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091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 上頁  3   4   5   6  >>(共 6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孝聞說51】

  世出世法。皆以孝順為宗。梵網經云。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名為戒。蓋父母生我色身。師僧生我法身。三寶生我慧命。是故咸須孝順。而欲修孝順者。尤須念念與戒相應。如曾子云。無故而殺一蟲蟻。非孝也。無故而折一草木。非孝也。世孝尚爾。況出世大孝乎。以要言之。真能孝順父母師僧三寶。決不敢犯戒造惡。經言孝名為戒者。正欲人以戒為孝故也。夫世間孝。以朝夕色養為最小。以不辱身不玷親為中。以喻親於道為大。出世孝亦如是。勤心供養三寶。興崇佛事。小孝也。脫離生死。不令佛子身久在三界淪溺。中孝也。發無上菩提心。觀一切眾生無始以來皆我父母。必欲度之令成佛道。此大孝也。舜盡世間大孝之道。玄德升聞於堯而為天子。今出家兒。盡出世大孝之道。玄德聞於法界。必成無上菩提明矣。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0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4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謙光說52】

  易曰。謙德之柄也。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此與當人不讓於師之旨無殊。經云。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眾生與佛平等。不應輕於一切。故示以謙。佛與自心平等。不應諉能於佛。故策以不讓。不讓故無卑劣慢。謙故無增上慢。及我慢邪慢。此謙之實義也。欲契此實義。應諦觀現前一念心之自性。適言其有。覓不可得。適言其無。應用無盡。以為在內。周徧六虛。以為在外。覺滿身際。以為即身。夢不俱寐。死不俱滅。以為離身。除卻四大六根。畢竟便無形相。是知凡夫終日在妄之心性。即離過絕非之心性。不俟成佛而後離過絕非也。夫我心性本自離過絕非。何得讓能於佛。一切眾生心性亦罔不離過絕非。何得稍生忽慢。由不讓故。上合十方諸佛。與佛如來同一慈力。由不輕故。下合十方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是謂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4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作法說53】

  破戒雖惡。覆藏尤惡。無過雖善。改過尤善。改過一塗。三世諸佛。證菩提之通津也。故五悔法門。凡夫迄等覺。無不藉為進趣方便。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禍福無門。唯人自召。世人正造罪時。實是大惡。不以為恥。向人發露。善中之善。反以為羞。甘於惡而苦於善。遂成惡中之惡。永無出期。顛倒愚癡。莫此為甚。眾中懺悔。能使不犯者倍加警策。已犯者深生慚愧。或亦發心懺悔。學好者增長善根。譏笑者亦植遠因。兼可消我夙罪。誡我未來。如來立法。決定不錯。違佛語者。非佛弟子。矧造已能悔。即是勇猛丈夫。可敬可畏。勇改一念。成佛正因。非具真信心深善根。不能將此法門流通人世。凡能此者。皆當與勇施比丘同垂不朽。合掌而說偈曰。罪性本無生。何須復覆藏。覆藏罪成有。不覆罪乃空。嗟彼無慚人。藉口觀實相。作法尚不能。豈達無生理。若實了無生。罪相即實相。罪既即實相。故無可覆藏。如因病求藥。乃獲得仙丹。輕身而飛舉。勝無病凡庸。不捨作法懺。而入無生理。後後固具前。前前亦通後。慎終能如始。深達諸緣起。不欺於三寶。及護法天龍。將此真切心。自度復化他。回向安樂邦。是名大乘道。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5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辛卯除夕茶話54】

  諸方茶話。多說向上事。朽旭不然。與諸友說家常受用耳。佛制比丘行六和敬。所以僧伽名和合眾。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遵此六和。乃名僧寶。其要只一慈心也。佛告比丘。汝等應當身業行慈。口業行慈。意業行慈。當知慈能關閉諸惡趣門。普生無量眾善。慈心之人。瞋者見之歡喜。怖者見之安隱。憂者見之開釋。苦者見之悅樂。乃至鳥獸見之不生毒害恐怖之心。試觀魔亦現佛相好光明殊特。而令見者恍惚不安。以無慈心也。佛亦現明王相。忿怒威猛。而令見者拔罪生善。以有慈力也。朽旭生平。不曾為一人薙頭。亦不曾為一人改名。凡同住者。十方彼此。法道為親。情無適莫。但願諸友。各修慈心三昧。不可隨俗汙。亦勿矯強立異。恪遵佛戒。痛革妄情。除得一分習氣。是一分修行。融得一分偏私。是一分學問。朽旭德薄緣淺。誓不圖熱鬧門庭。世諦流布。須各為大事。念報深恩。互相砥礪。力挽頹風。庶不辜同住一番。最後臘月三十到來。保有真實受用。不致如落湯螃蟹也。珍重。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5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為大冶55】

