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1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tgil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请各位帮忙 关于车祸的责任问题
上星期我载我女朋友出去,结果在我家附近的巷子口被一个酒驾的人撞到,我人没事,但是我女朋友很严重
开了好几次刀还在脑抽了好多的血水,前几天情况好转已经转入普通病房
现在女朋友的家人说我是驾驶也有肇事责任,要我也赔偿他们住院费
现在那个酒驾的人避不见面,留的电话也是亲戚的电话,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2 01:17 |
冰咖啡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8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ctgily 于 2009-11-12 01:17 发表的 请各位帮忙 关于车祸的责任问题: 到引言文
上星期我载我女朋友出去,结果在我家附近的巷子口被一个酒驾的人撞到,我人没事,但是我女朋友很严重
开了好几次刀还在脑抽了好多的血水,前几天情况好转已经转入普通病房
现在女朋友的家人说我是驾驶也有肇事责任,要我也赔偿他们住院费
现在那个酒驾的人避不见面,留的电话也是亲戚的电话,打去都说找不到人
前几天在病房看到他去探望我女朋友,结果他就说他没钱,随便我们要怎么办
我只是在超商做大夜班的店员,一个月薪水不到两万
我已经先拿了一万积蓄给女朋友的家人
我爸妈离婚之后都再娶了,我是归我爸养,但是后来继母不喜欢我们,我爸就跟我断绝关系
现在我没有家人可以帮我,我女朋友家人一直要我赔偿,我根本没那么多钱,他们坚持要告

--------------------------------------------------------------------
上面是我朋友前几天跟我讲的,我想要帮他,但是我没有法律的知识
想请各位帮忙一下,他要怎么办才能解决他现在的困境
可以依据哪些法律让他无罪吗
谢谢各位的帮忙

先请警方厘清肇事责任再谈吧!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2 07:01 |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无强制险?
报案?
去法律服务中心.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2 07:07 |
sephiroth72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无罪是被推定的 (说是这样说啦..),告你朋友的人才要负举证责任

单就这样说很难说谁对谁错,实际车祸情况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也不知你朋友有没有违规在先,譬如逆向行驶、未开头灯、还有朋友所在之马路是干道还是支道等..不过对方酒驾责任是无法免责的,至少有不能安全驾驶罪...

如果车祸当时有叫警察来,就先请警察厘清责任吧...也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会问看看,若到时真的有告上法庭而你朋友经济上有问题的话,若符合标准可以请免费的律师为你朋友辩护。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湾宽频 | Posted:2009-11-12 07:28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们先把事情搞清楚:
双方可能变亲家
不要伤和气
1.医药费只要报案就可以申请强制险给付http://www.south-china.com.tw/...168&bh_sn=45
不用长期看护
医药费就不是问题
2.责任问题就交给司法
小俩口医疗完了同心对外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1-12 09:2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14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