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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哲學文選1
一 形上導言   史作檉著


1、一切知識或事物,若就其真正的源頭來說,確實是一種唯一、整體而無分的事物,甚至其中更無任何衝突、矛盾、分別或斷裂可言。不過在另一方面,當我們一但述及於此一源頭性之事物時,實際上,它業已與人的存在間,處於某種形式性的分別或衝突的情況中了。是以,整個人類文明的進展,實際上,即在以一種永不休止之分別性關係系統之展現與奔赴,而趨向于此一真源頭之終極性存在的導源上。其實,這就是一種人類于其存在之境域中,所必遭遇之對于「萬物唯一」之真源頭存在的一種反證過程。所以說,哲學存在的意義,往往並不在于訴諸精確而果有所得,反之,而更在于,通過精確的要求,果能完成一偉大的理想設定。

2. 哲學的尋求,果然是一種對于「第一」、「開始」、「源頭」等終極事物的發現或奔赴。所以若以哲學來看一切,所有人類文明的創生,都必具有一「形上」之隱含性。甚至就當人類強調現實、實用或現象時,還是一樣。除非說,這種現實或現象,只是一種中途之模稜或情意之言,否則一切現實或實用系統,于其追求或呈現之終極上,同樣也必將那形上隱含之必然性,予以正面而清楚地揭示了出來。因為天下沒有形式之終極,不遭遇矛盾之必然的,而一切真正終極性矛盾之必然,其實那就是趨向于一如形上源頭之唯一逼近性反證的基礎。

3. 其實求真正的源頭,就是求「絕對」。不過無論如何,「絕對」本身,或一切人所設想之「絕對物」,均非人可正面加以認知或證明之事,否則人便和上帝無異了。所以說,人之求「絕對」是一回事,「絕對」相對于人而存在之實際狀況則又是一回事,假如我們真能分辨此中之詳情,我們便可以清楚地知道,人之對「絕對」而有的瞭解,往往並不是由于人對「絕對」所完成之任何判斷,反之,而在于一種人之傾向于「絕對」不休止尋求之過程性的描述。此即: (a)「無限」的尋求。(b)「不休止」之理想之再造。(c)人之從不曾因任何事故而停止之趨向于更新前途的奔赴性。其實這就是一種對于「絕對」存在之最優良之反證。儘管說,人永遠都無法就此說,人已在此不休止之過程中,果然已將「絕對」予以徹底地獲致了。

4. 如「絕對」可極,那就不再是這個人類的世界了。反之,只要是這個人類的世界,即永遠在于人之向「絕對」奔赴,卻又未可真極之間了。甚至就因為這種「絕對」之未可真極性,或人類文明創造中之對于「絕對」之奔赴性,所以一切人類文明之高度創造性的表達,若相對于這種絕對無極物而言,都只有一種表達方式之不同,而不是一種本質性之不同。科學如此、藝術如此、哲學如此、宗教如此、古代如此、今日如此、中國如北、外國亦如此。其間均無非是以一種隱顯不同之性質,而呈現為趨向于哲學性「絕對」可能之不同的表達方式罷了。 反之,假如在今天我們會以為,在人類之高度創造性文明的表達中,果然會互相衝突、矛盾、或互不相通,其實那就是因為我們只見其表達之形,而未真知于一切高度形式表達之背後,所必隱含之極限性有關「絕對」尋求之存在意義的原故。其實這就是一種「絕對」與「形式」之混淆不清,同時也就是未能以真正廣大而深刻之哲學心靈來看一切的原故。哲學貴在清楚而徹底的分辨,並不在于一理想物之目的性之獲致,否則人就連其所謂獲得之真得或假得也不能真知罷了。