  禪教律三。總非心外有法。是故分執之固謬也。合求之亦謬也。分執鬥諍滋生。合求泛濫無統。皆由不知痛為生死。直趨菩提。所以圖名不圖實。圖枝末不圖根本耳。夫禪教律。皆名也。真能自覺覺他。乃其實也。機鋒轉語。偈頌拈提。禪之枝末也。透脫識情。禪根本也。消文衍義。章句名相。教之枝末也。觀心入證。教根本也。著衣持。錫杖芒鞵。律之枝末也。斷有漏法。律根本也。苟依禪透脫識情。何患不觀心入證。斷有漏法乎。苟依教觀心入證。何患不斷有漏法。透脫識情乎。苟依律斷有漏法。何患不透脫識情。觀心入證乎。不惟分無可分。亦且合無可合。分無可分。故古來大聖大賢。無不貫通三學者。合無可合。故古來真實知識。無不各專一門者。六祖南嶽等。未嘗為人授戒說經也。窺基長水等。未嘗為人棒喝授戒也。道宣懷素等。未嘗為人上堂講經也。降自近代尊宿。亦有古風可仰。如壽昌禪師。深知教律之意。終不授戒說經。雪浪法師。深知禪律之意。終不提拈授戒。大會示權二律主。亦知禪教之意。終不譚宗說教。至紫柏大師。學淹三藏。果證無生。道高德厚。杲日麗天。乃一生絕不上堂。不講經傳戒。秖令人真參實究。深入經藏。誓持根本五戒而已。其視法門中事。何等尊重。豈似後人。茫無所知。肆無忌憚。敢於輒自上堂講演傳戒。如賤丈夫之登壟斷。幾何不以如來正法。為戲劇之具也。嗚呼痛哉。江右大冶賢者。苦求一言。發明三學根源。予謂學人出門一步。先須痛絕眼前虛名小利。百年活計。必當置身千古聖賢之列。誓就現前一念識取三學真正血脈。仍向紅爐烈燄中。千錘百鍊。勿為躍冶之金。然後晦迹韜光。向古廟香爐安身立命。畢志不起一念浮動心。直俟絕後再甦。譬如冷灰豆爆。無秋毫意必固我。方可作陶凡鑄聖大冶矣。大眾珍重。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6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為父母普求拯拔啟56】

  不肖智旭。生於萬歷己亥。是時嚴慈並年四十。止一子。撫育倍殷。旭年二十。先嚴捐館。未展一日孝養。徒切終天痛憾。嗣聞佛法。稔知世孝非真。廿四捨母逃逝。本期剋時取果。總報四恩。詎謂業重障深。久滯凡地。至廿八慈母復棄。而旭於出世大孝。反躬無似。倍嬰罔極之悲。終墜憂虞之網。出家十夏。白業無成。扼腕捫心。可慚可懼。明歲六月一日。為先慈金大蓮七周。十一月五日。為先嚴鍾之鳳十五周之期。自力既微。應乞恩於師友。法施為最。豈祕吝於庸愚。藉同體大悲。作無緣與拔。智旭儻此生解脫。誓處處同為影響。或今身沉淪。願永永代受眾苦。又自持滅定業真言二千萬。金光明空品二千。梵網上卷一千。為我父母。耑懇同仁。互為增上勝因。並入彌陀願海。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6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吳興智福優婆夷往生傳57】

