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64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isatbutrjq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励志] 改变人生的32句励志名言
改变人生的32句励志名言 :

1、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
2、积极的人在每一次忧患中都看到一个机会, 而消极的人则在每个机会都看到某种忧患。
3、莫找藉口失败,只找理由成功。(不为失败找理由,要为成功找方法)
4、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别人失去了信心,他却下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
5、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
6、当你感到悲哀痛苦时,最好是去学些什么东西。学习会使你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7、世界上那些最容易的事情中,拖延时间最不费力。
8、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
9、一个有信念者所开发出的力量,大于99个只有兴趣者。
10、每一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   
11、人生伟业的建立 ,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12、任何的限制,都是从自己的内心开始的。
13、含泪播种的人一定能含笑收获。
14、欲望以提升热忱,毅力以磨平高山。
15、一个能从别人的观念来看事情,能了解别人心灵活动的人永远不必为自己的前途担心。
16、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绝望,最大的资产是希望。
17、不要等待机会,而要创造机会。
18、如果寒暄只是打个招呼就了事的话,那与猴子的呼叫声有什么不同呢?
  事实上,正确的寒暄必须在短短一句话中明显地表露出你对他的关怀。
19、昨晚多几分钟的准备,今天少几小时的麻烦。
20、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重要。
21、人格的完善是本,财富的确立是末。
22、没有一种不通过蔑视、忍受和奋斗就可以征服的命运。
23、行动是治愈恐惧的良药,而犹豫、拖延将不断滋养恐惧。
24、没有天生的信心,只有不断培养的信心。
25、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那就是成长的路。
26、人性最可怜的就是:我们总是梦想着天边的一座奇妙的玫瑰园,而不去欣赏今天就开在我们
  窗口的玫瑰。
27、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
28、失败是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
  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
29、让我们将事前的忧虑,换为事前的思考和计划吧!
30、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开双脚也无法到达。
31、任何业绩的质变都来自于量变的积累。
32、成功不是将来才有的,而是从决定去做的那一刻起,持续累积而成。


【心得感想】

人生于世,许许多多的事情有时没有对错只是每个人所想的角度不同罢了!!藉由多阅读正面的书籍文章及多思考,可以增加自己的眼界及胸襟,多一分思考.多一句好话,大家都可以很快乐的面对一切~~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11 14:42 |
粉红kitty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6 鲜花 x18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很棒的32句励志名言!感谢您的分享
生活要有智慧幸福快乐无限
♥跟大家分享证严法师静思语♥
♥我很喜欢~愿您也喜欢
♥证严法师静思语♥   
♥逃避不一定躲得过♥ 
♥面对不一定最难受♥
♥孤单不一定不快乐♥
♥得到不一定能长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有♥
♥转身不一定最软弱♥
♥别急着说别无选择♥
♥别以为世上只有对与错♥
♥许多事情的答案都不是只有一个♥
♥所以我们永远有路可以走♥
♥你能找个理由难过♥
♥也一定能找到快乐♥
♥懂得放心的人找到轻松♥
♥懂得遗忘的人找到自由♥
♥懂得关怀的人找到朋友♥
选择做对的事,让自己快乐幸福的事
"珍惜当下最真"努力过好每一个今天
(我的座佑铭~愿和您共勉


粉红kitty祝你幸福*快乐*吉祥如意*阿弥陀佛

  


生活苦♥压力大
烦恼皆自寻
谁记得♥谁痛苦
能忘记♥是幸福
生活要有智慧♥幸福快乐无限
♥选择做对的事♥让自己快乐幸福的事
"珍惜当下最真"努力过好每一个今天
♥粉红kitty祝您幸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25 19:0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41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