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39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希梦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其他] 使用信用卡的人,请注意!!
刷卡,谁才是老大?
( 2009/07/16 Yahoo!奇摩理财特约作家 欧阳姚 )一位许久不见的朋友,去年因为经济拮据,便自作聪明地先刷卡购物,再办退货换现金;没想到金额越滚越多,只能缴交最低金额应急,更严重的是最近一期连最低金额都缴交不出,将面临违约金的罚款。

据我所知,他十多年前就投保了终身寿险,因此建议他利用保单质借出现金,将银行欠款先行还清,避免财务危机越演越烈。
根据统计,国内40家发卡银行都设有信用卡违约金的惩罚条款,只要持卡人没在每月缴款截止日前,付清当期最低应缴金额、或迟误缴款期限,下期就必须缴交相对的违约金。
一般违约金的计算十分复杂,民众根本搞不懂!而多数银行几乎都没有设限。目前仅有中信、日盛、台新、永丰、富邦、新光、国泰、台湾花旗、第一银等9家银行,有规定最多只能收3期,安泰、华南则规定最多收6期,其余29家则是一路罚到底,相信有延迟缴费的持卡人都遭遇过如此的对待。
虽然银行局已发布函令要求办理,业者也同意「违约金收费最多不超过3期」;但这已是继高额循环利息之后,再度引发的民怨,消费者不禁要问,一头牛到底要被剥几次皮?
我自己是属于理性消费者,从来没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固网公司 | Posted:2009-07-16 15:46 |
lqyjame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刷卡消费,很容易使人冲动不理性消费,所以大家最好不要办信用卡,以免成为卡奴。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22 17:2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39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