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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sonyue123
2011-05-20 18:48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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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晝的槍支不一定是他的資產的.我們只是自用.而不分發出來一起用就不犯法? 是不是? Facebook:Garson Yue Cheuk Sing 加我一起討論CS槍支吧!~ 最近愛上看(少女愛上姐姐),少了上來數位. 介一介紹吧.(少女愛上姐姐)是一個女校男生的動晝~ 男主角(女主角)太美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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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MK
2011-05-20 19:29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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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事情就是
把檔案拿出來的有60%都在"分享" 真的拿來自用的並不多 至於敏感.. 是他們的自由 沒甚麼抗議的需要 以及依照相關法律 這樣是沒錯的 本來是要針對最後的圖片做出回禮的.. 不過一時找不到圖片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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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2011-05-20 19:34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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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權意識 ≠ 版權意識 (找錯字獎勵
而且版權意識太敏感也不是問題... 當你辛辛苦苦做的東西也不希望他人隨意修改以及發放吧... 所以同一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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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bish-Nec
2011-05-20 20:03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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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on維護自己作品的版權有什麼不對?
就是太多人把檔案分享出去,nexon才會這樣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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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N
2011-05-20 20:06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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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畫的就是屬於你的
那部是僞娘~男主角真的比較適合女生(去做手術算了) 男主角的第二性徵貌似還沒發育........(其實最後一集時女主角們都懷孕了[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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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jli
2011-05-20 20:21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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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garsonyue123 於 2011-05-20 18:48 發表的 其實有沒有人覺得Nexon公司的板權意識太敏感?: Q1 : "其實有沒有人覺得Nexon公司的板權意識太敏感? 他晝的槍支不一定是他的資產的" 版權意識太重? 那難道台灣的"智慧財產權法"是制訂好玩的?還是制訂心酸的?(非台灣人可能不知道有這條) Q2 :"我們只是自用.而不分發出來一起用就不犯法?" 當模組從nar中被破解出來的同時,就已經變成"贓物"了,此時,您認為您可以在法官 面前辯解說 :" 我沒有發出來給大家用,我只是用nartool把它破解出來罷了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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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sonyue123
2011-05-20 21:30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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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香港有條例.好像書本的版權.學校有權印出別人的書本.但是一定要列明"書從哪裡來?"
還有香港有案例:一些黃色的圖片可以自己作H 用途,但Post出就犯法了.同版權一樣. 這是我的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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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12345zxc
2011-05-20 22:09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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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做出來 只是恰好雷同而已 就...... 正常的事! 因為有時候人的想法也是會正好相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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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2011-05-20 22:59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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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garsonyue123 於 2011-05-20 21:30 發表的 : 部份錯誤.... (多項選擇題... 第一,學校基本上沒有權印別人的書... 第二,學校有權印別人的書是因為作教學用途 第三,黃色的圖片裡的人如果未成年,私人收藏亦犯法 第四,黃色的圖片裡的人有俏像權,如果未經同意,當然人有權禁止發佈 第五,Post不一定犯法,視乎有沒有事先說明內有18禁內容 第六,如果是發給相熟的人是沒問題的,就像陳冠A事件 以上 茶真好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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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hung712
2011-05-20 23:43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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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一破解出來就是「非法擁有」吧…?
至於敏感與否就見仁見智了 要不是偉大的模組破解者們 在一開始發佈模組後見n公司沒行動 更大肆宣揚破解方法的福音 n公司也不會到處抓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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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爾多
2011-05-21 00:08 |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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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晝的槍支不一定是他的資產的 > 那請問要怎樣才是他的資產,要自已出錢買下自已的作品嗎?
我們只是自用.而不分發出來一起用就不犯法? > 老實說,犯不犯法也好,自用誰會知道啊...... 還有請注意一點:nexon和我們或是香蕉的人不同,我們製作出來的是"分享",他們製作出來的是"商品" 要做回禮,我的頭像足夠有餘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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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hung712
2011-05-21 11:01 |
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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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a97444039 於 2011-05-21 07:44 發表的 :這麼兇幹嘛 CSO已以白背景黑字明文寫著 6. 不可意圖破壞、入侵、修改或破解任何「絕對武力Online」系統、伺服器或用戶端資料,並禁止使用任何影響遊戲運作之其他程式、軟體。違反規定者,本公司將逕行終止遊戲服務合約書,並對行為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所以個人擁有就不等於「入侵」、「修改」或「破解」了啊? 如果把偷竊看開一點就只是人家送東西給我一樣,兩者都是得到他人的財產,只不過我沒經過他的同意而已 話說,我不知從何得到一把槍並收藏的話,我沒拿來殺人,但個人擁有也一樣要見法官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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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2011-05-21 12:45 |
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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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chuchung712 於 2011-05-21 11:01 發表的 : 我很兇嗎? 請問一下,你這個是在那裡看到的?? 而且也有很多方法令責任消失 (炸 我在官網的服務合約書看到....但我可以跟你說.... 合約可能對破解人士無效... 因為我下載遊戲 ≠ 玩家 如果你看清楚上面就會看見這句 為了提供玩家良好的服務品質並進一步增進公司與玩家之間的互動,用以提升遊戲品質,玩家需熟知並遵守以下遊戲管理規則。本遊戲管理規則可能會因特定的服務更新或改版而有所修正,請您定期查閱並確實遵守。 我下載遊戲不玩,所以不算玩家... 爛燈還不是做不了什麼.... 還有,你的那些例子未免有些過份.... 你那個很明顯犯了香港法例,可是我的沒有-V- 而且槍一向沒有申請,根本不能有... 豬豬還是熟讀多些香港法例吧.... (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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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hung712
2011-05-21 12:54 |
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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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a97444039 於 2011-05-21 12:45 發表的 :話說 下載遊戲不玩 = 拿著槍指著人但不開槍 如你所說 我對法律沒興趣,所以也不熟 這樣有沒有違法呢? 不過說例子都是廢的 聽說安裝遊戲要按「我同意」 所以就是同意受有腿橙的條約約束了 所以你一安裝就是玩家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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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tarChild
2011-05-21 13:12 |
1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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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疑問一直想問各位在場的老大???
