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1032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北北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發文大師獎 創作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鮮花 x9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4
[食品添加物] <<轉載>> 毒奶粉中三聚氰胺(Melanine)的傷害
精華文章
「三聚氰胺」是一種用來製成美耐皿餐具的工業塑膠原料,根本不能吃。許多生活周遭常見的美耐皿,就是以三聚氰胺為原料製成;堅固耐摔的美耐皿是小朋友時常使用的餐盤。但這種三聚氰胺細白粉末被不肖廠商添加在食品,目的在提高產品的蛋白質檢驗值。所幸目前所知,疑似摻有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在台灣僅做為食品加工原料。

「三聚氰胺」這類塑膠原料,過去從來沒有人把它添加在食品中,直到去年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才證實大陸動物飼料添加三聚氰胺,至少造成當地四千多隻貓、狗因為腎結石,引發尿毒症而死亡,而今年則是首度被發現用在人類食品上,因此目前在食品檢驗辦法上,並沒有這個檢查項目。根據文獻記載,食品中只要添加一%的三聚氰胺,就能減少使用五%的蛋白質,甚至還能「騙」過專門用來檢驗蛋白質含量的《凱氏分析法》,才會被不肖業者當成「蛋白精」使用。

根據老鼠的動物實驗,三聚氰胺的半衰期為二.七小時,以此推論,人體並非完全無法代謝三聚氰胺,只是在代謝的過程中會造成尿液酸化、結晶,進而衍生腎結石,結晶或腎結石會塞住腎小管、尿管或直接傷害腎臟,引起急、慢性腎衰竭,甚至洗腎的風險。尤其嬰幼兒的腎臟發育還不成熟,腎功能不全,攝取後健康遭到毒害的機率更高。而奶粉是嬰幼兒唯一的食物來源,嬰幼兒餐餐喝毒奶粉,後遺症自然較快出現而且嚴重。

同樣在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錦儀) | 理由: 感謝提共獎勵


不要問:「自己得到些什麼?」應該問:「自己付出過甚麼?」
不要問:「自己有甚麼信仰?」應該問:「自己有甚麼善行?」

如去如來‧來去自如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02 09:51 |
北北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發文大師獎 創作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鮮花 x9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香港文匯報》報導,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新一輪抽驗中,發現兩款東望洋核桃酥及椰蓉酥三聚氰胺含量超標,分別0.48倍及 6.6倍。固力果百奇咖啡味忌廉餅乾條三聚氰胺含量更超標16倍。

繼嬰幼兒奶粉和液態奶三聚氰胺專項檢查後,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又對普通奶粉和其它配方奶粉進行了三聚氰胺專項檢測,合格率在 87%以上,但在檢出的含三聚氰胺20家企業產品中,石家莊寶城乳業有限公司產品的三聚氰胺含量為5577.29mg/kg,唐山市龍源乳業有限公司產品的三聚氰胺含量為5539.76mg/kg,遠遠超出三鹿被查出的2563mg/kg。湖南2家企業生產的南山牌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2200mg/kg-5624mg/kg。

醫學專家認為,成人的生理功能和飲食結構與嬰幼兒不同,食用奶粉中含有小量的三聚氰胺,可以自行排出,引起泌尿系統結石的可能性很小。目前尚未發現成人因食用奶粉引發泌尿系統結石的臨床病例報告。

=============================================

《香港文匯報》引述俄國國家通訊社報導,俄國消費監督部門的負責人奧尼申欽科說,對中國含奶食品可能受三聚氰胺污染的擔心,北京方面至今沒有給莫斯科任何官方信息。故此,俄國不得不採取如此極端的措施。被莫斯科當局禁止的中國食品中包括餅乾、糖果等1000多種產品。

歐盟執委會於 9月26日向會員國發出緊急通報,指示所有含三聚氰胺量超過每公斤2.5毫克 (2.5ppm) 產品應立即銷毀。歐盟官方文件載明:「為抵消因暴露含三聚氰胺加工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風險,所有會員國應確定凡含有15%以上中國牛奶成份的產品,皆應於進口至歐盟前接受系統性的檢測;所有含三聚氰胺量超過每公斤2.5毫克 (2.5ppm) 產品均應立即銷毀。」

世界衛生組織 (WHO) 也公佈了指導準則,幫助有關當局決定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不要問:「自己得到些什麼?」應該問:「自己付出過甚麼?」
不要問:「自己有甚麼信仰?」應該問:「自己有甚麼善行?」

如去如來‧來去自如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02 09:55 |
willishx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感覺越來越多東西 有添加 三聚氰胺 了, 大家要小心才是!!


人生,找個朋友聊天很重要。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0-02 17:34 |
tameg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太感謝 北北美女 的轉貼食品健康資訊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8-10-02 18:28 |
cycujan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小孩及老人喝了這些奶真的會對身體造成嚴重影響
怎麼會有人黑心到這種地步,應該抓幾個起來槍斃才對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0-02 20:42 |
sandykinki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不知什麼可吃什麼不可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02 21:01 |
horror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雖然感覺吃了似乎不會有很嚴重的後果(量不太多的話),但三聚氰胺本來就不是食品, 也不是食品加工中必須加入的材料(如防腐劑戓色素), 而是業者為了混過食品檢驗的一種手段.個人覺得, 無論它對人體到底有多少偒害, 不該含有就是不該含有, 管它的DPPM有多少, 有加就是不對.


獻花 x1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10-02 23:39 |
jackylin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現在的廠商怎麼這麼沒人性
叫他們自己吃吃看看敢不敢
真是害了不少人,罪孽

謝謝大大分享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0-03 07:18 |
M-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太多不肖商人為了圖利,使用了不少非法手段,製作黑心產品,
即使該確知產品會傷害人體健康,為了圖利,也在所不惜,
此不當行為實令人心寒.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 樓] From:上海 | Posted:2008-10-03 07:20 |
joe91010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先仔細去看一些科學研究數據
再透過自己的判斷
才知道有時候不必過度恐慌


獻花 x1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10-03 09:46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9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