而威權萬里。似木得木資財足。兩流芳千年。
純金之局。而得其金氣。主大貴而有權勢。純木之局。而得其木氣。主清貴而富足。故帝王將相。皆多出金局。仙品多出本局。次亦聖賢。又次則名士名流。而有流芳事業。其富足尚其次也。
似水得水文學貴。而福澤綿綿。似土得土富財庫。而積金壘壘。
純水之局。而得水氣。主大富貴而有權勢。純土之局。而得土氣。主大富而有壽。徵故帝王多出水局。次則為公侯之品。巨富多出土局。次亦富甲一州一邑也。
似火得火主機智。而勢碌險阻之功名。主客相合亦富貴。而平安享受之福澤。
純火之局。由尖露而成。主公侯將相之品。故寇準之頭尖似筆。馬周之肩聳如蕉。然多出艱難險阻之時。而成功業也。如五行之主客相合。亦為富貴壽考。而有厚福之格也。
金形得金。局逢土為佳。土形得土局。見火尤妙。
金形主貴。如兼一線之土。則貴中有富也。土局主富。如兼一線之火。則有小貴而合其用也。此言兼體之合格。上言純一之局也。
金局火重。財散如塵。木主金傷。錢消似雪。
金之本局。如兼火體一半。或四分。皆言金局之受傷也。故財帛日見消耗矣。如木之本局。兼金一半。或四分。亦言木之受傷他。而財帛如湯潑雪之化也。
火得紅活。用顯奇榮。水逢黑潤。愈增福壽。
火局得紅活之氣。當然立奇功而封侯拜相。但從驚險處而發達也。故馬周之興唐室。在中興時代。寇準之輔宋室。在剋敵時代。水局得黑潤。亦主貴壽多福。
火形兼木。必定超榮。水局逢金。於須發達。
火局本尖露而成。如加以清秀。則為木火通靈之局。亦主智敏而享盛名。又作身後之事業。比言超群榮貴也。水局兼金。則為有權之貴。盛衰皆為權貴。亂世尤發武貴也。
土逢乙木。奇發流通。木遇微金。削成器用。
土局本主富而不貴。如兼一線之木。則為剋化而有用。則富中有貴名也。然多為異路功名。而曰奇發。因其人為利用。因其時為利用。故也。本周兼一線之金。則削成器用。走險而發。則貴而有權也。
火得微金。有財難積而不入庫。木逢重金。雖貴必勞。而多挫折。
火本剋金。如金多火少。則煉成寶劍而為用。火多金少。則消化無餘矣。雖有財而不入庫。金本剋木。如木少金多。剋化為用。木多金少。削成器用。最忌金木各半。而相爭也。
木不兼金。雖貴而無權。火不兼土。已成而忽敗。
純木為清貴仙品。有大名而無權勢。須得微金以削成器。方為貴而有權也。火為上炎之象。而不持久。故得微土方持久。否則一成一敗矣。
水金合用。方大貴而無極。金土合形。雖富榮而有限。
五形以金水兩形為大富貴。千古帝王多出金水之局。故金水合用。而成一局。則大貴矣。金主貴而土主富。如金土合用。則為中富中貴。或常富常貴。以及教授梓榮之例。
聲音相應。純一取之。內外不合。酌量定也。
形格為外相之表。聲音為內相之氣。然聲音亦有金木水火土各音。如合其形。則純一而論。如內外不同。又須審查而酌量定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