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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y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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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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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59條之疑問..
第 1059 條

Ⅱ: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Ⅲ: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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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沒有烏雲、沒有暴風雨,便沒有美麗的彩虹❤゚・*:.☆o。*・✦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20 11:19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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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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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項所謂”各以一次為限”,指的是若子女未成年前已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的話,子女成年後,就不能再變更姓氏,還是未成年前可變更一次,成年後又可變更一次呢?

個人想法:
是指「未成年前可變更一次,成年後又可變更一次」!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21 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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