5. 總之,人類之追求恆定,乃一必然而不移之事實。不過在這條追求之路途上,假如我們愈遭遇各種不定、矛盾、衝突或懷疑之事,那往往並不足以說明我們所追求之恆定或存在之本體自身,就是如此了,反之,那一切屬于不定、矛盾、懷疑或衝突之事,很可能仍只不過是更清楚地說明著,我們在這條不休止追求恆定之路途上,所遭遇的一種方式,或就是我們追求恆定的一種方式罷了。因為,在人來說,截然而至之恆定,也許並不一定就是那麼可以截然而可能之事,不過當我們果然有能力,去經歷了那麼多終極性之不定、衝突、矛盾與懷疑的話,至少我們還是可以稍免于此,而使我們的追求,更近于恆定之可能罷了。因為一切屬于人類存在中,終極性矛盾之獲致,並不在于此矛盾之結果本身,反之,而在于由此矛盾之獲知,使人果然發現或完成了一容納此矛盾之心靈實體存在之可能上。當然在這中間,我們還需要有一種存在性智慧的辨別力才行。

6. 假如說,自人之有生以來,或自人之有知之日起,就有一種可供人遵循不悖之「恆定」法則存在著,那就好了。可是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不但人本身的存在,是一個多向性不休止的變化過程,同時,一切可供人遵循之恆定性的法 則,又都必是人經歷了數十年窮究性的追求,才得以確定下來的結果,更何況這種結果,往往只能說明,它只是某一人追求恆定的一種方式,或更隨著歷史的演變,而有著千萬種不同的變化呢!(或至少在形式上來說是如此)這樣一來,我們想想看,假如我們仍只不過存在于那個過程性之追求當中,那麼我們不但要面臨一切在我們存在以外之世界的不休止的變化,同時又要面臨我們自己存在以內 世界的不休止的變化,再加上,人在其尋求的過程中,所必遭遇之一切型態之盲目的肯定、否定與不定,這樣就算是我們果已握有了某一恆定的法則,以做為遵循的標準了,可是事實上,那恐怕也只能形成人類于其尋求恆定的過程中,更 多層次上的辯難與糾結罷了,卻很難說,就此人類果然已在其尋求恆定之理想的結果中,完全達到了其預定之目的了。所以說,一切真正屬于「恆定」的尋求過程,往往就是在我們還不曾尋得「恆定」之前,所從事的一種不可思議的思考 與經驗上的冒險、磨難、分析與辯難之過程性的工作罷了。自身之內的、自身之外的、現在與過去的、最高超與自身所能的、變化與永恆的,等等等等。因為真正恆定的可能,唯有從真正千難萬難的分辨中,才能真正有所企及。反之,那 往往也只不過是一種於茫然或頓然間,所呈現之一種看似真「恆定」之執著物罷了。清明之來,也無非是看我們在其來臨以前,人是否能有一充分執意地追求到底之忍耐的能力罷了,反之,它往往並不一定就是一種人于存在中之執意的獲得。

7. 一般性之肯定、否定、或空無之言,對哲學或生命來說,並沒有什麼重要之用途。唯真正深刻而廣大事物之細膩而富結構性之分辨,才是哲學或生命存在之真正的指引與明燈。因為真正的分辨,就是真正的精確,而真正的精確,往往 它並非一語而決,反之,而是一種精密結構之關係說明。比如以具有絕對性之形上本體來說,在一般的情形下,它往往有四種不同的說明,此即:「整體」、「空無」、「無限」與「一」。其實這四種不同的說明,根本是互關而不可分之一環,甚至其中任何一種觀念,都無法單獨而存在。比如說:「一」只是一種量化之形容詞,其所指,若果為一形上本體,其實就是一種存在之整體物。既然為整體物,實際上就是一種不可分物。但當我們說,整體之不可分時,若相對于可分來說,實際上,它又不能不是一種無限物了。因為當我們說無限的時候,其所指,就是一種「可分」之無盡物。不過事實上,我們又知道,不論是「一」、「整體」或「無限」的說明,都仍只不過是形上本體之一種具有了時(如量)空(如整體)性之形容或描述罷了,所以,若相對于一形上本身的存在來說,事實上,我們仍不能不再付予這些形容詞以「空無」性,然後才能將此一形上本體之真實存在,在消除形式形容的可能上,比較更精確地予以呈現出來。其實所謂「空無」,也無非是一種無盡性之心靈之涵容性罷了。除此之外,就都必在心靈所包涵的觀念或形式之間了。所以說,唯心靈才溝通一切,觀念或形式的存在,往往就是一種存在的切除。但心靈本身並不能加以真正表達,是以人類之知識,乃只不過在于觀念與形式之間罷了。所以說,哲學的存在,往往就是通過一切種類之可能與不可說之分辨,而趨近或回到「真」不可說中去。

