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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sonyu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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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CS1.6] 其实有没有人觉得Nexon公司的板权意识太敏感?

其实有没有人觉得Nexon公司的板权意识太敏感?


他昼的枪支不一定是他的资产的.我们只是自用.而不分发出来一起用就不犯法?
是不是?

Facebook:Garson Yue Cheuk Sing
加我一起讨论CS枪支吧!~


最近爱上看(少女爱上姐姐),少了上来数位.
介一介绍吧.(少女爱上姐姐)是一个女校男生的动昼~
男主角(女主角)太美丽




玛琳4转『魔导女皇』即将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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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5-20 18:48 |
SNMK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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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事情就是

把档案拿出来的有60%都在"分享"

真的拿来自用的并不多


至于敏感..

是他们的自由

没甚么抗议的需要

以及依照相关法律

这样是没错的



本来是要针对最后的图片做出回礼的..


不过一时找不到图片呢..


[ 此文章被pcpc305305在2011-05-20 20:15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20 19:29 |
Sk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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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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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权意识 ≠ 版权意识 (找错字奖励 表情

而且版权意识太敏感也不是问题... 表情

当你辛辛苦苦做的东西也不希望他人随意修改以及发放吧... 表情

所以同一道理....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香港网上行 | Posted:2011-05-20 1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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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on维护自己作品的版权有什么不对?

就是太多人把档案分享出去,nexon才会这样敏感


已成过去的中二少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1-05-20 20:03 |
++HAU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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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画的就是属于你的

那部是伪娘~男主角真的比较适合女生(去做手术算了)

男主角的第二性征貌似还没发育........(其实最后一集时女主角们都怀孕了[误])


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20 20:06 |
rujli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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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garsonyue123 于 2011-05-20 18:48 发表的 其实有没有人觉得Nexon公司的板权意识太敏感?: 到引言文
其实有没有人觉得Nexon公司的板权意识太敏感?


他昼的枪支不一定是他的资产的.我们只是自用.而不分发出来一起用就不犯法?
是不是?


Q1 : "其实有没有人觉得Nexon公司的板权意识太敏感?
他昼的枪支不一定是他的资产的"

版权意识太重?

那难道台湾的"智慧财产权法"是制订好玩的?还是制订心酸的?(非台湾人可能不知道有这条)

Q2 :"我们只是自用.而不分发出来一起用就不犯法?"

当模组从nar中被破解出来的同时,就已经变成"赃物"了,此时,您认为您可以在法官

面前辩解说 :" 我没有发出来给大家用,我只是用nartool把它破解出来罢了 "吗?


[ 此文章被rujli在2011-05-20 20:28重新编辑 ]


killer699走了....突然有一股哀伤感....

他虽然为人阴险(?)

有点老土(??)

有点嚣张(???)

做事一板一眼,完全不顾其他人(????)

但他还是一位好版主(此句抵销前面的内心话)

在下向他致敬,虽然他人离开,但精神永远会在这里.......(举手礼)

个人首页~有兴趣者可以参观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5-20 20:21 |
garsonyu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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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香港有条例.好像书本的版权.学校有权印出别人的书本.但是一定要列明"书从哪里来?"


还有香港有案例:一些黄色的图片可以自己作H 用途,但Post出就犯法了.同版权一样.


这是我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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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5-20 21:30 |
zz12345zxc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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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做出来 只是恰好雷同而已 就......   正常的事!   因为有时候人的想法也是会正好相同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20 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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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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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garsonyue123 于 2011-05-20 21:3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因为香港有条例.好像书本的版权.学校有权印出别人的书本.但是一定要列明"书从哪里来?"


还有香港有案例:一些黄色的图片可以自己作H 用途,但Post出就犯法了.同版权一样.


这是我的见解.

部份错误.... (多项选择题...表情

第一,学校基本上没有权印别人的书...

第二,学校有权印别人的书是因为作教学用途

第三,黄色的图片里的人如果未成年,私人收藏亦犯法

第四,黄色的图片里的人有俏像权,如果未经同意,当然人有权禁止发布

第五,Post不一定犯法,视乎有没有事先说明内有18禁内容

第六,如果是发给相熟的人是没问题的,就像陈冠A事件

以上表情   


茶真好喝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香港网上行 | Posted:2011-05-20 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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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一破解出来就是「非法拥有」吧…?

至于敏感与否就见仁见智了

要不是伟大的模组破解者们

在一开始发布模组后见n公司没行动

更大肆宣扬破解方法的福音

n公司也不会到处抓人吧?


没有理想的世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香港 | Posted:2011-05-20 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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