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萬卡奴甩債教戰 報導\巫崇嘉、曾珮玟 攝影\調查組、許方正 圖片提供\中時報系資料庫
[/td] [/tr] [/table] [/td] [/tr] [/table] 4月11日「
消費者債務
清理條例」上路,被50萬卡奴視為救星,屆時將引發一股破產潮。新法採取雙軌制,分為「清算」與「更生」;簡單來說,「清算」便是簡易破產,而「更生」則是協議部分還款。然而,新法人人適用嗎?是否真能幫卡奴重新站起來?
欠了兩百萬卡債的上班族小芸(化名),正期盼著
消費者清償條例的上路施行。已經躲債躲到沒有正常
生活的她,期望利用「清算」的相關規定,讓自己甩掉債務,重新過
生活。
做過牙醫助理、總機小姐等正常工作,一度被追債追到迫不得已下海、到制服酒店上班的小芸,請教過律師之後,自己規畫著美麗的憧憬。「我只是沒工作的時候,利用刷卡來生活;我沒買名牌包包,也沒有去夜店玩,法官應該會判定我可以進行清算吧!」
討債:無孔不入今年不到三十歲的小芸,高中畢業後開始進入社會工作,「跟同事出去,看到他們都有信用卡,滿方便的,加上有
業務員來公司推銷,我就辦了一張。前面五、六年,我都正常使用,從來也沒有欠過卡費,只是後來失業,才付不出錢來。」
原先只是想動用現金卡來還錢,小芸沒想到就此開始一發不可收拾。後來雖然找到薪水不高的工作,不過每個月的最低繳款金額,小芸還可撐過;只是利息一循還下去,就不是只有固定薪水的她可以負擔的。更慘的是,後來小芸又失業了,她開始以卡養卡、借個人信貸,沒工作一、兩年,日子過得也寫意自得;不知不覺累積到爆炸,轉眼欠下兩百多萬元債務。
沒辦法還錢,小芸只好躲債,銀行催收不到,把債權轉讓給催收公司,小芸家裡門板,還曾經被凶神惡煞的討債人員,踹破了一個大洞。「我都到酒店下海了想還錢,但是討債的找上門來,打
電話到酒店要債,害我酒店也沒得做。其他可以領現金的工作,根本找不到。」
把期望放在可以進行清算的小芸認為,只要法官准許她清算,靠著男朋友的幫忙,低調過個三、五年的生活,等到可以「復權」,到時才三十出頭的她,還是大有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