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4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nmbnm24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中油公司甄选法务室主任
中油公司甄选法务室主任
【原文转自:中油公司 / 中油公司】 更新日期: 2013/7/19 上午 09:45:08
一、录取人数:1名。

二、工作地点:以台北为主。

三、 资格条件:
(一)国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且不得兼具外国国籍。
(二)学历: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公私立大学以上学校一般法律科系毕业。
(三)证照:应具备合格中华民国律师执照。
(四)工作经验:具备涉外法律业务,包括与国内外大型公司进行契约谈判协商及相关争议诉讼案件之处理经验累计至少15年以上(须附工作证明)。
(五)外语能力:能审阅英文合约并提出具体建议,须附托福550分以上或可资证明英文能力相等之测验成绩单。

四、甄选程序:
(一)书面资料审查:占总成绩20%,依应征者提供之工作经验案例、报告进行审查。
(二)专题简报及口试:占总成绩80%,将通知书面资料审查合格者参加专题简报及口试。
  (参加专题简报及口试人员应依通知之日期、时间、地点报到)

六、待遇:月薪约新台币9万7千余元起,有奖金及享有退休制度。

七、报名日期:102年7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八、详细办法请至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查询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23 08:3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932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