  優婆夷智福。姑蘇盧氏子。適新安程季清。季清篤信佛法。流寓吳興。力營福業。盧盡內政以助之。弗倦。好惠施。無私積。心言皆直。謹身節用。不喜御珍飾奇服。不恚詈給侍人。茹素。持珠日課佛名二三萬。視世間法如嚼蠟。壬申年。三十九。嬰篤疾。急請古德法師受歸戒。諮淨土法要。乃一意西馳。遇痛苦。惟勤稱佛號。季清為讀華嚴大經。至徧參知識處。一一解說。亦一一領會。復策之曰。百劫千生。在此一時。努力直往。勿猶豫也。於是勵聲呼佛者半月。見二高僧次第來。轉加精勤。徹夜猛念。厥母欲泣。厥女慰。俱遣之云。無亂我心。次日辰時。親見化佛蓮華。遂覺精神恬適。目色鮮明。急索香水沐浴。西向叉手。連聲念佛。吉祥而逝。則十一月初八日正午時也。日暮。徧身冷。頂門猶熱。贊曰。哀哉三界。愛欲為根。根株不拔。奚望西生。蓮華國土。永離塵情。此緣能斷。彼質斯成。勇矣智福。女中之英。快逢勝友。皆由宿因。一日一夜。淨念功殷。華臺接引。眼識分明。子母恩愛。枯木寒冰。吉祥善逝。長辭苦輪。我悲含識。纏使所嬰。戀此幻世。曠劫迷真。謬圖出要。罔知勝津。計取空果。違妙淨因。誰能正信。闊步高登。我今隨喜。願共群靈。頓除疑網。證入(幺/丨)門。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7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妙圓尊者往生傳(并贊)58】

  尊者妙圓。諱如會。燕都譚氏子。世襲萬戶侯。幼茹素。三十九歲出家。誓行頭陀。脅不著席。前後共然六指。燒頂煉臂無算。初至南方。唯事苦行。牛頭住持。激以究理。大為感發。一心念佛。遂得豁忘身世。而不自稱悟。見一切緇素。不作寒溫語。單己獨行。不畜餘長。夏棄冬衣。冬盡捨夏。天下名山。歷覽殆徧。心慈而色厲。凡開示人。必猛厲懇切。不順庸情。丙戌。晤尊者於石城之隈。次同住濟生菴。盤桓數日。公喜予樸實。予敬公戒德禪定。每行坐必推讓之。戊子秋。過淮安清江浦。眾見其儀容不凡。留供養。未幾。以一衲贈萬德菴主人。且囑之曰。吾不久將去。特一事相託。主人曰。和尚方來。何遽言去。答曰。西方去耳。可以遺身付江流中。普與魚蟲結淨土緣。主人辭不敢。尊者曰。若然。荼毗後。以骨和麵粉為我結緣何如。主人曰可。因命辦大燭好香。眾莫測其意。至十月十九夜。四鼓。忽呼主人曰。為我大開各門。燒香點燭。主人點燭竟。寂然坐逝。四方皆聞異香。爭來禮拜供養。遵命荼毗。作餌樂與江中。世壽七十有一。僧臘三十二年。尊者曩在水草菴。謂劉道澂曰。一心念佛。耑求上品上生。便是向上第一義諦。汝輩若不肯信。試看我將來。得生淨土。便當信也。噫。今果然矣。贊曰。淨土橫超。圓頓稀有。佛祖贊揚。異音同口。生盲罔知。猶將別扣。妄擬融通。終成塵垢。唯我妙公。作獅子吼。一句彌陀。博施約守。末後光明。機緣非偶。稽首同歸。誓弗敢後。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7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新安程季清傳(並贊)59】

