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3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vivial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路人甲路人甲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品] [转贴]花季
花季


卖花卖久了,她知道生命的花季太短促,懂得把握时机;只因为看中他会是一个好园丁,于是用了好策略,加上一点好运气,最后赢了婚姻。
文人相轻,自古皆然。

  他和她都是学文科的,巧遇在这家出版社之前,各自都已经历感情的沧桑。她嘴上对他说:「从此我们要文人相『亲』。」心底却不完全这么想,她对他的成就,终究有那么一点的不以为然。

  她比他先踏入出版界,后来转到报社工作一段时间,又到唱片界转了一圈,后来才回到出版界。正好应了「滚石不生苔」的俗谚,同辈的人把主编的职位都占满了,落得她只能拿个「撰述督导」的职衔,总有点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

  而他,就因为和她同年毕业,服役两年后一头栽入这家出版社,平步青云到主编的位置,特别碍她的眼。

  能在艺文圈混这么久,想当初少年时,哪个不是学校里出尽锋头的文艺青年,谁也不肯服谁的态度,在所难免。

  基于男性的风度,他处处礼让她,偶有争执时,他会谦和地说:「到底你还是个前辈嘛!我尊重你的意见。」

  「拜托!你别老是在众人面前说我是『前辈』好不好,我觉得乱糗的。一来人家会以为我多么老;二来会被讥笑,年岁一把了还在这里混成这个德行。」有一天,开完编辑会议时,她向他抱怨。

  那时,夜已深沉,一群在会议桌上张牙舞爪的人,离开会议室后,已各是一条虫,懒懒地鸟兽四散。

  午夜一点,平日拥挤喧哗的编辑室,突然沉静下来,只剩下他和她的心跳声。她将坎坷的职场路途娓娓道来,风花雪月,无一得意,短短的人生,仿佛乏善可陈般令人沮丧。内心敏感细致的他,听到她的心伤处,也随之动容。

  一夜促膝长谈下来,拉近两人距离。

  隔天一早,他照常来上班,她请了一天假。没有她在办公室的一天,他觉得有点空虚,突然惊觉:「这莫非是爱的感觉?」

  中午休息时,他悄悄到办公室左侧巷弄中一家花店,订了一束黄色玫瑰花,请花店小姐以匿名方式送到她家。

  长发如云的花店小姐,自此与他有了共同的默契。只要见到他来,就冰雪聪明地知道他又要订花给她。也会主动因应季节或场合不同,给他适当的建议。谈笑间,渐渐了解他和她的感情进度,以及追赶进度中的曲曲折折,俨然变成他的爱情顾问师。

  迢遥情路,亦如登山。有人安步当车,为的只是来寻找一个可以安顿自己心灵的位置;有人则为贪图天光水色,疲于奔命,日子过得精采了些,却远远超过所能负荷的重量。

  什么时候开始失速的,他已无从回想。

  在一次有关女权与雏妓的专题报导中,她表现了超乎寻常的对立态度。

  「我觉得你根本不了解女性的想法。」

  「这点我不想跟你争辩,但我必须坚持读者的想法,雏妓的命运,并非完全是由男性导致的悲情,你的结论会误导读者。」

  会议桌上,众目睽睽之下,她显然忘了为他留余地:「这个专题从头到尾都由我在负责,我的看法比你更完整。你所代表的不外乎是一群不了解女人的男人,一种很典型的愚昧。」

  此刻,掠过他脑海里的念头,竟是他和她在床笫之间交缠的躯体。

  女人是一种奇特的动物,当她被潮水的冲劲推上最高的悬崖,轻轻颤抖的身体黏腻地贴住他时,口里喃喃念着的,都是:「只有你最了解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这会儿衣冠楚楚,谈起公事来了,又改口说男人不了解女人。

  「我是主编,我有我的立场,最后一段必须删改,那张图不做跨页出血,落版时抽掉一页,改上酒商的广告。」他当下凭直觉做了决定,毫不留情。

  她转身出了会议室,没有再理他。

  这就是办公室恋情最大的致命伤,吵起来总是公私不分,夹杂了太多复杂的情绪,新愁旧怨,都争着要一起算总帐,却是一本理也理不清的糊涂帐。

  他以为她只是在气头上而已,并不知道自己刺伤了她最痛的地方,让她自卑而难堪。

  男性与权威之间的等号,对她来说,是最不屑也最无力抵抗的压迫。

  为了挽回,他开始以匿名的方式,每天送她一朵花。

  于是,办公室流言又开始满天飞。有一种离谱的说法是:她曾取消婚约的旧情人回国了,想破镜重圆,所以每天献一朵花给她。

  持续九十九天,每天一朵花的殷勤,显然还不足以打动她回心转意。冷战仍在进行中。

  直到一个下雨的清晨,他发现她桌上果然有另一束花,而且连着送了一个星期,心情重挫-「莫非果真有竞争者加入了?」他开始相信谣言的可能性。于是在心中起誓,送花的行动只要再持续到第三百天,如果她仍然无动于衷,他就要退出战局了。

  身旁几个好朋友都力劝她:「赌气要适可而止。」

  她偏偏不知节制,暗暗在心中下了一个很巧合的感情赌注:「除非他有耐心一直送到三百朵。我才考虑要不要饶了他。」

  天不从人愿的是:第两百九十九天,她没有等到花。

  爱,到了这个地步,已然是一种习惯,而且是她自己一手培养起来一种叫做「过度依赖」的坏习惯。

  她从清晨等到快下班了,混乱的思绪已分不清楚自己在乎的是那一朵花,还是他?抑或,两者都不是,只是一种女人的虚荣心在作祟而已。

  同事们,一个一个走了,她终于忍不住,打了一通电话到花店,想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电话彼端已无人接听。

  她一个人落寞地准备离开办公室,按电梯门口往下的键,正当电梯门「当」一声开启时,手上捧着大束玫瑰花的他适时出现,以冒充花店送花小弟的口气,调皮地对她说:「小姐,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没想到她竟冷冷地望着他,被识破秘密般恼羞成怒地说:「你以为我在等什么?」

  她没有伸手去接过那一束他以为会带给她惊喜的玫瑰花,独自一人任性地搭着往下的电梯,宁愿让悔与恨的泪水,模糊了她内心期待他追过来的世界,也不肯放慢脚步,回过头来给他机会。

  一生只能缤纷一次的花季,在电梯间分手的那一幕就结束了。繁花尽谢的悲壮,多么适合个性倔强的她。春寒料峭,她的冷,是男人眼中的绝美,只可远观。

  不到半年,他结婚了。对象是花店的那位长发如云的小姐。

  新娘从不透露曾经连着一个星期重复送花给她的秘密。卖花卖久了,知道生命的花季太短促,懂得把握时机;只因为看中他会是一个好园丁,于是用了好策略,加上一点好运气,最后赢了婚姻。

【爱的故事‧心的体会】

  在爱情中,趁虚而入,并非高明的策略。但如果人人都耐得住寂寞,爱情就没有存在的空间。孤独,是爱情的敌人,也是爱情的朋友。



幸福是一种感觉。
没有道理,没有原因。
当我看见你,甜美的微笑自然涌上眉间,
那就是一种幸福。
来自于你给的,幸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01 10: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835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