8. 真源頭,就是一種真分辨,甚至有時我們也可以說,源頭與分辨乃一如之物。它不只是形式對形式,或觀念對形式,甚至它更是心靈對一切觀念與形式。(即包括一切科學與非科學)或者于此假如我們再說得更具體些,那就是真美學對真科學,或即自直覺而統合的發生,到概念形式之關係系統的確立,亦即一種真正美學與邏輯以極限而互關之無限系統。其實這就是一種真正的哲學或哲學系統,只是其中最大的困難,在于,當人真正從事于這種哲學性的說明時,往往由于文字或符號之必然的缺欠性,都偏向于某一種型態之美學或邏輯的說明上去了,所以說,當我們真正要去瞭解一種哲學的時候,實際上,若不以一種具有了統合美學與邏輯可能之心靈為基礎的話,那麼我們就必落于哲學形式表達之一偏之見之中,自然也就談不到對于哲學之真正瞭解了。無他,即因其缺乏一溝通一切之哲學心靈故。哲學之難,並不在于一通一切變化之形式之說明能力,反之,而更在于果然能籠絡得了一切變化之心靈本身的存在。

9. 或者所謂心靈、美學、發生、創造、乃至道德、形上等,其所指,均為同一種事物。所謂表達、形式、方法、邏輯、數學、科學等,其所指,亦均為同一種事物。但于心靈與形式之間,也有一種必然之共同性存在著。此亦非他,即心靈與形式所共有之不止性或不可窮盡性。
    其實哲學即在此心靈與形式二不可真極之情形下,為尋求其互關而共通之可能性時,才真正地被激發出來。
    反之,假如我們以為果有真極之物,那不是由于把另一無極物當作有限物並予排拒之,或就是在一種神秘之臆測中而產生出來。科學的最大好處,就是它以確定的對象與精密的方法,確定了三件有關人類形式表達之基本性質: 形式序列之無限之必然性。
               形式表達之n項之有限或約定之有效性。
               超出形式表達以外之神秘之不可探討性。
    這是科學以純數學方法或處理現象時,所得到之人類表達之極限性之結果,但很可能這就是人類一切表達之方法性之極限。只不過哲學所處理之對象常超出于現象,而其方法更必超出于形式與形式之間,而訴諸于做為一切形式之存在性之基礎探討罷了。
    所以說,形式既不可盡,由此若求其更充實之基礎之存在,那麼,所謂心靈或美學的存在,即在此形式基礎之極限處,被逼現出來。
    同樣地,心靈或美學本身,也未必可整全而表達,所以每逢當人愈逼近于心靈之清楚之表達時,那麼我們就會發現,像這種對于心靈本身之清楚的表達,便愈與高度形式的表達接近,並成為同一之物。(當然神秘的愛好與形容是另一 回事)明瞭于此,我們便可以知道,所謂哲學,即于此心靈與形式間之極限性之分辨中,而清楚地被激發出來。

