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敕劍令
自丁亥年驚蟄日起,依雷敕劍令啟動「善記」、「皂記」。
凡確實遵守道德規範任一德目達至相當標準,且其餘並無嚴重違犯
者,或雖違犯但已懺除,或雖未懺除但能真心懺悔覺醒、真誠造功補過
、真實恆行不怠者,乃蒙「善記」。
凡蒙善記者,一年內可保自身生命無慮(壽盡者除外),每隔半年
考核一次,都過關者再延續善記一年,依此類推直至壽終。善記之法於
諭令雷敕皂帖收回時解除。
自劍令發佈日起,凡犯殺盜淫妄等惡業有害人命者,若屬新造業因
,則發出三道皂帖「急速令」,並蒙皂記五年。若雙方乃屬宿業因果索
償而致劫厄苦果變現,則酌予發出三道以上皂帖「急令」,蒙皂記三年
。
自劍令發佈日起,凡犯殺盜淫妄等惡業致他人身心蒙受巨大熬苦者
,若屬新造業因,則發出二道皂帖「急速令」,並蒙皂記三年。若雙方
乃屬宿業因果索償而致劫厄苦果變現,則酌予發出二道以上皂帖「急令
」,蒙皂記二年。
自劍令發佈日起,凡小惡不斷,不知懺悔改革者,造作犯行達一基
數累積十次,發出至少三道以上皂帖急令,並蒙皂記二年。
自劍令發佈日起,若屬特殊緣由者,未待皂帖急速令或急令發滿,
直接召請雷部持劍令斬之。
不啻愆業滿盈或特例者,凡一城郭之中,當居住人口蒙皂記人數達
百分之七十,且善記人數不及百分之二十,而若彼時彼地並無相契厄緣
足以懲惡,乃召請雷部持劍令予以掃蕩。應天運之所需,必要時乃召請
雷部依劍敕顯像斬惡,以制魔祟。
不
啻忠孝節義或殊例者,凡一城郭之中,當居住人口蒙善記人數達
百分之五十,且皂記人數不及百分之三十,而若彼時彼地並無相應福緣
足以化險,乃召請雷部依劍令予以救護。應天運之所需,必要時乃召請
雷部依劍敕顯像救善,以制魔祟。 凡蒙皂記者,每隔三十日審核一次,若惡念熾盛,再接一道皂帖急
令。
每發令一次,乃以警示一次,隨個人因緣,或以夢境、蹇事、逆心
等警示之,但至少一次夢境警誡。若是無福者,則撥與福因,以得示警
。
凡接滿二十一道皂帖急令、或七道皂帖急速令者,此人必定喪亡。
凡不幸墜入幽冥者,儘以依雷敕劍令酌予赦減地獄苦刑,人世之災
劫當亦儘以擔解化減,唯業力不除,果報必現,故當知警覺。
凡傳佈雷傺劍令者,除了比照雷敕赦令傳佈功德計算之外,每使三
十人誠心懺悔改過從善,則蒙善記三年,並賜予一次臨危化險。
萬事含藏起處因,空穴來風源可尋,轉緣化願蒼鈞慈,懺醒擔代承
悲心。以天運合併願力之故,雷敕劍令蘊合甦顯重生之數,且匯集福因
撥與眾生,另亦承業化解助益福因之醞集,乃非憑空而來。
魔叢之纏縛錯綜,雖非一時得以盡除,然若萬事已備東風亦足,則
先行以鐮利之疾劍鏟平之,再以適機之鋤耜斷其根,依序漸進,似緩非
緩,似急非急,次第緩急之間,魔祟已漸消釋,而清解之際,當慎疾風
之頓顯,故宜加倍謹慎惕警,乃一時之風平浪靜,恐尚伏雲湧之突變機
數。
詩曰:皂帖赦令窮有歇,劍旨恆化陰陽隨,
雷敕護法顯隱數,冀盼眾生早日回。
又曰:苦口婆心言說盡,怎嘆芸芸疑難信,
賞善罰惡本分明,莫道天地竟絕心。
北方真武奉旨發佈雷敕劍令自歲次丁亥年驚蟄日旨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