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1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iis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行程法121
請問以下案例
蚊子停車場」糾正案 劉揆逃過一劫
2008-12-09 中國時報 【梁鴻彬/台北報導】
監察院昨通過監察委員程仁宏昨天提出「台南縣新化鎮廣停二地下停車場」調查報告,針對該案毫無投資效益,對當時的交通部、台南縣政府、新化鎮公所提出的糾正案。由於閣揆劉兆玄當時任職交通部長,為決策者之一,查案監委一度想針對劉揆提出彈劾,卻因該案已超過十年追訴期而作罷。

請問
1.監察院得依據何法,對行政院長劉兆玄之行政責任提出彈劾?
2.『十年追訴期』之法源依據為何法?
3. 『監委一度想針對劉揆提出彈劾,卻因該案已超過十年追訴期而作罷』該10年追訴期間,在行程法121未規定除斥期間的情形下,於『94年,林邊國中前李姓校長,因為在辦理學校社區學習課程時,先後聘用兒女擔任電腦助教和英語助教,被法務部認定違反利益迴避規定罰款200萬元』案件中,法務部若於104年時才知該案件,該校長是否就不用被裁罰200萬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9-06-12 16: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050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