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203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in80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修行] 「缘」之浅释
「缘」,梵语pratyaya,巴利语paccaya。狭义而言,乃指引起结果之直接原因(内因)外之间接原因(外缘);广义而言,系合因、缘两者之称。

「缘」,可分为四种:

1.因缘--「因」亦为「缘」,是产生果报之直接内在原因,相当于能作因(六因之一)外之其它五因。

2.等无间缘--是指心、心所中之相续中,由前一刹那引导后一刹那生起之原因。

3.所缘缘(缘缘)--所缘指外境,心缘外境时,心必藉外境以为助缘。

4.增上缘--泛指不对某一法产生障碍之一切法。与六因中之﹁能作因﹂相同。

另有「二缘」(指内、外缘),即:

A.众生所依之世界,皆由妄想因缘而生,称为外缘。

B.众生之身,因无明、爱、业等缘,出生阴界入(即五阴、十八界、十二入)法,称为内缘。

又有「五缘」(又称五种增上缘),即以佛为增上缘,念佛者所受利益共有五种:

A.灭罪增上缘:以阿弥陀佛为增上缘,消除一切之业障。

B.护念增上缘:即受阿弥陀佛、观音菩萨、大势至菩萨之佑护。

C.见佛增上缘:以弥陀之三念愿力,而得以见佛。

D.摄生增上缘:众生藉弥陀之愿力,而得以往生。

E.证生增上缘:保证灭后之凡夫,乘佛愿力,来世一定往生。

至于「六因」(即将一切法之因分为六种),即:

A.能作因--除自体之外,其余一切有为、无为之诸法,能成为自体之生因者;

B.俱有因--同时存在之俱有法,相互为因之义;

C.同类因--同类之法连续产生时,前法即为后法之同类因;

D.相应因--于俱有因之中,属于心与心所间之相互关系者;

E.遍行因--于同类因之中,作用力强盛之烦恼(即遍行惑),能遍行于一切染污法;

F.异熟因--即恶业及有漏之善业为因,招感无记之果报时。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1 17:3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483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