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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EIE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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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教公民.法学大意-新修正物权问题
麻烦会的大大帮忙解一下~~谢谢~~ 表情
公民:
1. 下列有关现在的国际局势之叙述,何者错误?
a.简单说就是东西争霸,南北对抗
b.南半球劳力充沛,应该协助北半球
c.北半球劳动力需求不多,人口成长较为稳定
d.南半球劳动力需求较多,人口成长较快

答案b


2.当都市社区的人口过多.密度又过高.交通壅塞.空气品质不好.噪音太大.
房价过高等现象出现时,市区大量的人口又会逐渐向郊区迁移,这种过程称为:
a.区位化 b.都市化 c.过度都市化   d.郊区化

答案d


新修正物权:
1. 第八百七十九条之一   (物上保证人之免除责任)
 第三人为债务人设定抵押权时,如债权人免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者,于前条第二项保证人应分担部分之限度内,该部分抵押权消
  灭。

附注:第八百七十九条 (物上保证人之求偿权)
  为债务人设定抵押权之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或因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致失抵押物之所有权时,该第三人于其清偿之限度内,承受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之债权。但不得有害于债权人之利益。
  债务人如有保证人时,保证人应分担之部分,依保证人应负之履行责任与抵押物之价值或限定之金额比例定之。抵押物之担保债权额少于抵押物之价值者,应以该债权额为准。
  前项情形,抵押人就超过其分担额之范围,得请求保证人偿还其应分担部分。

想请教879-1 和 879 意思? 及为何879-1为何部分抵押权消灭?


2.第八百八十一条 第2项
抵押权人对于前项抵押人所得行使之赔偿或其他请求权有权利质权,其次序与原抵押权同

想请问次序是指登记的顺序吗?


3.第八百八十一条之三
原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得约定变更第八百八十一条之一第二项所定债权之范围或其债务人。

第九百零六条之一 (一般债权质之实行--物权设定或移转)  
  为质权标的物之债权,以不动产物权之设定或移转为给付内容者,于其清偿期届至时,质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将该不动产物权设定或移转于出质人,并对该不动产物权有抵押权。

第九百零七条之一   (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为质权标的物之债权,其债务人于受质权设定之通知后,对出质人取得债权者,不得以该债权与为质权标的物之债权主张抵销。
   
想请问881-3及906-1及907-1意思为何? 看不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亚太线上网络 | Posted:2007-11-06 23:54 |
KAMEIE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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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都没有人会解吗? 表情 希望会的大大能好心解答一下~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网络 | Posted:2007-11-07 1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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