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16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nmbnm24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首例 外交特考擬設英檢門檻
首例 外交特考擬設英檢門檻
【中央社╱台北10日電】
2013.08.10 12:54 pm


考選部說,外交特考擬將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程度英檢能力才能報
考,若試院通過,最快明年開始實施。


考選部說,用人機關外交部考量到英文能力是外交領事人員基本工作語言,處理涉外事務
、參與國際會議、談判及簽署協定,英文都是推展業務所需的共同語言。因此建議將英語
檢定納入外交特考應考資格,並按語言組別,規範應考人應具備的英語檢定能力等級。


包括全民英檢(GEPT)、多益(TOEIC)、托福(TOEFL)、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
驗(Cambridge Main Suite)、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雅思
國際英語測驗(IELTS)等6項含聽、說、讀、寫成績的英語檢定測驗,外交部建議納入外
交領事人員考試應考資格採認。


考選部指出,外交特考英文組須於報名期間前2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
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2以上,其他語組則為B1以上。所謂的B2水準,以全
民英檢來說,是全民英檢的中高級,全民英檢的中級則相當於B1。


考選部說,外交領事人員特考如果將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將創國家考試的首例。為求
審慎,考選部多次邀集英語檢定、外文、外交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及外交部、教育部、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開會研商,並循法制作業研修考試規則,正依程序報請考試院審

議,如果通過,將於民國103年開始實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0 22:1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14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