10.知識的存在,果然只是一種形式之表達物。它無所終盡,亦無所底處。但知識之遍在性,卻又必是人類存在中之一種必然之事實。甚至連心靈之高度體會,或信念的存在等,往往也必以一種高度之知識方式而呈現出來。說起來,這一 切在人類的存在中,均莫可奈何之事。當然心靈無論如何是一種更具根源性之內在深邃之存在物,但就此我們能說我們果已確知心靈之全部內容了嗎?(不能含混,要說清楚!)所以說,往往我們對于心靈存在之比較準確的說明,並不是「心靈是~」。反之,而是以知識或形式表達之極限,對心靈的存在,加以反證性之逼現而來,或此即一知識之極限與心靈存在間之一種純哲學之分辨。否則,我們不是誤以知識中之心靈,即心靈本身,而形成對于心靈的獨斷,就是誤以心靈之不可知性,而獨以知識唯一,而蹈入知識之獨斷主義。其實這兩種情形,統統都是一種知識之獨斷主義,只不過一種是心靈之知,一種是知識之形式之知罷了。所以說,面對了這兩種不同型態之知識的獨斷傾向,而想把知識與心靈間之必然的互關性,統統弄清楚,那麼我們就會發現,我們對于心靈之最好解釋,就是一種涵蓋了形式與心靈之兩種知識之心靈的存在罷了。這樣一來,既然人類所有的知識都已涵蓋在形式與心靈之兩種知識中了,那麼毫無疑問地,這一種涵蓋了一切知識可能之心靈的存在,無論如何,已不再是任何一種知識的存在了,此亦非他,即使一切知識成為可能之純粹的意志或力量,其實這就是一種真正的源頭,甚至一切屬於美學、道德或宗教之事物,也必以此為基礎,開始而建立。
    其中緊要的問題是說,像這一種源頭性之純粹意志之事,絕不能憑空以臆測而有所得,反之,它卻必須是以窮知般之形上的分辨,方能有所真知。否則一切屬於哲學上之混淆或顛倒之論,都必由此而產生。反之,假如我們對于此一源 頭性之純粹意志之事,果有所真知了,那麼我們就會發現,原來人之傾向于知識和傾向于上帝,並沒有什麼實質上之不同,其中也只不過是要看我們有無窮知的能力,並逼現深植于人類心靈深處之純粹意志之可能罷了。


二 一種形上推演


11.有一個世界,圍繞我們,並穿透我們,而存在在那裡。儘管說,自有史以來,對于它,我們實在已獲知了不少不少之事物了,可是我們所知道的一切,若和這個圍繞我們,並穿透我們,而存在在那裡的世界本身來說,實在是微不足道。

12. 我們所知道的一切,只不過是我們以「人」為中心,所知道的事物罷了。第一,我們既無法超出這個世界,來看這個世界。第二,我們連我們自己也無法達到像我們想像中,那樣超越我們自己的程度。這樣最後我們真能獲知的一切, 其性質、其範圍,也就可想而知了。不過,無論如何,我們業已知道有一個世界,圍繞我們,並穿透我們,而存在在那裡了。只是當我們這樣去設想時,到底這個世界和我們自己之間,又已在一種怎樣的情境中了呢?看來這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問題,其實不然,或者這正是一個需要我們以極大的想像力,才能真正加以設想的事物吧!

13. 或者人之以「人」所能獲知事物之基礎,正有三者:
(a) 人在歷史中所曾獲知之一物。
(b) 那一迫使我們自己去求知之主觀性的動力與要求。
(c) 那一圍繞並穿透我們而存在在那裡的世界本身。
    但就此我們是否就可以得到一種我們想要得到之終極性的知識了?非常難說。因為:當我們說有一種真正知識之基礎存在在那裡時,事實上,那已經說明了知識對此基礎存在之不能突破性了。所以說,人之對于業已存在在那裡之世界的不能突破性,和人對于其自身存在之不能突破性,或對于知識本身存在之不能突破性,實可視同一事。這樣整個人類之知識,永遠在一人所不能突破之力量的控制下,盲目地向前推展者,並且使我們的知識,永遠在似知非知之間。但也唯其如此,人他就永遠在一似知非知的情況,比較有信心地存在下去。只是當我們以一種極大的想像力,果然以一種哲學的方式,而反省著那個業已存在在那裡之世界的存在時,就算是我們果然就已有了一種將似知轉而為真知之要求了。其實這就是一種導源、一種真基礎之尋求,同時亦即一種形上之存在性的探源。