為什麼一個cs討論區會扯到n社? 關n社什麼事?cs1.6告訴我跟n社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就是有一些白....的新手喜歡不經大腦亂發文章呢???? 要是這帖事發在cso區的話我相信樓主不會被砲這麼嚴重 不要怪我說話坦白,根本就是自己貝戈戈.... 根本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自找罪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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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sonyue123
2011-05-21 18:31 |
1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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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你自己去玩CSO吧...
永遠反對CSO. !為何? 你試試想想.彊屍3一場有13回合..我有懂連跳的.破位當然容易了~ 但是香港的小學生出了名"隨意踢人" 經驗有拿不到,雖然免除強制出回大廳的50Point,但我多的是 我每玩至4~5/13場 就給人踢出了,他們還說我"外掛"...無奈 不但是彊屍3,團死及一般都是 我"本人"覺得CSO一點樂趣都沒有! 說回N公司了 Nexon公司其下的是Gamania的呀.你試回想解破CSO時有兩個檔案(包括是火神及肥達) 手後有一個Nexon©2010 CoypRight (類似吧. 為什麼只是這兩個手後面才有這兩個東西? 為什麼其他槍沒有呢??????? 因為火神及肥達,我在Fpsbanana 2009年時看過,有玩家晝出來! 而Gamania 改變了Colour 及動作 就是你他的"作品"? ![]() 大家不要這麼"火大"~只是討論. 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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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hung712
2011-05-21 19:59 |
1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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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sonyue123
2011-05-21 20:08 |
2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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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火神及肥達 有版權.C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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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bish-Nec
2011-05-22 02:03 |
2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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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sonyue123
2011-05-22 03:52 |
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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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仿製,我也仿製噢.把最新的CSO模組,改了Color,加上CopyRight By Garsonyue123.哪就是我?
TESTING~好像很大?不可以小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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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jli
2011-05-22 04:12 |
2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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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garsonyue123 於 2011-05-22 03:52 發表的 : 您到底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對於仿製的定義,您貌似還很模糊 "把最新的CSO模組,改了Color,加上CopyRight By Garsonyue123" 以上紅色字體的涵意為 : "修改非自己原創的模組,再用CopyRight等厚臉皮的簽名或字樣 向無知的人宣稱是自己仿製的模組" 但在對模組有所認知的人來說,那叫做霸佔模組 您有權利修改模組(前提是原作者同意) 但您沒有權利說那是您的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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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garsonyue123
2011-05-22 04:34 |
2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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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來是..有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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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34602
2011-05-25 21:11 |
2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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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CSO的Model 是建基於CS1.6的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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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w3698w3698
2011-05-28 06:28 |
2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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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到底在辯啥的= =
其實N公司會這麼反感 好像都是基於我們這些破解又大肆宣揚的人啊... 到頭來都是我們自找的 還怪N公司喔= = 雖然我也有破解拉~ 不過至少我們要有自知 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被盜用八~? 看到自己的東西放在別人的網路上 看了真的有點火... 所以羅~至少我們就自己用自己的八~ 以下是針對CSO的感想 CSO的關鍵字:外掛ˋ外掛ˋ小屁孩ˋ外掛ˋ梯人ˋ技術看外掛 在CSO裡面宣揚自己的技術也只是被看成外掛罷了= = 真的有人可以體諒我們這些想要展現的嗎? CSO的福利,一個比一個爛 看了很多美國ˋ日本的CSO影片 人家解碼器幾個就中了阿我們勒= =? 國外人人倉庫一堆永久槍 讓我發覺橘子真的有在做事? 還是在當個鐵公雞? 自己改CS,還有趣多了勒~ 總歸一句話 想破解CSO的模組ˋ音效等等 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胡亂上載ˋ上傳 畢竟,法律還是有 "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其內容包刮文章ˋ載點ˋ檔案程式等等" 所以破解完的檔案,最好在24小時之內刪除 免得見法官大人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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