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1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nmbnm24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首例 外交特考拟设英检门槛
首例 外交特考拟设英检门槛
【中央社╱台北10日电】
2013.08.10 12:54 pm


考选部说,外交特考拟将英语检定纳入应考资格,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程度英检能力才能报
考,若试院通过,最快明年开始实施。


考选部说,用人机关外交部考量到英文能力是外交领事人员基本工作语言,处理涉外事务
、参与国际会议、谈判及签署协定,英文都是推展业务所需的共同语言。因此建议将英语
检定纳入外交特考应考资格,并按语言组别,规范应考人应具备的英语检定能力等级。


包括全民英检(GEPT)、多益(TOEIC)、托福(TOEFL)、剑桥大学英语能力认证分级测
验(Cambridge Main Suite)、剑桥大学国际商务英语能力测验(BULATS ALTE)、雅思
国际英语测验(IELTS)等6项含听、说、读、写成绩的英语检定测验,外交部建议纳入外
交领事人员考试应考资格采认。


考选部指出,外交特考英文组须于报名期间前2年内曾通过英语检定测验,成绩达欧洲语言
学习教学评量共同参考架构(CEFR)B2以上,其他语组则为B1以上。所谓的B2水准,以全
民英检来说,是全民英检的中高级,全民英检的中级则相当于B1。


考选部说,外交领事人员特考如果将英语检定纳入应考资格,将创国家考试的首例。为求
审慎,考选部多次邀集英语检定、外文、外交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及外交部、教育部、行
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等机关开会研商,并循法制作业研修考试规则,正依程序报请考试院审

议,如果通过,将于民国103年开始实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0 22:1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32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