14. 人所遭遇的一切,都必是一種人無法得知其究極原因的結果現象(如此世界即是)。甚至對人來說,人所知道的,永遠都只是此結果現象的一部份,而不是其全部。因為真知結果的全部,和真知其原因,實為一事。所以說,所有人之所知,往往都只是人所遭遇事物之分析性的描述,或藉此分析性的描述,而呈現一種人之對于究極原因之不休止的追索力量,但就此仍很難說,人果然可以將此究極之原因,截然而獲致。甚至就當此人所發現之原因,具有著多麼普遍之意義時,若相對于那個存在在那裡的世界本身而言,實際上,仍只不過是一種具有最大客觀可能之主觀性的分析或判斷罷了。是以人仍無法以此主觀,而果然可得此世界之結果現象中之全部意義。
    當然就此我們也可以設想一種心靈的平靜、唯一、空無或無他,來作為對于此世界存在之不休止原因追索、分析、或判斷之一種解決。但事實上,我們一定要弄清楚,這仍只是一種人對其主觀性判斷之主觀的解決罷了(即停止判斷),而仍不是那個存在于一切種類判斷背後之世界本身的解決。當然,在另一方面,我們也知道地非常清楚,事實上,像這種平靜心靈之獲致,已經是人活在世界上之最好的解決了。即:
(a) 人由茫然之衝動而求知。
(b) 然後通過人所求知之最大極限之過程。
(c) 最後再重歸于以過程而保障之心靈之終極的平靜。

15. 所有人之所真知,都必具有一種主觀性質。但一種真正的主觀,並不是一種人所知物之主客相對之形式概念物。反之,一種真正的主觀,卻必是被當作一切人之所知物之基礎看的。同時,也正因為人之所知,都必在此主觀之限制中,所以,人便永遠都達不到他所想像之知一物之終極性理想的程度。反之,假如人果能真知一物于終極之程度,那麼,他便能真知一切物之終極。如不能,那麼一切人之所知物,永遠都只不過是人按照不同的時代,對同一不可終極物之不同的表達方式罷了。
    當然由此我們可以設想清明的心靈與純綷意志之永駐性,但若人果然只有清明與純粹,又何來其千變萬化?還是說,清明與純粹只是人存在中的一種信念,而人本身卻不可能不業已處身於一千變萬化之過程中了。或者于此我們也可以把它說得更清楚些,那就是說,人之果然以一種不休止之意志能力,以各種方法,欲窮盡人類所必遭遇之各種變化,其最終目的,也無非是保持千古清明信念于不墜之地罷了。清明對于人來說,似乎並不是一種永恆之既得,它在人來說,更似一種窮變化而持有之「信念」。所以:如以信念言,中外古今一如。若言其持信念于不墜之形式,中外古今卻又必是千變萬化的了。