  季清居士。新安程小溪第三子也。名文濟。法名通慧。讀書西天目。偶謁高峰大師塔。不覺痛哭。翦臂肉寸許奉供。遂矢志參究。禮雪嶠禪宿為師。逼拶既久。漸有入處。既遊太學。因長兄嗜堪輿術習之。徧為叢席經營。自比司馬頭陀。至博山。無異禪師甚敬愛之。臨別步送五里。居士謂末世禪流。不達教理。建六年講社於蓮居。請十法主輪次登座。又以修行要門。須達法相。延自平法主至丈室。為菰城善信再演成唯識論。撥冗諦聽。曉夜究心。深得慈恩綱要。每讀華嚴大典。及發菩提心論等。輒聲淚俱下。自號十願居士。凡放生濟獄。禮懺弘法。無不以身先倡。鼓舞成之。京兆錢元沖喪子。居士相與大興福業。幾至三十萬金。京兆卒。居士亦喪子。猛感無常。乃閉戶謝客。專修丈六佛觀。始懵懵。既隱隱漸現佛身。明對心目。唯色黎黯。重加苦切。凝想不已。忽空中有聲教曰。若欲見金色身者。須於佛身先作紅想。依教想之。果獲閉目開目。咸得了了。佛身光明映室四壁。室中什物。皆成金色。出定視世間人。如死灰矣。一日正趺坐。佛觀現前。家人排戶作聲。忽驚出定。乃不復見佛。因悟佛從想生。本無來去。而亦不捨觀門。但涉事既繁。功遂漸減。每以為恨。庚寅春。謂予曰。邇來始悟生西要訣。須是放得娑婆下耳。予甚然之。蓋居士雖修佛身觀。猶思後身作帝王弘法。或作天神護世。每遭予痛斥也。辛卯秋。嬰腹疾。即囑後事。屏襍緣。繪接引聖像以助觀力。至九月初二日。吉祥而逝。居士生於萬歷戊子。閱世六十四年。先後舉十一子。僅存二。謂予曰。生平每夢行軍征伐。執旗揮眾。當是夙世殺業太重。故所舉多不育耳。元配盧氏。法名智福。先登樂土云。居士捐世。長女哀慕不已。至一七。夢居士曰。吾已向吳門四十里外。作大叢席護伽藍神矣。方外史曰。季清早歲參禪。復精唯識。歸心淨業。如此。而以風水名家。卒為護伽藍神。未登地菩薩。不能盡伏現行煩惱。世故有不足季清者。乃其大菩提心種。豈可得而掩哉。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8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8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蓮居菴新法師往生傳60】

  法師諱大真。號新伊。武林東城周氏子也。父某。母劉氏。師在繈褓。即能合掌稱南無佛陀。逮就外傅。不伍群兒。聚沙畫地為佛塔。或趺坐觀鼻。九歲。父母議聘葉氏女。師泣辭。詣蓮居紹師受歸戒。遂依座下。紹師督課甚嚴。師根性稍鈍。屢受惡辣鉗錘。堅無懈退。年十五。薙髮為沙彌。二十入雲棲。受具戒。是夕夢著僧伽棃。登高座演般若。徵其實得無作戒也。是故與師同時宏戒演法者雖多。而童真入道。必推師為第一。服習紹師所演教法。人一己百。人十己千。夜以繼日。慈恩台嶽宗旨。每多遊刃。而心益虛。志益勇。無論先賢著述。即生在師後。如惺穀壽之禪。歸一籌及管正見之教。不肖旭之律。璧如鎬之儒。師皆取諸人以為善。如大海不拒眾流也。師父母春秋高。先後禮紹師出家。異廬而居。父名方舟沙門。母名順修菴主。師就養無方。數十年如一日。與紹師同稱至孝。有古陳尊宿風。故護法者。額其室曰睦堂焉。紹師去世。師治後事畢。感違緣。飄然遠舉。桐廬覺源法師延之。往依焉。與木石居。與鹿豕遊。無復人世間想。既易寒暑。檀護書幣迎歸。重主蓮居。力宏紹師之道。著唯識合響。兼授金剛寶戒。復建大悲壇。嚴課事理二懺。而教觀始並舉矣。年七十一。徧囑及門士。傳持教觀。自擇窣堵波地。新秋示微疾。自恣後三日。趺坐憑几。再申遺教。并集居士弟子。囑以護持正法。越七日。沐浴更衣。就寢復起。命取座置榻前。跏趺其上。手持數珠。與眾同稱彌陀佛號。頃之。聲息俱寂。鼻垂玉筋過尺許。踰時頂相猶熱。是為庚寅年。七月二十五日午時。法臘五十有三。先是優婆塞周氏。夢天樂迎師西逝。急偕戚屬數人。來受歸戒。菴主道聲。預以元日。夢師坐蓮臺上。師之往生淨土。夫何疑哉。贊曰。昔佛以正法眼藏。付大迦葉。迦葉於佛滅後。首集千阿羅漢。結集三藏。故知傳佛心印者。必須三學並宏。性相兼徹。即如達磨以棱伽印心。六祖必登壇受具。餘可知也。至於華嚴大集寶積法華諸大乘經。無不弘讚淨土。馬鳴龍樹諸大祖師。無不神棲極樂。豈止蓮宗十祖而已。師祖雲棲。父紹覺。教以澡神。律以滌愛。勤修五悔。徧學三宗。無怪乎印壞文成。如入三昧也。彼鼠唧鳥空。慣為大言以欺佛者。聞師之風。亦可以少愧矣。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0 11:18 |

<< 上頁  3   4   5   6  >>(共 6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02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