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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民法976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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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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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民法976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之查詢)
剛剛上全國法規資料庫
查詢民法第976條的相關判例
出現以下文字
鄰地所有人知悉土地所有人越界建屋而不即提出異議者,依民法第七百九
十六條但書之規定,尚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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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9-10 09:04 |
rainy1201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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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的法條寫的不是:「第七百九十六條」嗎?
民法796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
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
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
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
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是這個才對呀~~
大大您查的判例,是不是這一個:
裁判字號: 83 年台上字第 270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83 年 10 月 21 日
要 旨:
鄰地所有人知悉土地所有人越界建屋而不即提出異議者,依
民法第七百九
十六條但書
之規定,尚得請求土地所有人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舉重以明
輕,不知情而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建物之鄰地所有人,當然更得不請求土地
所有人移去或變更建物而請求其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
上面打的是第七百九十六條沒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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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沒有烏雲、沒有暴風雨,便沒有美麗的彩虹❤゚・*:.☆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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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9-10 14:30 |
eunice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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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說
查民法976條後,按進去相關判例
會出現不相關的東西
明明是親屬編的條文
可是判例卻跑出第796條越界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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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9-11 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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