16. 這樣一來,人類自古至今,到底還有所進步沒有?說實在的,這實在是一個非常難以答覆的問題。假如說,人果然會以為人類由于一種人所不能終盡的事物,在不同的時代中,而完成了不同的表達,就以為是一種偉大的進步,那大凡 都是由于,某一時代的人,果以其時代的方式,即對不可終盡物之唯一而絕對之表達的原故。這顯然是一種謬誤。因為人根本就達不到那麼偉大的程度,而且所有看來比較完整的方式,事實上,仍只不過是一種歷史的累積物罷了。而且看 起來,觀念較優越者,形式上便多有所缺失。反之,形式較優越者,則予觀念上多有所缺失。所以,若就知識言知識,人類所有的知識,實在都談不上什麼偉大的進步。或者其中果有所程度上之差別,但若相對于人所欲達成之終極之理想 的程度來說,所有人所業已達成之程度或業績之差別,實在可以完全略去不計。由此可知,大凡在人類存在的歷史中,若就人類思考或經驗之業績來說,果然還有所偉大之進步處,事實上,它往往根本就不在于任何知識之形式之握有中,反之,它卻必來自于人對其所面臨時代之知識的窮盡中,所必存在的一種知識之轉向能力。其實此亦非他,即一種向一切知識純主觀基礎之心靈的尋求上。有時它是一種純意識之邏輯結構(如Husserl),有時它是一種純藝術之原創成果(如音樂、繪畫、詩歌等),但是它根本的意圖,就是通過人對其內歸性心靈基礎的瞭解,呈現而為一大創造可能之形上世界的開拓(如道德、宗教等均屬此種)。

17. 真正的主觀或基礎,其實就是一種心靈的存在。雖然在哲學上,關于心靈的存在,我們可以就其基本性質,而給與各式各樣不同的說明或名詞之設定,如先驗、同一、包容、領悟、統合、直覺、良知,等等。不過事實上,我們卻非常 清楚,所有這些說明,雖然都比一切形式之知識,更接近于心靈的本質,但在另一方面,卻沒有一種是將心靈的全部意義,真正加以窮盡般之表達的。因為所有對于心靈之形上性的解釋,往往不是對于知識具有一種對立的排拒性,就是以 為人對于心靈本身的存在,似乎已窮盡般表達出來的樣子。不過在今天,我們已經看得非常清楚了,知識本身之不能窮盡性,和心靈本身之不能窮盡性,直可視同一事。甚至由此假如我們更承認,若相對于彼一不可終盡之超絕物而言,一 切知識只不過是不同時代中,所完成之不同之表達方式,或 一切知識的存在,只不過是,人以其心靈的創造能力,所完成之不休止方法性表達之過程,那麼我們想想看,那個我們理想中之心靈存在的真正意義,將會形成一種什麼樣子了呢?或者如以心靈存在之實際功能來說,它仍無非是一種涵蓋最大方法性知識,並具有創造性之涵容空間罷了。當然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設想許多有關心靈之超絕能力,但事實上,它仍不能不以此知識與心靈互關之基礎上建立起來,反之,若將此心靈與知識互關之創造過程拿掉了,事實上,那就等于失去了哲學之本色,而墮入一些哲學的感想,或毫無邊際之臆測中去了。

18. 從表面上看起來,心靈與知識間之互關或涵容之相對性質,好像把心靈的世界限制了。其實不是這樣,因為知識本身的存在,本來就是一種無所限際之事物,甚至每逢我們為 了求得更新更大的知識,不得不再從知識的基礎上,以獲致一更深刻原則之可能時,自自然然地,就把一具有創造性之心靈本身的存在,予以真實地逼現了出來。而且像這種情形,尤其當我們愈是以為知識已達到某種極限的時候,就愈是清楚地向人展示出來。所以說,當我們說心靈與知識,于其基礎性的關連中,而成為相對而互關的事物時,不但不是限制了心靈本身的存在性,反之,其實際的給果,卻正是于此一相對的情況中,而將知識與心靈推向了兩個真正無所終盡之無限的絕域中去了。或者就此我們也可以將它說的更具體些吧!那就是說,所謂心靈的存在,再也沒有比這種知識與心靈互容互關之相對的極限中,來得更精確而廣大的存在了。一切不在于傾向于心靈或知識之單方向之臆測性之爭辯,而在于人以其精密而細膩之思考與經驗,通過真正極限性的方法,對于知識與心靈間層次織密之極限性的分辨。


[ 此文章被Mach在2005-01-26 13:1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26 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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