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奇摩健康新聞;中時電子報 (吳慧芬/台北報導)
衛生署對李幸育生子案持保留態度,若此時李幸育要攜精赴國外做人工生殖,衛生署表示,不會同意,且一旦發現,會依法對李幸育開罰6萬至30萬元。
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表示,依人體器官、細胞、組織輸入、輸出辦法規定,出境的人體組織、細胞需用於教學研學之用,並未包括人工生殖這項。
薛瑞元說,孫吉祥連長的精子屬於人體組織,需受上述法律規範,但李幸育若要違法攜出國外,依法可處以6萬至30萬元的罰款。
已故連長孫吉祥女友李幸育能否接受人工受孕,今日在立院引發討論,立法委員意見不一,但多持保留態度,衛生署則重申此案一開「後例」無窮,認為李幸育應再思考1至2年,再談是否還要生子。
立法院今日審查「人工生殖法」,對於李幸育案,有別於孫連長剛死悲情,立法委員多持保留態度,立委侯水盛更說,若人工生殖無法源可限,搞不好哪天滿街都是侯水盛或裴勇俊。
立委盧天麟則表示,運用死後取精「製造」的孩子,生來人格權就已「缺陷」,這是不公平的,況且若精、卵來源不是夫妻,後患恐更無窮。
(感想)
希望衛生署能堅持其見,這種人工生殖的案例如果一開,以後社會就亂了~
也希望李小姐能多思考一些時間再下決定,生小孩不是只憑一股熱心和熱情就可以了。未來面對小孩子有很多心理層面的問題要解決,所以最好現在就先思考清楚~
雖然同情她的遭遇,但不能苟同她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