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2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魔力小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民诉]请教最新民事诉讼法的施行日??
请问...下面这段字
到底583,585,589...590-1这些是几月几号施行呢?是另等公告吗??
因为没看到公布有几什么时候@@
除了这几条,其它都是98年11月23日施行吧??


===========================================
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修正之民事诉讼法,除
修正第五百八十三条、第五百八十五条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7-20 14:54 |
魔力小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推一下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7-20 22:26 |
kila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8 鲜花 x18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修正第十二条条文
中华民国 98 年7 月8 日公布
第 十二条 本法自修正民事诉讼法施行之日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修正之民事诉讼法,其
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修正之民事诉讼法,其施
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修正之民事诉讼法,除
修正第五百八十三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五百八十九条
、第五百八十九条之一、第五百九十条及增订第五百九十
条之一于施行之日施行外,于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
行。






总之就是还没有公布就是了

现行法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民法第166-1条了
公布很久了但还没有公布施行日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以艺术充实生活,以智慧涵养人生
生活的依据为何: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31 07:03 |
魔力小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大大回答....害我看很久..想说怎么找不到施行日哩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0 (by 12191219) | 理由: 上面写的就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7-31 10:14 |
jyhyua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对于k大之说明,小弟补充如下 :
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网址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条文&Lcode=A0030133)
第3章法规之施行
      第12条  法规应规定施行日期,或授权以命令规定施行日期。
        第13条  法规明定自公布或发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发生效力。
        第14条  法规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该特定日起发生效力。
        第15条  法规定有施行区域或授权以命令规定施行区域者,于该特定区域内发生效力。
之规定,版主所提之问题小弟分开解答如下,请参考 :
总统业于中华民国九十八年七月八日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 09800169141  号令修正公布第 50、56、69、77-19、571、583、585、589~590、596~624 条条文及第三章章名;增订第 45-1、571-1、590-1、609-1、616-1、624-1~624-8 条条文;除第 583、585、589、589-1、590、590-1 条条文于施行之日施行外,其余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则上述之红色字体条文即于98年7月10(原误植11)日开始施行,而黑色字体条文部分,自98年11月23日才开始施行


[ 此文章被jyhyuan在2009-08-16 12:3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献花 x3 回到顶端 [4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9-08-12 19:28 |
魔力小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再请教大大一下~~

除第 583、585、589、589-1、590、590-1 条条文于施行之日施行外,其余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其中的于施行之日施行外....但上面只有写总统发布日....它没有明文发布日就是施行日丫@@"""" 表情
我记的有的条文,会明文的写本条文自公布日施行之类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6 15:46 |
jyhyua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同小弟于上所述,依中央法规标准法
第12条 法规应规定施行日期,或授权以命令规定施行日期。
第13条 法规明定自公布或发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发生效力。
第14条 法规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该特定日起发生效力。

该法总统已于中华民国98年7月8日公布,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3条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发生效力,所以在98年7月10日发生效力,而黑色字体条文部分,则自98年11月23日才开始施行
至于版大所言 :有的条文,会明文的写本条文自公布日施行,~~~~那就是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4条所订的内容了~~


[ 此文章被jyhyuan在2009-08-16 21:18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9-08-16 21:1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93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